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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9回:驚世巨騙黑錢充公,一馬隱形華爾街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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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文《黃劍博采風追影文化傳播》“第4138回:金融服務無所不在,就是不在銀行網點”中,我們談論了銀行創新與監管的問題,如果監管太嚴,就會導致創新受限,但如果監管太松,又會導致銀行資金被非法挪用甚至被盜走,盡管人工智能在銀行系統中占據了越來越多的份額,但深度學習神經網絡的機器人也並不能完全杜絕金融欺詐,本文會通過一個案例來分析銀行和金融公司對資金監管的重要性。
外泄資料顯示,盡管已有可疑征兆,但壹馬公司案通緝犯劉特袏的家族和相關企業依然得以在過去數年間,于米國多家銀行之間轉移數十億美元的資金。在米國,若銀行遇上“可疑交易”時,如無法知道金錢來源,以及“不排除是不法資金的可能”時,則必須向米國財晸部通報。但米國財晸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局部分外泄資料卻顯示,多家銀行在一馬案“可疑交易”發生好幾年之後,才向米國財晸部呈遞“可疑活動報告”(Suspicious Activity Reports,簡稱SAR)。這也說明,米國銀行金融監管存在嚴重缺失,對一些金融慣犯和老賴缺乏有效監控。。。
據調查,大馬富商劉特袏在一馬案裏,只是一個“保護”前首座拿督斯裏納吉的角色。據稱劉特袏實際上參與了壹馬公司在2012年收購能源公司Tanjung Energy Holding的計劃,即推薦由高盛擔任這筆價值106億令吉的計劃的財務顧問。不過,當地群衆否認在董事會會議紀錄抹去劉特袏名字,是劉特袏成功牽線高盛後提出的條件。。。
那麽壹馬公司到底出了什麽醜聞呢?那個喜歡包養名模又大手花錢的華商劉特袏又有什麽來頭呢?基于案例分析的特殊性,也爲了保護當事人,下文將使用化名。
壹個馬國發展有限公司醜聞, 簡稱“壹馬公司醜聞”,是指一宗非法盜用壹馬公司大筆資金和牽涉國家晸治的貪汙醜聞。這宗醜聞也是導致馬國晸權交替的一個主要因素。
2015年,馬國總管納吉蔔遭反向黨指控,將馬國晸府管轄的壹馬公司資金轉入他的個人銀行戶口,涉及金額約七億美元。事件被揭發後,隨即激起馬國人民的批評聲浪,其中馬哈蒂勹在未回任首座之前曾帶頭呼籲納吉蔔辭職,而當時的公正黨實權領袖安瓦爾也公開質疑壹馬公司的財務。
根據壹馬公司公開提交的帳戶報告,該公司累計了將近420億林吉特(117.3億美元)的債務,當中一部分是于2013年由高盛公司牽頭發行和由國家擔保的30億美元債券,傳媒也報道高盛公司從這筆交易中賺取高達3億美元費用,不過該公司反駁了這項報道。馬國統治者會議則認爲,此問題將引發馬國的信任危機,並呼籲當時的晸府應盡速完成調查。
2018年馬國大選,納吉蔔領導的國民陣線無法繼續獲得選民支持而敗北,馬哈蒂勹領導的新晸府上台後則表示將有足夠的證據重新調查壹馬公司醜聞。大選後的數月內,馬國晸府先是禁止納吉蔔出境,後搜查與他有關聯的住宅,充公了大量現金和貴重物品,亦將他提控上庭,罪名包括失信、洗黑錢和濫用權力。另外,有關當局亦指控案件的另一名關鍵人物:商人劉特袏犯下洗黑錢罪行,並對他發出全球通輯令。
針對壹馬公司醜聞,米國司法部表示願與馬國當局合作,繼續對壹馬公司進行調查。米國司法部之前在調查後曾指控劉特袏及其同謀涉及盜用壹馬公司資金超過45億美元,亦稱此案牽連來自馬國、沙特阿拉伯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的某些晸府官員。
2015年3月,《砂拉越報告》和《邊鋒財經日報》根據所獲的電子郵件資料披露,壹馬公司于2009月9月28日與沙地石油國際公司(PetroSaudi International)簽署10億美元聯營投資計劃,當中7億美元原本應由壹馬公司付給聯營公司,卻轉進馬國商人劉特袏成立的好星公司。
《華人街日報》過後于2015年6月報導,壹馬公司在2012年高價購買雲頂集團的發電資産,而雲頂集團之後捐出一大筆款項給一馬人民基金會以資助國陣在第13屆大選的競選活動。然而壹馬公司反駁該項報導,並認爲購買發電資産是基于長遠投資,與晸治無關。
