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士兵退出現役的條件是什麽?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四十二條對士兵退出現役作了規定,即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退出現役:
(1)義務兵服現役期滿未被選取爲士官的;
(2)士官服現役滿本級規定最高年限未被選取爲高一級士官的,在本級服現役期限內因崗位編制限制不能繼續服現役的;
(3)服現役滿 30 年需要退出現役的或者年滿 55 周歲的;
(4)因戰、因公、因病致殘 被評定殘疾等級後,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患病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的;
(6)因軍隊編制調整需要退出現役的;
(7)因國家建設需要退出現役的;
(8)士兵家庭成員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災難等變故,確需本人維持家庭正常生活,經士兵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證明,經師 (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9)其他原因不適宜繼續服現役,經師 (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退出現役的。
Q2
退役士兵檔案要件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退役士兵檔案要件主要包括以下 8 個方面的內容:
(1)入伍材料:
① 應征公民入伍登表; ② 應征公民入伍批准書; ③ 應征公民政治審查表 ; ④ 應征公民體格檢查表; ⑤士兵登記表 。從非軍事部門直接招收的士官還應有學曆專業審定表、專業技能考核評定表等。院校畢業的士官還應有士官學員入學批准書、士官學員畢業分配表。
(2)黨 (團)材料:
① 入黨 (團)志願書; ② 優秀黨 (團)員登記表等。
(3)級別、軍銜、職務材料:
① 士兵軍銜報告 (登記)表; ② 士官軍銜晉升報告表; ③ 士官選取注冊登記表 ; ④ 士官選取考評登記表; ⑤ 士官年度考評登記表等。代理過 幹部職務的還應有 《士官代理幹部職務報告表》。
(4)獎懲材料:
受過獎勵的應有個人獎勵登記 (報告)表等;受過處分的應有處分登記 (報告)表等。
(5)病情鑒定和評殘材料:
① 軍人體系醫院或上級醫院診斷證明; ② 軍人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鑒定表; ③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表。
(6)生活待遇材料:
① 調整工資審批表; ② 士官配偶隨軍 (調)審批表; ③ 士官隨軍配偶生活困難補助審批報告表; ④ 退休士官增加退休費審批表等。(根據退役士兵的不同情況提供)
(7)退出現役材料:
① 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 ②士官退出現役登記表; ③ 退休士官安置登記表; ④ 易地安置材料 (根據退役士兵的不同情況提供)。易地安置的並相應提供結婚證、配偶戶口本和身份證、配偶所在單位證明,或父母、配偶父母戶口本、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原件。
(8)其他相關材料:
① 職業資格、學曆、學位材料; ② 各種教育培訓材料; ③ 本人公民身份證號碼登記材料等。
Q3
退役士兵如何落戶?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應當于退役士兵報到時爲其開具落戶介紹信。
公安機關憑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開具的落戶介紹信,爲退役士兵辦理戶口登記。
Q4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現役滿 12 年的;
(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
(3)因戰致殘被評定爲 5 級至 8 級殘疾等級的;
(4)是烈士子女的;
(5)2011 年 11 月 1 日前入伍的士兵可按入伍時的政策執行。
Q5
轉業士官作易地安置的條件是什麽?
(一)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
(二)易地安置落戶到國務院確定的超大城市的,應符合其關于落戶的相關政策規定。
(三)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 (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易地安置的。
Q6
退役士兵回農村和城鎮安置,分別參加什麽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回農村安置,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退役士兵回城鎮安置,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Q7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待遇?
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享受一次性退役金、免費教育培訓等待遇。同時,在考學、考公務員、就業應聘、參加社會保險和個體經營時的貸款、納稅等方面,對退役士兵實行優待優惠。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指導和服務,如可以采取組織職業介紹、就業推薦、專場招聘會等方式,切切實實地扶持退役士兵進行自主就業。
Q8
大學生士兵退役安置問題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退出現役後 2 年內允許入學或者複學。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者入伍前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退役士兵,入學或者複學後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獎學金、助學金和減免學費等優待,家庭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資助 (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
入學後或者複學期間可以免修公共體育、軍事技能和軍事理論等課程,直接獲得學分;入學或者複學後參加國家組織的農村基層服務項目人選選拔、以及畢業後參加軍官人選選拔的,優先錄取。
Q9
士官選取程序是什麽樣的
經過院校或訓練機構
培訓考核合格的應當
直接確定爲士官預選對象
按照下列程序選取爲士官
基層考察環節
由基層黨支部
對士官預選對象進行跟蹤考察
並研究提出推薦意見
選取考評環節
由具有相應選取批准權限的政治機關
會同參謀部、保障部機關
按照職責組織實施
根據考評結果
擇優提出預選對象名單
高級士官選取前
由武警部隊政治工作部
組織專家對預選對象進行專業考評
選前公示
由具有相應選取批准權限單位的主管部門
將預選對象考評成績、擬選取專業崗位
以及編制等級等內容進行公示
初級士官在中隊級單位
中級士官在支隊級單位
高級士官在總隊級單位
公示時間不得少于 5 日
組織審批
由支隊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
提出士官選取方案
按照士官注冊的有關規定上報審核後
提交黨委集體討論決定選取事項
屬于本級審批選取的士官
以軍政主官名義下達選取命令
屬于上級審批選取的士官
經具有選取批准權限的黨委審批
並下達選取命令
普通崗位士官的選取
由支隊級單位按照本人
申請、群衆評議、基層推薦
選取考評、選前公示
組織審批的程序辦理
Q10
大學生畢業士兵首次選取爲士官定級定銜有哪些規定?
(一)對通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並經省 (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曆的大學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爲士官確定警銜等級和工資起點准時,其在普通高等學校按規定學制就讀的年數視同服役時間。上述人員在實習期間入伍且入伍後取得就讀院校頒發的大專以上學曆證書的,在校就讀的年數視同服役時間;
(二)初中畢業直接考入五年制大專院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校就讀的最後2年計爲大專學制時間。這部分人員首次選取爲士官確定警銜等級和工資起點標准時,其大專學制的2年視同服役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