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因爲涉及新加坡印尼大使館官員受賄的案件,分別被判處坐牢,刑期介于一個月到17個月。
其中,保險經紀楊秀良爲了爭取新加坡印尼大使館認可其任職的保險公司提供女傭履約保險,而向大使館職員行賄,結果被判坐牢15個月,罰款2萬1300多元。
在交易中幫忙牽線的兼職翻譯員阿都阿茲被判坐牢17個月,罰款近1萬8300元;另一名充當介紹人的被告周德強則被判坐牢一個月,罰款4500多元。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當時,新加坡的印尼大使館要求本地雇主聘請印尼女傭時,必須購買6000元的履約保險。楊秀良通過周德強的介紹認識了阿都阿茲,並由阿都阿茲牽線,在同年3月到6月之間,支付了7萬1000多元給印尼大使館職員奧古斯,作爲奧古斯批准楊秀良任職的保險公司售賣女傭履約保險的酬勞。阿都阿茲則以“牽線人”的身份,獲得了2萬1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