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後來在保釋期間,于今年7月3日到義順納福城,接連在五家店偷竊,包括圍巾、帽子、鉛筆盒、貼紙和卡套等,這些物品價值超過500元。
她過後將同事的信用卡資料,輸入到數碼付款應用Favepay中,再用Favepay付款近500元,買了鞋子和衣服等。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違背信任擅自保存客戶資料和盜刷同事的信用卡,直到發現證據確鑿後才認罪。
警方根據送餐地點追查出被告身份,並從被告的手機搜出多張截圖,都是不同人的保險表格和付款單。
另外,一名男子發現銀行戶頭被人未經授權付款購買外賣後,報警處理。
女行政人員人贓並獲被逮時,堅持否認犯案,直至看到電眼畫面拍下她的行徑後,才承認罪行。
調查顯示,被告于2016年至2021年期間,在多家保險公司工作時,未經授權將122名客戶的資料截圖保存,想要利用這些資料購物,結果她使用上述男子的資料訂購外賣被揭發,其余121人並未蒙受損失。
律師代爲求情時稱,被告犯下偷竊罪名當天曾到醫院探望母親,但她發現母親性命危在旦夕,頓時感到崩潰,才會亂偷東西。
被告發現行徑被人撞見後,企圖逃跑,但機警的店員及時攔下被告。
婦女五年內在不同保險公司擔任行政人員,卻擅自保留122名客戶的資料,並利用一名客戶和一名同事的信用卡資料,訂購外賣和買衣服鞋子等。她也在保釋期間再犯,一天內接連到五家店偷走超過500多元的物品。
被告邱美恬(譯音,42歲)事後被控六項控狀,包括非法保留個人資料、欺騙和偷竊等。她星期一(9月5日)認罪後,被判坐牢10個月又八周。
至于被告母親的離世,法官表示不會納入過多的考量,因爲被告有偷竊的案底,她本該清楚這麽做是不對的。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趁同事外出時,從對方留在桌上的錢包取走信用卡,並拍下信用卡的資料。
被告落網後,沒有親戚願意擔保她,她因此沒再見過母親,而母親在上周過世。雖然她獲准到靈堂送終,但已錯過見母親最後一面的機會,這對她來說是非常慘痛的代價,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