一個受過高等教育而且成績很好的女孩,被來自沒有受過教育的貧民窟男子強暴。
被判了死刑的這名男子在面對鏡頭前,大喇喇地說出他對“好女孩”的定義:
好女孩晚上9點不會在外閑晃;
她當時就應該閉嘴讓我們強奸。這樣大家“用完她”就會放她下車;
她們的裙子很低,她們看起來“很浪”……
這不是藝術的杜撰,它是源自真實發生的故事。
2012年12月16日震驚世界的印度德裏公交車輪奸案。
這一幕獸行被英國女導演雷思麗·尤德文拍進了BBC紀錄片裏。
豆瓣9.0的評分顯然說明了影片的高質量。
印度的女兒
India’s Daughter
印度是一個男性主宰的地方,女性身份在這裏可以說一文不值。
但隨著時代變化和國際的關注,以女性爲主題的電影開始大膽挑戰印度的電影市場。
希望透過大銀幕可以爲印度女性勇敢站出來帶來一點自由的空間。
《印度的女兒》的出現可以說恰到時宜。
在這部紀錄片裏我們看不到科技蓬勃發展,科技人才輩出。
這是頻獲諾貝爾獎、還將火箭送上太空的國家該有的樣子?
甚至他們還會很自豪地說上一句:
“我們有很棒的文化,而我們的文化裏是沒有女人的位置的。”
整部紀錄片以事情發生的經過爲主軸。
以插敘的手法將訪談的人物編入于影片中。
受訪對象有受害者父母親、家教老師、6名加害者、加害者辯護律師、女性權力策進會、法官等各階層人士。
片中每個受訪者幾乎都有談到女性這個性別的在印度文化的定義。
更從社會文化、習性和觀念等各方面貌來闡述這件事及強暴犯罪在印度的泛濫情況。
不知道是因爲太過真實還是探討太深入。
這部紀錄片在印度國內以“憂慮影片觸發騷亂”爲由遭到禁播。
我看完這部紀錄片感到最驚訝的一件事就是:
這些印度男人,好像把“強奸”當成他們吃飯、睡覺一樣習以爲常的事情一樣。
而女人們,他們不敢獨自出門。
即使外出,她們也必須戴上面紗遮住頭部和包裹嚴實的身體。
諷刺的是,在兒童與婦女福利部裏,桌上擺了很多電話。
這些電話就是方便民衆致電舉報和婦女維權的專線。
影片從開始到結束,63分鍾裏,它始終一聲不響。
公車司機-穆克什
爲取素材,這位女導演花了30小時采訪公車輪暴案的主犯穆克什·辛赫。
他的身份不是什麽有錢人,只是一位公交車司機。
鏡頭裏的他坐在椅凳上,臉上的胡須修剪整齊。
身上穿著幹淨的棉質格紋衫,說話時語帶自信,面帶微笑。
如果不是帶著手套腳鐐,我會認爲他是位慈祥的父親或者好丈夫。
案發時,穆克什聲稱自己一直在開車,並沒有參與輪奸。
但他對于自己會被捕,感到非常荒謬。
當他聽聞女孩悲慘的狀況後仍面不改色、毫無悔意。
于是就有了文章開頭的一段采訪。
在強暴事件中,女人該負的責任遠比男人更大。
在被強奸的過程中,女人是不應該反抗的,這樣才會事後放她走。
他們只會打同行男性朋友,女人是不會引來殺身之禍的。
“事後的15分鍾左右,我一邊開巴士,女孩還是不停地尖叫求救,在場另一個未成年少年于是把手伸進她的身體,拖出她的腸子……之後,我們就合力把她扔到大街上。”
如此令人震驚的一個過程,在他嘴裏,仿佛顯得很理所當然。
他竟然還表示:這樣的判決對女性來講是不好的。
以前可能強暴完後會考慮到,反正她不會也不敢說出去。
但恐怕以後強暴完後只有選擇殺了她才能確保自己的安全。
這句話間接地反應出了印度在社會性別上的鴻溝。
沒有家中長輩的陪伴女性晚上是不應該外出的。
因此喬蒂當晚和男友待在外面是不對的舉止。
強暴的舉動只是個“教訓”,而不應該反抗。
而女孩該做的事是做家務,而穿著暴露的衣服外出就是錯誤的事。
男人其實才是遭受“蕩婦”誘惑的受害者。
但是反觀穆克什的家人,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或丈夫犯下這樣的強暴案感到無奈。
他們出身在貧民窟裏,過著永遠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裏的貧窮生活。
爲了生活可能有孩子離鄉背井到大城市裏討生活,爲掙錢可能會铤而走險。
這些對于多年不見的家人來講,根本就是一種無奈。
原本生了一個在印度備受呵護的男孩,期待晚年能受到照顧的老父母來講,自然是不願意承認孩子的罪行。
但是卻又無奈地接受它。
而其他參與者中有一人是已婚且育有一子,他的妻子憤憤不平地說:
“我丈夫絕對不會幹這種事!”
