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進一步強化赴華航班安全保障,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在網站發布通知,現就從新加坡乘直航赴華旅客的行前健康隔離和疫苗接種憑證要求規範如下。
一、進一步規範行前健康隔離
(一)增加行前隔離證明材料。在新加坡長居的在職在讀人員申請健康碼時,需同時提供所在單位或學校批准休假或居家辦公、學習的證明(休假起始日期應不晚于行前第7日)。
對于在讀學生,如學校有統一放假通知(包含學校校曆)或居家學習通知的,可上傳通知全文。離職、畢(結)業及結束研修學習人員應提交已離職或畢業結業等的相關證明(如注銷准證證明等)。
持有工作或學習准證人員,證明材料出具單位應與其准證上注明單位相一致。其他非在職在讀人員應在《行前健康防護監測和承諾書》中申明,暫不需提供證明材料,但應自覺按相關要求做好行前7天健康隔離。有關企業及船上作業人員行前隔離另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
(二)行前健康隔離相關要求
1.隔離時長。目前行前健康隔離時間爲7天。如乘坐2月8日航班,應在2月1日至7日履行居家健康隔離。
2.隔離條件。有關人員應單人單間進行隔離要求。如確無條件,應做好個人防護,盡量不與房間內其他人員接觸。
3.隔離外出要求。有關人員應將行前需辦理事項全部辦妥後再進行隔離,隔離期間除外出進行行前檢測外,不得有其他外出行爲。任何原因無法完成隔離的,原則上應調整行程,重新進行隔離。
4.對因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等人道主義原因確實需要縮短行前隔離時間的,需提前聯系使館,提供相關證明,使館將視情通過增加行前檢測方式予以照顧。
使館鄭重提醒,行前健康隔離是切斷疫情輸入、保障旅客安全、維護航空正常秩序的重要舉措,赴華旅客應增強責任意識,自覺做好此項工作。前段時間,使館通過抽查,已拒絕多名不配合核實工作或未按要求進行行前隔離人員健康碼申請,下一步使館將繼續加大審查力度,對不按要求進行行前健康隔離人員將不予發放健康碼。
圖片來源: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網站截圖
二、規範上傳疫苗接種憑證要求
(一)在國內接種的疫苗。應上傳《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或上傳帶有可驗證二維碼的相關疫苗接種證明(包括在新加坡進行海外疫苗認證後獲取的證明)。
(二)在新加坡接種的疫苗。應提交帶可驗證二維碼的接種憑證(Vaccination HealthCert)。
申辦上述證明需提前注冊Singpass賬號,並需要一定時間,如您有赴華意願,尤其是離職回國人員,請務必提前辦妥疫苗證書,避免准證被注銷,無法及時申請Singpass賬號,影響赴華行程。
(三)無法按上述要求提供疫苗證書。原則上疫苗接種將不被認可,需按照未接種疫苗人員進行行前檢測(申請健康碼時仍需上傳疫苗接種憑證+《疫苗接種聲明書》),即加測血清抗體IgM檢測。若血清抗體IgM檢測呈陽性,可能影響赴華行程。
(四)在中國和新加坡以外地區接種疫苗。應按接種地中國使領館健康碼材料要求上傳可驗證的疫苗接種憑證,使館將與相關使領館核實情況。
三、上述要求,從乘坐2月5日(周六)及此後航班開始實施。此前均爲過渡期,旅客可按新要求上傳材料,也可在過渡期內按現行做法執行。2月5日起,統一按新做法實施。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緊急求助電話:+65-64750165(24小時),+65-81296456(疫情期間臨時領保專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領事證件咨詢電話:+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來源: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網站
原標題:《關于進一步規範行前健康隔離和疫苗接種憑證的通知》
編輯:梁異
責編:李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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