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幼教體系基本上沿襲了英國的幼教體系,幼教機構多由民間開辦,主要包括兩種:
一種是由教育部(MOE)注冊、管理的幼兒園,爲3~6歲的幼兒開設,可分成3個階段:啓蒙班(Nursery,3~4歲)、幼兒園一年級(K1,4~5歲)和幼兒園二年級(K2,5~6歲)。在幼兒園裏,孩子每周上5天課,課時爲2.5~4小時,一般都設有上午班、下午班。同小學一樣,幼兒園每年分成4個學段,每個學段10周。
另一種是托兒所,接收1歲半甚至更小的孩子,分爲全日制和半日制兩種。和幼兒園不同的是,托兒所由社會發展和體育部(MCDS)管轄,包括爲職業婦女而設的托兒所、員工福利托兒所、社會服務性托兒所、私立托兒所等多種形式。
除幼兒園和托兒所外,新加坡還有學前學後托管中心、豆豆班(適合2歲的孩子)、特殊學校、語言中心、才藝班、激勵課程班(適合懶散的孩子)、假期文化營等,爲不同需求的家長和孩子提供服務。
新加坡非常重視人才,以往實施的精英政策,導致了教育的過早分流和就學時的擇校傾向。由于許多學校從小學一年級就開始根據學生的成績分班,所以家長在送孩子入園時非常關心寫字、算術等方面,而幼兒園也比較注意迎合家長的意願,給孩子留家庭作業成了司空見慣的事情。隨著交流的加強,新加坡幼教正逐步與國際幼教接軌,從以往的注重知識的傳授和學習成績轉向關注兒童身心發展。
新加坡學前教育的基本理念是希望幼兒能擁有以下的特點:能辨別是非對錯;願意與他人分享;能與他人溝通;具有好奇心及勇于探索的精神;掌握聽、說的技能和技巧;能與他人和睦共處;擁有健康的生活及養成良好的習慣;愛家人、朋友、師長和幼兒園;具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具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從中我們不難看出,新加坡的幼教在強調發展個人潛力的同時,十分注重基本的社會行爲准則、價值觀和道德觀的教育。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幼兒園每日課程活動包括語言、數概念、自然科學概念、社會性交往、創造力、解決問題的能力、音樂律動以及戶外活動等。由于教育部規定幼兒園必須以英語和第二語言爲媒介語,所以,雙語教學成了新加坡幼兒園“天然”的特點。
在幼兒教師的培養上,新加坡也和其他許多國家不同。新加坡沒有專門培養幼兒教師的師範學校,教師培養工作通過培訓完成。被幼兒園招聘的人員工作一段時間後,幼兒園依據自身情況選派人員出去參加培訓。培訓大致分成初級、中級、大專、學位教育(本科)幾個等級。在培訓中,琴棋書畫等方面的內容較少涉及。因此,幼兒的音樂、美術教育,大多靠社會上開辦的各類學習班來完成。
爲鼓勵幼兒園爲教師提供參加培訓的機會,政府大量補貼培訓經費,提高了幼兒園送教師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也增加了教師參加培訓的可能性。
在家園聯系方面,除了家長的積極參與之外,社會的不同機構,比如政府、私人診所、警察局、超級市場、巴刹(相當于中國的農貿市場)、咖啡店、小商店、圖書館和地鐵站等也積極地參與到幼教機構組織的活動中。
培養“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培養具有高素質的新加坡人,這已經成爲每個幼教工作者的神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