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防範電信網絡詐騙宣傳的深入和“國家反詐中心”APP的全覆蓋,網絡詐騙的手段大多數已被群衆知曉並識破,被詐騙率大大降低。眼見線上難以得手,一些不法分子又費盡心思開始線下作案。
8月29日上午9時許,揚中開發區派出所接到群衆王某報案,稱自己被騙了2000元現金。民警詳細了解得知,8月26日晚9時許,下班後王某在單位門口取快遞時遇到了一名開轎車的男子(沒有貼車牌),一直和其搭讪聊天,待王某放松警惕後,該男子稱自己剛從新加坡回來,銀行卡裏都是港幣,還沒有兌換成人民幣,身上沒有帶現金,手機上也沒有微信、支付寶等軟件,在酒店住了一晚沒有錢付賬,希望他可以取點現金給他應急用一下,到時候可以多轉點手續費。心地善良的王某就找到一家店兌換了2000元現金給該男子,男子收到錢後稱自己的朋友在台灣,轉錢給他需要2-24小時的時間,結果過了三天王某還是沒有收到錢,該男子留下的電話號碼也打不通,王某這才意識到被騙,立即到派出所報案。
(受害人李某在店鋪兌換現金記錄)
無獨有偶,同一天下午2時許,李某報警稱自己被騙了1050元,詢問後得知,其與王某的被騙套路如出一轍,只不過犯罪分子變成了一名身穿連衣裙,約50歲的女子。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這種類型的接觸性詐騙案件,受害人一般是剛踏入社會不久、防範意識較薄弱的年輕群體。青年人出門在外,一定要提高自身安全防範意識,不要輕信陌生人的話,要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貪圖小利損失大”。一旦發現被騙,要第一時間報警,並及時提供對方的相關信息,爲警方破案提供線索。
來源:揚中公安微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