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易華仁遞交修正《國際民航公約》第50(a)條和第56條的批准文書,支持增加組織理事會成員和空中航行委員會的技術專家成員,以應對愈發重要的國際航空業。
根據新加坡交通部星期二(9月27日)的文告,易華仁星期一在位于加拿大蒙特利爾的國際民航組織總部遞交批准書,過程由秘書長薩拉薩爾(Juan Carlos Salazar)見證。
交通部說,有鑒于國際民航組織成員數的增長,以及國際航空運輸對多國經濟越來越重要,國際民航組織指出,增加理事會成員將能在締約國的代表性方面,取得更好的平衡。這兩項修正于2016年第39屆國際民航組織大會通過,當193個締約國中有至少三分之二批准(即128個締約國)後,即可生效。截至今年9月26日,已有74個締約國批准了修正公約的議定書(protocols)。
《國際民航公約》(又稱《芝加哥公約》)第50(a)條文修正後,國際民航組織理事會成員將從36國增加到40國。第56條修正後,空中航行委員會中的技術專家則從19個增加到21個。
易華仁9月25日至30日率領新加坡代表團到蒙特利爾出席第41屆國際民航組織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