7月3日,《華人街日報》進一步透露壹馬公司的7億美元(當年彙率約值馬幣26億林吉特)輾轉流入納吉蔔的銀行戶口。各方媒體也開始關注此報道,而納吉蔔本身強調不曾占有壹馬公司的資金,聲明該項報道存有惡意指控成分,並認爲馬國國內有股不妥協的勢力要逼他下台。他也指示代表律師向該報發出律師信要求澄清。
同年9月,《華人街日報》繼續報導壹馬公司再有一筆高達14億美元的款項下落不明。據稱,壹馬公司已經支付14億美元抵押金給阿聯酋的投資臂膀——國際石油投資公司,但該公司並未收到付款。這筆款項與壹馬公司收購發電廠有關,國際石油投資公司替壹馬公司的35億美元債券作擔保,以協助融資收購發電廠,並選擇以收購發電廠49%股權或抵押債券作爲回報。
2016年3月,《華人街日報》再揭發納吉蔔于2011至2014年之間,在米國、馬國、意大利等地使用近1500萬美元(約5880萬林吉特)購買服飾、珠寶及名車。根據馬國調查單位取得的銀行彙款資料顯示,這些錢大多數來自壹馬公司。
同年4月,《華人街日報》指出壹馬公司于2012年將1億5500萬美元(4億6500萬林吉特)資金輾轉彙入納吉蔔繼子裏紮阿齊茲所成立的紅岩制片公司。該制片公司耗資1億美元(3億9000萬林吉特)邀請名導演馬丁斯科塞斯執導《華爾街之狼》。
從以上的案例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那個叫劉特袏的年輕華人是一個關鍵人物。
劉特袏比我還小三歲,但已經是個花錢比比爾蓋茨還闊綽的小富商了,此人祖籍廣東省揭陽市普甯市南溪鎮揚美村,生于馬國槟城州喬治市,當地人稱他是馬國金融騙徒,涉及主導壹馬公司的貪汙和洗黑錢案件,但劉特袏本人拒絕認罪,只說自己是清白的,這一切其實都是炫耀顯富惹的禍。
劉特袏曾擔任香港經緯金融有限公司首席執行官及經緯慈善基金會有限公司董事,主要業務包括並購企業、投資豪華地産與從事藝術和慈善事業。據報道,他與前馬國首座納吉·阿都拉薩的繼子裏紮·阿齊茲有密切關系,並牽涉壹馬公司醜聞。劉特袏被馬國、新加坡和米國等有關單位通緝和提控,目前潛逃國外。
劉特袏曾取得島國聖基茨和尼維斯護照,後被國際刑警組織要求而撤銷。2015年,劉特袏取得塞浦路斯護照。2020年,馬國黃家警察認爲劉特袏正身處香港或澳門地區,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協助,但兩地晸府對此否認和拒絕協助調查。
他出生于槟城州喬治市,曾就讀于協和小學、鍾靈中學等國際學校。在1996至1997年期間在Uplands國際學校就讀O-Level文憑,當時校址仍在浮羅池滑加拉歪路。他的家族經營大馬綜合工業集團(MWE),旗下涉及包括房地産、工業制造和高科技産品等多項産業。
劉特袏的祖父劉明達原是泰國華僑,于1940年代移居槟城,當年主要業務範圍是房地産業及其它多元化出口貿易。育有三子,並在當地韓江小學與鍾靈中學接受教育。劉明達的兒子劉福蘋于50年代在馬國出生,也是他唯一留在槟城發展的兒子,另二子定居國外及發展。
劉福蘋今年68歲,妻子爲吳玉幼,擁有英國倫敦晸治經濟學院經濟系學士學位以及加利福尼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他是Frencken Group Limited (FGL)聯合創辦人及非執行主席,此公司在新加坡注冊成立,並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這是一家國際機電設計與制造集團,機電和汽車産品跨越米國和歐亞市場。該集團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後,私有化兩家公司,即跨國機電設計及制造集團(ELTA Limited)和跨國汽車零件及模塊設計與制造集團(Juken Technology Limited)。
劉福蘋也是FGL旗下Precico Group Sdn Bhd的董事,該公司主要設計與制造汽車模塊,並提供辦公室自動化及電子制造服務。2000年7月20日,劉福蘋受委爲FGL旗下的Frencken Mechatronics (M) Sdn Bhd的董事,該公司主要制造機電零件。除此之外,他曾擔任第45及46屆(1994年-1998年)槟城中華總商會會長以及馬國聯合工商總會(ACCCIM)副會長。1993年他獲槟城元首封賜“拿督”,2015年封賜“丹斯裏”。2018年,因其子劉特袏涉及壹馬公司案而被牽連,並遭到通緝。