在判刑確定後,這名妻子甚至說道:
“男人要負起養家的工作,我嫁給了這個人,你們卻帶走了他,孩子什麽都不懂,我唯有掐死他吧!”
從這些對話中聽不到一絲絲他們對受害者的愧疚。
罪犯辯護律師
穆克什的辯護律師夏爾馬在紀錄片中說:
“如果你談的是男人與女人平等,像朋友一樣,不好意思,那在印度的社會裏是不可能的。”
他都有著跟穆克什大致相同的想法。
更指出女死者喬蒂全因不遵從印度文化,竟在晚上6點半以後跟不認識的男人出門。
第二位辯護律師則說:
“如果我的女兒或姐妹有婚前性行爲,我會當著全家人的面,開槍殺了她。”
他的言論更加過分了。
他將問題歸咎在女性身上,認爲女性是要被男性保護的。
但當她們在不對的時間出現在家庭以外的場所。
以及不適當的穿著就必須承擔自身安全受威脅的風險。
這類在我們聽來荒謬至極的言論,又是多少印度男人心中奉爲聖經的性別教科書?
他做了一個比喻——印度的女人像寶石一樣。
但如果這個寶石放在街上,你就不能怪狗把它叼走。
他認爲,並沒有“男生與女生只是朋友”這種可能。
一個女人在男人眼裏,就只代表“性”。
女性只是生育工具或物品,不是人。
而強暴,是一種教訓“壞女人”的方式。
這兩名律師是受過教育的專業人士,也都是印度律師委員會的成員。
卻仍一再重申被強暴是女孩的錯。
男人爲何要強暴?
我發現這個已經類似癌變擴散一般的問題,奠基于印度對性別尊重的極度匮乏。
事實上,整鍋粥都臭了,而不是幾顆老鼠屎那麽簡單。
而在印度,這也不只是幾顆爛蘋果的問題,而是裝蘋果的桶子也爛了。
導演雷思麗還在紀錄片裏訪問了一名34歲的男性性侵犯者。
他因爲性侵一名5歲小女孩被判刑10年。
在訪談中,他詳述是怎麽脫掉她的內褲,小女孩的眼裏如何充滿恐懼。
當雷思麗問他這小女孩有多高,對方站了起來、用手在自己的膝蓋附近比劃了一下。
雷思麗忍不住問他:
你怎麽能對一個孩子做出這麽恐怖、而且毀掉她一生的事?
對方的答案是:
她不過是個小乞丐,她的生命根本沒有價值。
雷思麗也去追蹤了這位小女孩的現況,她現在已經10歲了。
但她一直沒走出這件事情的陰影,高額的咨詢費讓她沒錢去看心理醫生,只能每天活在抑郁之下。
韓國《素媛》浮出了水面,得到了許多人的關注。
但像這樣的印度小女孩事件,怕是永遠地沉到了水底。
而再過3年,這名男子就可以出獄了。
時間再回到2012年的12月16日。
喬蒂·辛格,23歲,這個名字就代表光明與喜樂的女孩,當時剛結束醫師資格考試。
她立志用自己的學識,要在家鄉籌辦一家醫院,造福更多人。
“女孩,一生下來就可以做任何事!”
