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7日電 綜合報道,日前,美國聖芭芭拉附近一艘潛水船起火,造成34人死亡。然而,潛水船的所有者卻于9月5日向加州法院提起訴訟,援引一項19世紀的法律,要求法官限制對遇難者支付的賠償金額。
據報道,當局此前曾表示,當地時間9月2日黎明時分,75英尺長的商用潛水船“概念號”被大火吞沒時,大部分人在甲板下熟睡,5名船員逃生,包括一名船員在內的34人被推定已經死亡。當局目前已找到33具遺體。
美國加州聖克魯斯島北部海域一艘潛水支援船當地時間2日淩晨起火,船身很快被大火吞噬,沉入水中。事發時,正值乘客深夜熟睡時間。
加州當局6日稱,已查明18具遺體的身份,並聯系了其中9人的家屬,其中包括華裔物理老師、59歲的雷蒙德·斯科特·陳(Raymond Scott Chan),媒體此前報道稱,他的女兒也在船上。公布的死者中,還有另一名新加坡籍華人,26歲的譚薇(Wei Tan,音譯),她的家人已得知這一不幸地消息。
9月6日,聖巴巴拉郡警長比爾·布朗稱,遇難者可能因吸入煙霧死亡而非燒傷。
報道稱,“概念號”屬于Truth Aquatics公司,該公司的業主是格倫·弗雷茲勒斯和他的太太達娜。他們的律師5日向加州中區聯邦法院提交請願書,援引一項1851年的法律,要求法官免去他們的財務責任,或將其降低到等同于火災後船只價值金額,即0美元。弗雷茲勒斯夫婦認爲,燃燒了幾小時後沉沒的“概念號”,現在已毫無價值。
目前,起火的原因正在調查中,代表Truth Aquatics公司和弗雷茲勒斯的律師羅素·布朗,拒絕發表評論。當局仍在努力搜尋一名遇難者的遺體下落。調查人員正在采訪幸存船員,以調查致命事故發生的原因。
總部位于費城的海事律師羅伯特·J·蒙格魯齊表示,“概念號”所有者面臨嚴重的法律賠償,此舉可以預見,盡管看似無情。蒙格魯齊說:“還沒等所有屍體都發現就提交文件,聲稱他們的生命不值一錢,這是非常無情的。”
當地時間2019年9月2日,美國加州聖克魯斯島北部海域一艘潛水支援船當地時間2日淩晨起火,船身很快被大火吞噬,沉入水中。 圖片來源:ICphoto
當地時間6日早上,Truth Aquatics公司的“照片牆”(Instagram)頁面發布了一份聲明,該公司表示,此舉是“這些悲劇的另一個不幸的一面。”“當這樣的事情發生時,保險公司和衆多利益相關者,會聚集起來並激活一份訴訟一覽表……我們迫切地想在悲劇中尋找答案。”
目前,尚無受害者家屬起訴弗雷茲勒斯或Truth Aquatics公司,但在法庭文件中,業主表示,他們已收到索賠通知。
報道稱,據法律專家表示,在受害者提起法庭訴訟之前,業主通過提交請願書,已有效地贏得了第一役。總部位于紐約的海事律師丹尼爾·羅斯表示,如果受害者首先在州法院提起訴訟,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重大賠償。通過提交請願書,“概念號”所有者可以將任何未來的訴訟,都引導向聯邦法院,防止巨額賠款。
邁阿密大學海事法教授邁克爾·凱徹補充說:“它將所有的申請都引向一個法院。”他強調,請願書仍面臨障礙,並不是絕對的。若想要勝訴,弗雷茲勒斯夫婦將不得不在法庭上證明,他們的公司不應該爲火災負責。受害者家屬的律師可能會對這項工作提出質疑,但需要證明業主知道或應該知道受到傷害的風險。
據悉,1851年的法律爲《責任限制法》,經常被船舶經營者使用,其中也包括“泰坦尼克號”的所有者。2015年“燈塔號”(El Faro)貨船沉沒,以及2018年造成17人死亡的密蘇裏鴨船事故的業主,都曾援引過這項法律。
羅斯將之稱爲“令人厭惡的舊法律”。現在,正是那些保險公司,而非船主或經營者推動了這樣的策略,以避免他們爲被告提供資金。他補充道:“這當然是一種策略,但航運業主並非虛張聲勢,這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