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晚,當時21歲的被告與朋友在薛爾思宿舍(Sheares Hall)吃飯喝酒後,決定租用電動踏板車騎回宿舍。20歲的女生沒有下載應用,于是搭被告的“順風車”回宿舍。
被告原本面對另一項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重傷的罪名,但控方後來撤銷這項控狀。
兩人被送進國大醫院。女傷者被證實腦部出血,肺部左邊瘀傷,但法庭文件沒有透露被告傷勢,兩人後來的情況也不詳。
案發期間,國大正與私召車業者Grab合作推出共享電動踏板車服務“GrabWheels”計劃,讓學生通過應用在校園裏租用電動踏板車。
國大發言人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說,校方已按校規對被告采取紀律處分,但沒透露具體細節。
Grab已經在2019年11月終止了“GrabWheels”服務。(人名譯音)
據一起租車同行的朋友目睹,被告騎著電動踏板車越過他,但在前方突然停下,接著被告和女生摔落地面。朋友上前查看時,女生已昏迷,被告受了重傷但還有意識,能自己電召救護車。
25歲的莊福源星期一(9月5日)承認一項在公路使用個人代步工具的罪名,法官下令進行緩刑監視評估,等報告出爐再下判。
律師求情稱,被告並不曉得在路上騎電動踏板車是犯法行爲,他是因爲校園的人行道崎岖不平才會騎上馬路。
發言人說,自意外發生後,校方給予女生和家人關懷與扶持,並在學業和醫藥費方面提供援助。由于案件尚未了結,校方不宜置評。
據一起租車同行的朋友目睹,被告騎著電動踏板車越過他,但在前方突然停下,兩人跟著摔落地面。朋友上前查看時,女生已昏迷,被告也受了重傷但還有意識,能自己電召救護車。
事故發生在2019年2月27日晚上11時22分許,地點是國大的肯特崗彎(Kent Ridge Crescent)。
新加坡國立大學男生在校園裏租用電動踏板車,載著女同學違例在路上行駛,下斜坡時失控摔落地,女同學腦部和肺部受創,昏迷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