當時的她是這麽說的。
在印度,女性能上大學,是一件很少見的事。
而要讀上印度的王牌專業——醫科更是罕見的事情。
爲了供喬蒂讀書,她的父母只能變賣家中房子,並在德裏機場兼職兩份裝卸工人的工作。
爲了補貼學費,喬蒂晚上八點到清晨四點在客服中心工作。
她一天大概只睡三到四個小時,接著起床繼續念書。
那個在德裏的晚上,她跟男友前往電影院看《少年派的奇幻漂流》。
回程路上,誤搭了一台不在時刻表排班的黑公交,就此改變了她的一生。
喬蒂在公交車上遭遇同車6位男性輪暴,以生鏽鐵棍傷害與性侵她。
她試圖反擊,咬了這些攻擊她的人。
不久,這幫人中的其中一個說:
“她死了,她死了。我們必須處理掉她。”
事後被發現時她全身是傷且赤裸地躺在大街上,髒器流了一地。
此時司機穆克什看到喬蒂還在動,試圖倒車撞她。
最後是一位路人騎車經過,才報了警。他事後回憶說:
“她看起來像只産後的乳牛,到處都是血。”
輾轉前往新加坡治療的途中,喬蒂多次醒來,不停重複同樣一個問題:“爲什麽是我!”
最後她不治死亡,喬蒂的男友,也因爲被痛毆從此少了一條腿。
喬蒂的爸爸對愛女之死說道:
幸福離她只有數步之遙。
這起輪暴案在印度引爆民衆抗議浪潮,喬蒂則被稱作“印度的女兒”。
喬蒂最終的死,同時帶出印度最好與最壞的面向。
而《印度的女兒》播出之後,這些聲浪也被分成了兩派。
一派贊成紀錄片所揭露的社會陰暗面以及産生的積極影響。
一派認爲紀錄片不符合印度的國家形象,對社會産生了負面影響。
根據印度國立犯罪記錄署的資料,印度每20分鍾就有一位婦女遭到強暴。
從2010年起,包含強暴等對女人不利的犯罪行爲,登記有案的犯罪數量已經增加了7.1%。
不只是印度婦女會被侵犯,連外國女性遊客也逃不出魔爪。
很多人都想知道,爲什麽印度的強奸案件如此猖獗,真的沒人管嗎?
究竟是出了什麽問題,讓這個文明古國被貼上了這麽醜陋的標簽?
提到印度女性,我們腦海中立即浮現的大概會是童婚、性侵、地位低下等字眼。
不過,長期以來,其實印度早已有本土力量長期關注女權與性暴力議題。
但各個案件背後藏著的性別、種姓、階級等錯綜複雜的結構性因素,一直或多或少影響著女性權益的推動。
盡管印度政府已加重強奸罪刑期至20年,最重可處以死刑。
但因爲重男輕女的觀念根深蒂固,重刑之下仍無法有效阻止悲劇發生。
童婚在印度屬于違法行爲。
盡管印度“童婚禁止法案”改革至今已經超過90年,但這項法律卻廣受印度13億2000萬人口所忽視。
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最新數據顯示:
18%的印度女孩在15歲前結婚;30%的印度女孩在18歲前結婚
11歲的曼內瑪早在5年前已經嫁給了大他14歲的男人。
而2年後,他22歲的丈夫因爲想要更具性魅力的女孩而把她遣送回家。
再過2年半,她又被迫嫁給了另一個中年男子。
所以從出生那一刻開始,女孩在一個印度窮人家庭就是累贅的存在。
多一個人就是多一張嘴。
甚至在很多醫院産檢時被發現是女孩的家庭會在第一時間打掉。
嫁妝在印度傳統中必須奢華、講究排場。
高額的彩禮也意味著生女兒將是拖垮家庭經濟的負擔。
而童婚之所以在印度盛行,很大的原因就是它嫁妝花費少。
在印度,女人可能在6歲結婚,12歲成爲母親,二十出頭時身體已經毀損。
根據印度政府不完全普查,約有30萬名印度女孩在15歲前生過小孩,部分擁有2~3次生産紀錄。
他們因爲瘦小、先天營養不足導致生下來的孩子發育不良、畸形。
她們甚至在23歲的花樣年紀就必須切除子宮。
這就是現今印度的殘酷現實。
她們已經沒有機會再接受文化教育,特別是貧民窟的孩子。
在印度,當一位父親向警察局報案說自己女兒已經失蹤好幾天時。
警察問他的第一句話是,“你是什麽種姓?”