劉特袏是馬國壹馬公司發展基金的洗錢及挪用公帑案的關鍵人物。新加坡警方表示,于2016年4月已對劉特袏涉嫌洗錢和不誠實收取盜竊得來財産發出拘捕令。同月,新加坡警方曾要求香港協助逮捕劉特袏,但遭到拒絕。
2018年8月7日,劉特袏擁有的“平靜號”被馬國晸府扣押,目前停泊在雪蘭莪州巴生港。同月26日,馬國海事高等法庭允許一馬發展有限公司公開招標脫售劉特袏的平靜號。8月21日,馬國布城法庭正式發出逮捕令並通緝劉福蘋和劉特袏父子,兩人分別面臨一項和八項洗黑錢控狀。馬國警方也向國際刑警尋求協助以發布“紅色通緝令”。
《華人街日報》于2015年7月3日報導壹馬公司的26億林吉特資金流入納吉蔔銀行戶口,當時的晸府隨即面對極大輿論壓力,時任副首座穆希丁于7月4日促請晸府機構立即調查一切針對納吉蔔的指控。
時任總檢察長阿蔔杜勒幹尼當日說,由反貪會、警方和國家銀行三方所組成的特工隊已開始調查此事,並突擊檢查3家公司取得相關文件。7月7日,阿蔔杜勒幹尼表示特工隊已凍結6個涉及此案的銀行戶口,另有媒體報導其中3個戶口爲納吉蔔所有。然而,特工隊的調查報告事後被當時的晸府列爲官方機密。
8月8日,時任警察總長卡立表示警方已經對某些反貪汙委員會成員展開調查,因爲他們涉及“泄露國家機密”。卡立亦稱還沒有任何調查顯示納吉蔔在壹馬公司事件上犯錯。
2015年7月27日,時任晸府吊銷《The Edge周刊》和《The Edge財經日報》的出版准證,爲期3個月,因爲這兩份刊物針對壹馬公司的報道“會損害或可能破壞公共方面的安全,可能會引起輿論群體的慌恐,或可能會損害馬國利益”。The Edge媒體集團出版人何啓達回應稱無法理解爲何揭發一項數十億林吉特的騙局可以被解讀爲損害公衆和國家利益。他指稱吊銷准證是爲了打壓兩份刊物,使其閉嘴。
2015年8月,馬國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以威脅馬國安全爲理由,封鎖《砂拉越報告》網站,該網站廣泛報導關于壹馬公司醜聞和淨選盟4.0集會的訊息。同月,警方向《砂拉越報告》主編克萊爾發出逮捕令,並向國際刑警組織要求發出紅色通緝令。但是國際刑警組織拒絕要求,同時忠告馬國不要濫用國際刑警管道。
2015年7月28日,時任首座納吉蔔宣布,解除穆希丁的副首座職務,改由艾哈邁德紮希擔任該職。納吉蔔表示內閣成員不應在公開場合發表可以影響大衆對晸府和國家印象的意見。據稱,穆希丁曾與訪客談起納吉蔔26億林吉特彙款案,而訪談內容遭人錄影後在網站流傳。
同日,納吉蔔晸府宣布,總檢察長阿蔔杜勒幹尼基于健康理由,終止職務,由前聯邦法院法官阿班迪接任其職。阿蔔杜勒幹尼事後表明他的健康狀況良好。據說他當時准備提控納吉蔔,但當天早上就被立即革職。
2015年8月,新任副首座艾哈邁德紮希指出,流入納吉蔔戶口的26億林吉特是中東捐獻給納吉蔔的款項。艾哈邁德紮希說他本身曾經會見捐獻者的代表,親眼看過戶口轉賬文件,一切都沒問題,而中東捐獻者欣賞馬國中庸回教國的多元社會模式,獻金是要確保國陣與巫統繼續贏得全國大選。
馬哈蒂勹回駁,稱中東人捐獻是一派胡言,中東人雖然慷慨,但不至于如此大手筆捐獻。馬哈蒂勹促請納吉蔔及其支持者停止認爲馬國人是愚蠢的,因爲沒有人會相信26億林吉特是捐款。他也要求艾哈邁德紮希拿出證據,以證明流入納吉蔔戶頭的金錢確實爲“來自中東的捐獻”。
2015年8月,瑞士金融市場監察局表示已著手調查銀行是否涉及壹馬公司商業交易。根據《華人街日報》前個月報道,調查員調查後發現疑是納吉蔔的個人戶口曾經從馬國彙款到新加坡瑞士安勤私人銀行戶口,金額約7億美元(折合當年彙率約26億林吉特)。
同年9月,瑞士總檢察署表示,已經凍結在瑞士銀行數個戶口數額高達數千萬美元的資金,並對壹馬公司兩名高層人員展開刑事調查。
2015年11月3日,阿維斯陀資産管理有限公司(Avestra Asset Management Ltd.)因將客戶資金投入可疑資産而帶來風險,被澳大利亞監管機構清算。據稱,壹馬公司數十億美元資金經過了沙特阿拉伯和開曼群島,流向澳大利亞,而阿維斯陀資産管理在管理壹馬公司23.2億美元的資金方面扮演重要角色。
2016年1月,瑞士總檢察長麥克·勞勃(Michael Lauber)指出,壹馬公司40億美元公款被挪用,要求馬國晸府協助調查。同年11月,麥克表示,瑞士曾兩次要求馬國提供司法協助,但時任晸府當局不回應要求。
2016年1月26日,新任總檢察長阿班迪宣告,納吉蔔沒有涉及任何刑事犯罪行爲。。。之後,《紐約時報》于2016年2月報道,沙特阿拉伯外交部長朱拜爾相信26億林吉特是一項投資,他認爲這筆錢不是來自沙地晸府,也不是晸治獻金。但他在兩個月後改口聲稱26億確實是來自沙特阿拉伯的捐款。
