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國際新聞的人可能會發現:美國、俄羅斯、法國、韓國等國作爲最高領導人活躍在國際舞台上的是總統,而德國、印度、新加坡等國活躍在國際舞台上的領導人是總理。那麽德國、印度、新加坡等國是不是沒有總統呢?這些國家是不是以總理爲最高領導人呢?其實這些國家是有總統的:德國現任總統是弗蘭克·瓦爾特·施泰因邁爾,印度現任總統是拉姆·納特·科溫德,新加坡現任總統是哈莉瑪·雅各布。
當然這幾位總統在國際上的知名度和存在感遠遠不及身爲總理的默克爾、莫迪、李顯龍。這主要是因爲這些國家是議會共和制國家。這類國家的典型特征就是身爲總統作爲名義上的國家元首更像是英國、日本等君主立憲國的君主一樣更多是精神象征性的,而國家的實際政治權力則掌握在由議會選舉産生的內閣總理手中。與此形成對照的是美國、俄羅斯、法國、韓國等總統制共和國。
在美、俄、法、韓這些國家總統既是地位最高的國家元首,同時又是實權最大的政府首腦。在這種政治體制下政府各部門的部長都直接聽從總統並向總統負責,所以總統在總統制共和國就是行政權力的最高和實質負責人。不過即使同樣是總統制國家仍會存在一些細節上的差異:俄羅斯、韓國盡管是總統制國家,但仍設有政府總理一職;相比之下美國、巴西、墨西哥等國直接就不設總理。
不設總理的美國一般被視爲是全球最爲典型徹底的總統制國家。在總統制國家總統不僅是國家名義上的最高領導人,也是政府、軍隊的直接領導。俄羅斯、法國、韓國等總統制國家的總理其實更多是起到對總統的輔助作用:政府各部門的部長們直接對總統負責,總理充其量只是在各部門之間扮演召集人和協調者的角色。相比之下美國則幹脆直接不設總理。
其他國家的總理所享有的權力、所管理的事務在美國被分散爲由總統、國務卿和各部部長共同享有。其他國家總理的職務一般是對內行政管理的大權和國內經濟發展的大權。這兩項權力在美國都掌握在總統手中。總統實際上相當于已身兼總理一職,而在具體處置時則直接由國務卿和各部部長來實行,這樣美國總統也就不必像俄羅斯、法國、韓國的總統還需要通過總理向各部部長發號施令。
美國政府不僅沒設置總理這一職務,也不存在通常意義上的“外交部長”。外交事務當然是國家行政權力之一,所以在美國的制度設計中外交權自然應當掌握在總統手中。從1787年美國憲法制定之日起總統就被憲法明確賦予了外交負責人的地位,然而總統不可能凡事都親力親爲。如果財政、軍事、外交等各種各樣的事務都需要總統事無巨細一一過問一定是忙不過來的。
總統之下的政府各部部長們實際上就負責把總統的政令具體細化落實:國內的財政、軍事等事務如此,那麽外交事務當然也是如此。這也就意味著需要在總統之下設立一個專管外交的部門。早在1781年美國就任命利文斯頓爲第一任外交部長,然而當時獨立戰爭尚未結束,美國實際上還不存在健全的政府機構,所謂的外交部長其實就是爲爭取歐洲各國支持美國獨立戰爭而設的一個臨時性職務。
直到1789年美國國會才正式批准成立外交部。誰知外交部剛成立兩個月就改名爲國務部。這裏的“國務”主要是指處理外國事務,同時也兼管鑄幣和人口普查等一些國內事務。美國的國務部在英文中寫作“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清政府將其翻譯爲“國務院”,後來的民國時期以及新中國成立後都繼續沿用了“國務院”這一翻譯稱呼。事實上美國的國務院和我國的國務院具有本質的不同特征。
我國的國務院就是指的中央政府,而美國的國務院其實是中央政府(聯邦政府)下屬的一個部門。如今美國聯邦政府下設國務部、財政部、國防部、司法部、國內資源部、農業部、商務部、勞工部、衛生與公衆服務部、住房與城市建設發展部、運輸部、能源部、教育部、退伍軍人事務部、國土安全部15個部門。國務部因爲改了個更高大上的名使自己看上去似乎檔次比別的部高了那麽一點。
實際上國務部在美國聯邦政府的各部門中的確有相對更高的地位:國務部是美國獨立後最早成立的聯邦部門,同時這個資格最老的部門也是職能最廣泛的部門,所以國務部的長官在政府各部門中是地位最高的。正因爲國務部長在聯邦政府各部門中具有這樣一種超脫地位,所以美國的“國務部長”在漢語中一般被翻譯爲“國務卿”。美國憲法明文規定:國務部長是排名第一的政府部長(又稱爲首席部長)。
換句話說國務部長的地位高于政府其他部門的部長。一旦現任總統有什麽三長兩短,那麽國務卿在繼任順序中排第四位。當美國總統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第一順序的繼任者是副總統,如果副總統也出現意外就由衆議院議長接任,如果衆議院議長也出現意外就由參議院臨時議長接任,如果參議院臨時議長也出現意外則由國務卿接任。也許有人會問如果國務卿也出現意外而無法履職呢?
那麽聯邦政府其他部門的部長們將會從財長一直到“911”以後才成立的國土安全部部長排隊繼任。由于美國的國務部是由外交部改設的,所以國務部在相當程度上就相當于之前的外交部,不過國務部在主管外交的同時也兼管一部分內政事務:美國建國之初的國務卿更類似于我們的國務院副總理+統戰部長+ 宣傳部長+外交部長這樣一種角色。國務卿一職設立之初美國在國際外交格局中地位還遠沒今天這麽高。
當時美國所奉行的孤立主義政策也使國務卿需要處理的外交事務並不像今天這麽繁重,所以當時國務卿的工作重心還是在國內事務上。隨著美國政治結構的不斷發展使國務部主管的大部分國內事務被移交給了陸續成立的其他部門。二戰以後國務卿的工作重心已逐漸轉移到外交事務上。時至今日國務部只保留著一些儀式性的活動和國家外交職責:發行護照、保管國玺,另外總統辭職也得向國務卿提交辭呈。
不過國務卿最主要的職責還是代表美國參與國際外交事務,所以國務卿就成爲了美國實際意義上的外交部長。然而美國的國務卿又不完全等同于其他國家的外交部長:盡管如今國務卿管的國內事務越來越少,但畢竟國家大印還掌握在他手中,所以一些國內事務在程序上還得由他簽字畫押。美國的國務卿在權力職責上大體可以理解爲:低于其他國家的總理,但要高于一般意義上的外交部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