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包括在裝卸區包裝燒烤家禽類、在場地範圍外存放生肉和家禽産品,以及沒戴手套就處理燒臘。公司因觸犯衛生肉類和魚類法令,被法庭處以罰款。
食品局強調,食品安全人人有責,食品可能在處理過程中的任何環節受到汙染。當局會繼續保持警惕,確保監管措施到位,所有餐飲設施也應確保場地保持清潔衛生。
本地一家肉類加工業者違反若幹衛生相關條例,包括把生肉存放在場地外、不戴手套處理燒臘,被罰款2萬4000元。
食品局星期三(9月7日)發文告說,食品局人員去年4月、6月和8月稽查Mua Hin Poultry Farm Pte Ltd的肉類加工設施時,發現幾處衛生疏失。
公衆如發現任何可能違規的食品業者,應通過食品局的網上反饋表格舉報。
肉類加工設施的業者若沒有遵守食品衛生與安全規定,可被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