如果我們不承認種姓制度在印度的強奸危機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我們對喬蒂之死就無法理解。
毫無疑問,警察問的那句“種姓制度”是錯的。
但對于其他人來說,僅僅謾罵這種不道德,而不談論這些陋習,這本身也是一種錯誤。
從女嬰墮胎和強暴、侮辱婦女開始。
今天你正在家中養育剛出生的男孩,你是否以後會教他做著正確的事?
什麽是“做正確的事”?
我們在教女孩一萬遍不要穿短裙,不要在晚上走夜路!
不如教男孩一遍“永遠不要強奸!”來得有效。
對于喬蒂來說,她的家庭勇于挑戰規範,父母對她與兄弟一視同仁。
她以最好的學業成果回報他們,繼續念大學後回報家鄉。
然而,對于攻擊她的那些厭女主義、殘暴的男人而言,她“越界”了。
她藐視傳統,最終爲此以生命的代價完成了這場勝利。
《印度的女兒》的問世,就是爲了紀念喬蒂人生瞬間改變的這天,也記錄著事件爆發後印度的集體憤怒。
此案也受到了國際社會的關注。
在民怨沸騰的情況下,印度觸發了一次全國大規模爭取男女平等的示威。
男人與女人一起走上街頭,要求從未被這片土地允諾的性別正義。
“女人有權做任何冒險。”
無以計數的印度人在街上呐喊:
休想指導我們該穿什麽衣服,休想規定我們要在哪些時間、需要多少人陪伴才能外出。
一日接著一日,這些人面對無情的打壓,從催淚瓦斯、棍棒再到高壓水車……
“他們爭取女性權益,這樣的景象,帶給我生命極大的震撼與信心,我未曾在其他國家看過這麽振奮人心的畫面。”
導演雷思麗說,這也是她離開丈夫和兩個孩子只身來印度拍攝的一個重要目的。
不是因爲公車輪暴案的恐怖驚駭,而是因爲見到街上的抗議多麽振奮人心。
這樣,這部紀錄片的使命也就達到了。
這起悲傷的故事並沒有因爲喬蒂的去世而畫上句點。
事後,法官以“這是極罕見的案例”爲由,判了四名成年犯死刑。
一人已在獄中自殺。
嚴重傷害喬蒂的青年因爲僅17歲,只判了3年有期徒刑。
他們總是能夠脫罪,同樣的事三番兩次不斷重演。
光是2012年,在印度德裏有706起強暴案件發生,而僅僅只有一個案子定罪成功。
印度距離正義還太遙遠。
我們都清楚明白,這樣的案例從來並不是少數。
其實不光是國外媒體時常報導印度的這類事件,印度媒體本身力量相當強大且自由。
他們並沒有忽略這些問題,他們或許比其他人的更重視自己國家內部發生的一舉一動。
這些新聞象征著印度社會正在進步,因爲有人開始重視事情才會被報道。
女性自主和獨立的思想開始萌芽問題才會因而浮上台面。
或許這才是這部紀錄片的誕世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