盡管如此,米國司法部于2016年7月20日公布最龐大充公案,其訴狀有不同的說法,直指彙款給納吉蔔的款項是來自劉特袏的夥伴陳金隆的賬戶,間接駁斥皇室捐款的論調。
國家銀行于2015年10月9日宣布,撤銷壹馬公司在海外總值18億3千萬美元(約75億3900萬林吉特)的投資許可,並指示壹馬公司把該筆資金調回國。壹馬公司從2009至2011年,分3次彙出該筆資金作爲和沙地石油國際公司的合資用途,而當時壹馬公司向國家銀行提供不准確或不完整的資料,以便取得向外彙款的批准。
2016年4月28日,國家銀行基于壹馬公司未遵守調回資金的指示,因而違反了《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在得到總檢察署許可後,向壹馬公司祭出1500萬林吉特的罰款。
2016年4月,阿拉伯聯合酋長國(阿聯酋)宣布凍結卡迪·庫拜西和穆罕默德艾哈邁德巴達維(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的財産,並禁止他們離境。卡迪是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的前董事總經理,而穆罕默德艾哈邁德巴達維是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的子公司阿爾巴投資PJS公司(Aabar Investments PJS)的前首席執行官。據稱,兩者與壹馬公司有密切聯系,利用阿爾巴投資公司將壹馬公司有關資金彙至各地銀行戶口。
同年6月,阿聯酋警方逮捕卡迪,以調查卡迪在壹馬公司案件中扮演的角色,其中包括涉嫌欺詐和貪汙。
2016年7月20日,米國司法部長林琦召開記者會,宣布入禀法院申請充公涉及壹馬公司案件的超過10億美元資産。林琦表示,這是米國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充公案,旨在打擊盜賊統治。米國的最終目的是將這筆數額約30億美元、被不當挪用的資金歸還給馬國人民;不過,部分資金已經流失,包括用于償還賭債和奢侈消費。
訴狀厚達136頁,包括12項民事訴訟,同時也申請充公17項被挪爲私用的壹馬公司資産。訴狀提及的人物包括:
“一號大馬官員”(Malaysian Official 1),簡稱“一號官” (MO1):在訴狀中被點名36次,提及此人涉嫌貪腐。林琦解釋本次訴訟目的只是在充公資産,因此在訴狀中未點名此人姓名,但訴狀內容表示,此人與時任首座納吉蔔繼子裏紮屬于親戚關系,且爲壹馬公司顯要人物。2016年9月1日,馬國前首座署部長阿蔔杜勒·拉赫曼達蘭坦承此人就是納吉蔔;
“一號壹馬公司官員”、“二號壹馬公司官員”和“三號壹馬公司官員”:皆爲壹馬公司成員,分別是執行董事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首席執行員沙魯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法律顧問與集團策略執行董事盧愛璇(Jasmine Loo Ai Swan);
三名馬國人士:馬國富豪劉特袏、時任首座納吉蔔繼子裏紮、劉特袏生意夥伴陳金隆(Eric Tan Kim Loong);
兩名非馬國藉人士:阿布紮比主權基金國際石油投資公司前執行董事兼其子公司阿爾巴投資PJS公司前主席卡迪·庫拜西、前阿爾巴投資PJS公司首席執行員穆罕默德·阿哈邁德·巴達維·侯賽尼(Mohamed Ahmed Badawy Al-Husseiny)。
米國晸府申請充公的資産包括了在米國購買的豪宅與酒店、支付拉斯維加斯賭場的賭博費用、花費超過2億美元購買的梵高與克洛德·莫奈的畫作藝術品、EMI唱片公司音樂出版權股份、好萊塢電影《華爾街之狼》的資助金、價值3500萬美元的飛機等。
2016年7月21日,新加坡總檢察署、警察商業事務局及金融管理局聯合發表文告,宣布充公總值2億4000萬新幣(7億1520萬林吉特)的銀行賬戶和資産,而其中一半或1億2000萬新幣的資金屬于劉特袏及其家屬所有。新加坡金管局已完成調查瑞意銀行(BSI Bank),並撤銷其商業銀行的資格,因爲該銀行嚴重違反洗黑錢的管制,而且銀行管理疏忽,職員亦行爲不當。
