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道,兩位中國公民爲了能延長在新加坡逗留期限,自導自演裝成“搶劫受害者”來欺騙工作人員,結果她們偷雞不成蝕把米,騙局被拆穿後,兩人遭到起訴,面臨監禁及罰款。
現年32歲的彭明英(音譯)和33歲的張雪梅(音譯)是兩位特別通行證的持有人,在新加坡,特別通行證持有者不能在當地參加工作。
彭明英告訴警方,她在這裏是按摩服務人員,張雪梅的職業並沒有在法律文件中披露。
副檢察官徐佳倫在法庭上說:“一名叫做崔如意(音譯)的女子找到她們,並向她們出主意——‘假搶劫’能幫助她們延長在新加坡的逗留時間。”
張和彭同意了她的想法,並且每個人向她支付了3500美元的“咨詢費”。最後,她們一共實際付給崔3000美元,余款在“工作”完成後支付。
地區法官馬修·約瑟夫說:“在這起搶劫案中,一名男子假裝是一名客人,進入她們的公寓中,對她們進行搶劫並將她們綁起來。他還把她們的衣服翻出來,使房間亂作一團,讓人覺得她們的房子被搶了,他還告訴她們應該什麽時候報警。”
該男子現年36歲,來自新加坡,名叫賴威塔克,因爲參加了這起假搶劫,獲得了5000美元的報酬。
2017年1月17日下午5點左右,賴威塔克來到多塞特魯女子公寓,用纜繩綁住她們,晚上6點半,張雪梅打電話報警,說她們被搶劫了。
賴威塔克于去年1月21日被捕,三個月後,這兩名女性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法官約瑟夫表示,他發現彭明英和張雪梅參與這次陰謀的唯一目的是爲了延長她們在新加坡的逗留時間,“這令人十分不安”。
約瑟夫補充道:“他們此次判決必須有‘威懾作用’,以防止其他人效仿。”
根據新加坡法律,因向警察提供虛假信息,犯罪事實確定之後,最高可以被判入獄一年,罰款5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