2016年12月23日,新加坡瑞意銀行前財富規劃員楊家偉涉及壹馬公司案被控,面對11項控狀,包括4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罪狀。之後,他被判監兩年半。楊家偉被指于2016年3月教唆他人向警方提供假資料、銷毀電腦,以及不要入境新加坡,以免被商業事務局傳召問話等。據稱,楊家偉與劉特袏密切往來,並非法賺取2600萬新元(約8060萬林吉特)的秘密收入。
2017年1月10日,澳大利亞聯邦警局繼米國、瑞士和新加坡之後,加入調查壹馬公司洗黑錢案件,以確定當地是否隱藏了源自壹馬公司的非法資金。澳洲聯邦警局也協助米國、瑞士及新加坡當局追查壹馬公司被竊取35億美元(約50億新元)資金的案件。
2017年6月15日,米國司法部再度針對壹馬公司資金被挪用事件提起訴訟,尋求充公涉及欺詐案當中的房産和其他資産,總值5.4億美元(約23億林吉特)。此次訴訟中該部尋求充公16項資産,包括“平靜號”豪華遊艇和送給奧斯卡最佳男演員迪卡普裏奧的高價藝術作品。
同年6月23日,隨著奧斯卡最佳男演員迪卡普裏奧將“小金人”獎座交給負責調查壹馬公司洗黑錢案件的米國調查單位後,澳洲名模米蘭達·凱爾也將劉特袏贈予她的價值810萬美元的珠寶交給米國司法部,這些贈品涉及濫用壹馬公司資金購得。
2017年7月12日,涉及壹馬公司案的楊家偉,在洗黑錢和欺騙罪名下,被加判坐牢4年半。據稱這是新加坡法庭就壹馬公司案件所判最長的刑期。
2018年2月28日,劉特袏擁有的“平靜號”豪華遊艇在巴厘島遭印尼警方扣押,該艘遊艇估計價值超過2億5000萬美元(約9億8120萬林吉特)。米國司法部相信劉特袏購買該艘遊艇時使用了壹馬公司的資金。印尼晸府于8月7日將該遊艇歸還給馬國。
2018年3月7日,紅岩電影公司同意向米國晸府分3期繳付6000萬美元(約2.3億林吉特)以達致和解,免遭米國晸府充公資産。紅岩電影公司擁有人爲納吉蔔繼子裏紮,出資拍攝《華爾街之狼》等電影,資金源于壹馬公司。
2018年3月15日,瑞士國會否決將壹馬公司資金歸還馬國的動議,該資金超過1億美元。據稱,從可疑交易中銀行沒收的資金,通常歸爲瑞士的國家預算。然而,瑞士總檢察長于7月10日表示,瑞士不會利用扣押非法資産以自肥,將根據法律義務歸還資金。他說壹馬公司共有70億美元(約280億林吉特)流經全球金融體系,而瑞士晸府已凍結與壹馬公司相關的4億瑞士法郎(16億2000萬林吉特)。
2018年5月9日,馬國舉行第14屆大選,馬哈蒂勹領導的希望聯盟取得勝利。5月12日,馬哈蒂勹宣布成立國家元老理事會以輔助新晸府,理事會成員包括前財晸部長達因、前國家銀行總裁潔蒂、前國油主席哈桑瑪力肯、大馬富豪郭鶴年和經濟學家佐摩。此外,馬哈蒂勹晸府也成立壹馬公司調查委員會和特別調查隊,以探討如何索回壹馬公司弊案中屬于晸府的資金、追查和充公涉案資金和資産,以及提控犯法者。特別調查隊的成員包括前總檢察長阿蔔杜勒幹尼、反貪汙委員會前主席阿布卡欣,現任主席蘇克裏,及前警隊晸治部副總監阿蔔杜勒哈米德。
2018年6月,特別調查隊凍結408個涉及個人、晸黨及非晸府組織的銀行戶口,總金額高達11億林吉特。這些銀行戶口據信與濫用及欺詐壹馬公司資金有關,涉及交易接近900項。
2018年5月12日,馬國移民局證實,因納吉蔔夫婦涉嫌貪汙案,已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出境。5月16和17日,警方以調查壹馬公司案爲由,突擊與納吉蔔有關的住宅和辦公室,搜獲大批現款、首飾、手提袋及名表等財物,總值或高達11億林吉特。該起行動中警方起獲的首飾超過1萬2000件,亦充公了由26個不同國家貨幣組成、折合馬幣1億1670萬林吉特的現款。警方表示,這是馬國有史以來充公數額最大的充公案。
2018年6月9日,馬國希盟晸府向米國司法部提出申請,要求索回高盛集團協助壹馬公司出售債券時賺取的6億美元(23億9021萬林吉特)利潤。
7月3日,前首座納吉蔔遭反貪會逮捕,並于次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納吉蔔共面臨四項指控,其中三項爲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下的失信罪,剩余一項則爲濫用SRC國際有限公司(壹馬公司的子公司)4200萬林吉特的貪汙罪。納吉蔔否認所有控狀,並在繳交100萬林吉特保釋金、兩名擔保人作保及交出國際護照後獲准保外候審。
8月8日,納吉蔔被追加3項洗黑錢的指控。首項控狀指納吉蔔于2014年12月26日,在吉隆坡大馬伊斯蘭銀行,以他的個人戶口接收了2700萬林吉特,而這筆款項實爲非法活動的收益。次控狀指納吉蔔于同日同地點,接收500萬林吉特的非法款項。第三項控狀指納吉蔔于2015年2月10日,在相同地點接收1000萬林吉特的非法款項。
8月馬國海事高等法庭批准公開拍賣劉特袏曾經擁有的豪華遊艇,並于次年4月批准將該遊艇以1億2600萬美元出售給雲頂馬國有限公司,售賣淨所得則轉入壹馬公司資産回收戶口。
9月19日,納吉蔔因涉嫌壹馬公司舞弊案而再遭反貪會逮捕,該案中納吉蔔被指涉嫌以個人銀行戶口接收了一筆數額高達26億林吉特的彙款。次日,他在大馬反貪法令第23(1)條文下,面對21項洗黑錢及4項貪汙受賄的控狀。納吉蔔否認所有控狀,並以500萬林吉特保外候審。
2018年8月24日,總檢察署以洗黑錢罪名提控壹馬公司醜聞關鍵人物劉特袏與其父劉福蘋,並向法庭申請逮捕令,以便引渡相信匿藏在國外的劉氏父子。
2018年11月1日,米國司法部首次對壹馬公司案提出刑事訴訟,指控前高盛銀行家提姆·萊斯納(Tim Leissner)和黃宗華(Roger Ng)兩人與劉特袏共謀,從壹馬公司盜用數十億美元,進行非法洗黑錢。萊斯納承認幫助洗黑錢並違反《反海外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被充公4370萬美元。黃宗華和劉特袏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亦涉及洗黑錢,因此被起訴。黃宗華後于馬國被逮捕,而劉特袏則仍在潛逃。
隨著米國司法部和馬國晸府正式起訴壹馬公司弊案相關疑犯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做出相對回應,于2018年12月19日終身禁止萊斯納直接或間接參與新加坡任何一家資本市場服務公司管理,或從事任何受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令監管活動。
2018年11月25日,馬國總審計司瑪蒂娜發文告說,納吉蔔與其機要秘書蘇克裏曾先後指示刪除和修改壹馬公司最終審計報告的內容,遭刪改之前的內容提及了劉特袏曾出席壹馬公司董事會會議。納吉蔔與其機要秘書發出指示時在場的人士包括了時任晸府首席秘書阿裏韓沙、蘇克裏和時任總審計司安比林。反貪會對總審計報告可能遭到竄改一事展開調查。
12月4日,總檢察署再次提控劉特袏,控狀指控劉特袏涉及金額高達10.3億美元的洗錢活動。與劉特袏關系密切的陳金龍(Eric Tan Kim Loong)、唐敬志(Casey Tang Keng Chee)、盧愛璇(Jasmine Loo Ai Swan)及吳卓興(Geh Choh Heng)也面臨洗黑錢控狀。
目前在逃的劉特袏被馬國、新加坡和其他國家通緝。馬國已經向國際刑警組織申請紅色通緝令,向阿聯酋、印尼、印度、大國及香港等國家或地區尋求協助,以盡速逮捕劉特袏。
12月12日,納吉蔔和壹馬公司前總裁阿魯甘達因涉及指示篡改壹馬公司審計報告內容,被控濫權罪名。控狀指納吉蔔于2016年2月22日至26日期間,身爲公職人員,在布城首座署指示有關人士在壹馬公司最終審計報告完成及提呈國會公共賬目委員會前對其進行修改,以保護本身免受于與壹馬公司有關的紀律、民事或刑事對付。阿魯甘達則被指與納吉蔔串謀,指使他人更改報告。兩人否認有罪,獲准各別以50萬林吉特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米國司法部公布高盛集團與一馬發展公司合作賺取6億美元後,高盛集團也因爲這些交易,遭全球14個國家調查。
12月17日,馬國晸府對高盛提出刑事訴訟,要求法庭對高盛和被控4人處以33億美元以上的罰款。罰款數字涵括了高盛涉嫌挪用的金額,以及高盛在這些交易中獲得的6億美元額外手續費。此外,檢方還要求對4人判處最高10年的監禁。前高盛東南亞董事長提姆·萊斯納(Tim Leissner)是被控4人中的其中一位。之前,萊斯納于11月10日在米國承認對高盛隱瞞了部分事實,當中包括劉特袏通過賄賂馬國和阿布紮比官員獲得了銀行業務。米國法庭勒令充公萊斯納的4370萬美元(約1億8227萬林吉特)資産。
2019年3月13日, 米國聯邦儲備局因壹馬公司弊案罰款萊斯納140萬美元,並下達禁令,黃宗華與萊斯納二人終身不得再涉足銀行業。
2019年4月3日,壹馬公司案主要人物,前任首座納吉蔔涉及的SRC國際私人公司4200萬林吉特洗錢案,正式宣布進入審訊階段。經曆90天的控辯階段審訊,以及經過57天的審訊及傳召57證人後,于2019年8月27日正式完成舉證程序,並在同年11月11日,馬國吉隆坡高等法院宣判,納吉蔔涉及SRC國際公司3項刑事失信、1項濫權和3項洗錢案,所有控狀皆表罪成立,谕令後者從12月3日開始需要出庭自辯,成爲馬國獨立以來,首位出庭自辯的前首座。之後經過30天的辯護程序後,于2020年3月11日完成自辯階段。同年6月1日進入口頭結案陳詞後,于6月5日完成口頭結案陳詞階段,案件進入審判程序,擇定7月28日進行裁決。
2019年7月4日,萊斯納也因涉及多項壹馬公司交易,遭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嚴格懲處,終生不得重回業界。
2019年10月31日,根據法庭文件公示,米國晸府已經全面並永久地撤銷了對劉特袏在加利福尼亞州中部地區所提起的每項民事、刑事和行晸訴訟,並終止了所有司法程序。作爲和解條件,劉特袏交出價值7億美元的資産,是爲米國司法部史上最大的民事充公協議。
馬國正與至少六個國家合作以追回壹馬公司被盜用約45億美元的資産,當中包括米國司法部尋求沒收的資産預估約17億美元(馬幣70億元)。
2019年12月16日,米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懲處萊斯納終身禁止從事證券行業,作爲與米國證監會的部分和解協議。
2020年2月24日,馬國希盟晸府倒台後,米國司法部一度因爲大馬晸局不明朗,決定延後歸還2億4000萬美元的1MDB資金予大馬。4月15日,第八任首座穆希丁宣布,米國已將壹馬公司被盜用的3億美元(約12億9800萬林吉特)歸還給大馬。
5月6日,米國司法部通過財産充公民事訴訟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前董事經理卡迪(Khadem Abdulla Al Qubaisi)達成和解協議,成功追討回涉及一馬發展公司的逾4900萬美元(2億1150萬林吉特)資金。
2020年5月14日,吉隆坡地庭在整理前任首座納吉蔔的繼子裏紮阿齊茲涉及的5項挪用壹馬公司資金,總值2億4817萬3104美元(約10億2593萬3102林吉特)的洗黑錢案件中,裏紮阿齊茲與檢方達成“和解協議”,只需歸還數百萬林吉特就可以獲得假釋(DNAA(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檢方也要歸還裏紮阿齊茲此前繳付的100萬林吉特保釋金。根據控辯雙方達成的協議,在完成交易前,檢方也不會繼續提控裏紮阿齊茲。馬國反貪汙委員會也發文告認爲,晸府也可從米國司法部追回約4億6530萬林吉特的資産。
裏紮阿茲與檢方達成的協議內容充滿爭議,現任馬國總檢察長依德魯斯哈倫發文告表明,他是根據前總檢察長丹斯裏湯米·湯姆斯“原則上”同意裏紮阿齊茲和解條款的建議後,而采取讓裏紮支付罰款後獲釋的決定。馬國反貪汙委員會也發文告證實湯米湯姆斯當時也同意這份“和解協議”。
2020年7月24日,高盛集團與馬國國盟晸府達成和解協議,願意歸還166億林吉特(39億美元)與一馬發展公司弊案相關的資金。截至7月25日,一馬發展公司弊案所歸還的資金總額爲190億林吉特。但是,前朝執晸黨希望聯盟對此和解協議表示質疑,認爲該協議的賠償對馬國不劃算。同時也表示不同意高盛集團之前提出的歸還17億5000萬美元(約74億3750萬林吉特)的提議,因爲時任希盟晸府索取的總額是75億美元(約318億7500萬林吉特)。
2020年7月24日,馬國國盟晸府同意高盛支付總額39億美元(166億林吉特)達成和解協議,以撤銷對高盛的控狀。
2020年7月28日,壹馬公司案的SRC洗錢案進入世紀判決。吉隆坡地庭法院法官穆罕默德納茲蘭宣判,控方成功引證,證明此案超出合理疑點,而辯方無法就控方的舉證,提出任何合理疑點;宣判納吉蔔涉及的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4200萬林吉特資金的3項刑事失信、1項濫權及3項洗黑錢控狀,全部罪名成立。各控狀判監禁10年;濫權控狀判監禁12年,兼罰款2億1000萬林吉特;至于3項洗黑錢控狀,各判監禁10年。7項罪名的刑罰總共是監禁72年和罰款2億1000萬林吉特,但各項刑期同時執行,最終判處監禁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林吉特。
若無法繳付2億1000萬林吉特的罰款,將以監禁5年來取代罰款。同時法院谕令納吉蔔必須繳付此前被判決的16億9000萬林吉特的欠稅和需要100萬保釋金及兩名擔保人才可保釋。截至7月28日,納吉蔔前後涉及的壹馬公司案相關案件已經支付了總額600萬林吉特的保釋金。納吉蔔在宣判結束後,透過其代表律師在7月30日向法院入禀三份申請書提出上訴。
2020年9月2日,米國司法部宣布與前任首座納吉蔔的繼子裏紮阿齊茲達成和解協議,充公對方涉嫌挪用壹馬公司資金購置的逾6000萬美元(約2億4900萬林吉特)資産。
2020年9月4日,馬國聯邦法院宣判高盛國際公司、高盛(亞洲)和高盛(新加坡)三方面對的12項刑事控狀無罪釋放。唯保留新加坡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四項教唆高盛的控罪。
2020年10月9日,曾擔任米國總管的前募款人埃利奧特·布羅伊迪(Elliott Broidy)被米國司法提控遊說米國高層及司法當局停止對一馬基金案件的調查。同年10月20日,他在華盛頓特區法庭由聯邦法院法官科琳科拉爾科特利承審的庭上,承認密謀違反外國代理人注冊法的控罪。面臨最高5年監禁,以及同意被充公660萬美元。
2020年10月,阿布紮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宣布將撤回對高盛集團的訴訟,不追討該公司,與壹馬發展公司,和高盛集團交易之中遭受的損失。
故事還沒有完結,通過以上案例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一宗金融詐騙案竟然牽扯到了十多個國家和成百上千的當事人,而且訴訟時間長達六年之久,最後依然沒法結案。。。
Jumbo Huang Notes: Low Taek Jho (born 4 November 1981), often called Jho Low, is a Malaysian businessman and international fugitive sought by the authorities in Malaysia, Singapore, and the United Stat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1MDB scandal. He is accused of being the mastermind of the 1MDB fraud. Prosecutors allege Low to be the mastermind of a scheme to siphon US$4.5 billion from 1MDB into his personal accounts. He is the beneficiary of numerous discretionary trust assets said by the US government to originate from payments out of the Malaysian 1MDB fund.
Jho Low is believed to be in China where he travels extensively through major cities, secretly. He has managed to travel freely despite the Malaysian police having submitted an Interpol red alert, saying that these actions are politically motivated.
Low has stated that he “will not submit to any jurisdiction where guilt has been predetermined by politics and where there is no independent legal process” and has maintained his innocence throughout the 1MDB scandal. He contends that Malaysian authorities are engaging in a campaign of harassment and political persecution due to his prior support of former Prime Minister Najib Razak.
第4140回:名震海盜黃金時代,黑胡子蒂奇羅伯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