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周邊的某個國家,雖然自二戰失敗後簽訂了和平條約,不能擁有軍隊和大規模的殺傷性武器,可是他們的野心一直都沒有消散;在經過了幾十年的發展之後,現在這個國家成爲亞洲地區僅次于我國的存在之後,他們的野心就得到了空前的膨脹,不斷對自己的和平條約作出修改。現在這個國家表面上用于自衛的自衛隊已經發展成了在世界上都能排得上號的強大軍隊,並且現在還在研發一些遠距離的導彈武器,公然視自己簽訂的條約于無物,並且時不時地發表一些危險言論,鼓動國內的戰爭情緒。
在近日,日本的防長岸信夫在預算委員會的聽證會上公開表示:爲了保證日本不受某些潛在敵人的導彈攻擊,不排除同意日本的戰機在敵人導彈發射前就先行進行打擊的可能性,日本的戰機將會主動進入敵人的領土,並對敵人的導彈發射基地進行打擊。那麽這個潛在的敵人又是誰呢?通過地圖上可以看到亞洲地區實力強大的國家只有中國、日本、朝鮮、韓國、新加坡、以色列這六個國家,其中新加坡和以色列對日本沒有任何發起攻擊的理由;而韓國雖然和日本的關系不怎麽樣,但是卻都是在美國的手底下辦事的,不可能對有著美軍駐守的日本發起進攻;剩下的就只有朝鮮和中國了,作爲同樣擁有核武器和對日美都有矛盾的兩個國家,中國和朝鮮都有對日本發起攻擊的可能性,但是朝鮮現在還處于高速發展期,不可能在這個節骨眼上對外發動戰爭,朝鮮需要養精蓄銳一段時間等自己的實力強大了以後再考慮這件事,那麽剩下的就只有一個中國了。
很顯然這位防長所說的潛在敵人就是中國,而導彈基地就是我國在沿海城市部署的那些軍事基地了。在這場聽證會上,本來大家討論的是自家的自衛隊該如何去保障日本本土不受外部的導彈打擊,對此岸信夫認爲最好的防守就是進攻,認爲日本的自衛隊需要擁有能夠直接打擊到對方導彈基地的遠距離攻擊導彈,而這一建議也和日本首相在去年的想法不謀而合。那麽如果沒有這種遠距離攻擊導彈該怎麽辦呢?岸信夫又給出了一個建議:讓自家的戰機主動出擊,進入敵方的領土發起轟炸,在對方的導彈還沒發射之前就把危險扼殺在搖籃之中,相比較擁有遠距離攻擊導彈的不確定性,這一點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按照岸信夫的意思來的話,就是只要是日本認爲中國有可能對自己發射導彈進行打擊的可能,那麽日本就可以主動發起攻擊,派自己的戰機到中國的領土進行轟炸。那麽日本真的有這個能力嗎?不是說好的日本不能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嗎?怎麽派自己的戰機飛這麽遠來轟炸我國?其實這個條約只是說了日本不能擁有,但是沒說美國不能有啊,作爲日本的老大,美國完全給以將自己的F35賞賜給日本。事實也確實如此,日本現在向美國訂購了147架F35戰機,現在已經交付了20架。就拿F35A來說,這款戰機的航程爲2200公裏,而在攜帶武器滿載狀態下的作戰半徑爲1239公裏;而從日本到中國最短的距離來看只有694公裏,這款戰機完全能夠到達中國的領土進行轟炸,甚至是在我國不設防的情況下深入到內陸進行打擊。
不過這只是在我國不設防的理想情況下,要知道我國可是在沿海城市建立了完整的防空體系,各種防空導彈應有盡有,即便日本派出的是F35這種隱身戰機,但是我國的雷達怎麽可能檢測不到呢?要知道爲了提防美國的隱身戰機、無人機、轟炸機,我國可是研究了許久的反隱身雷達,在我國雷達的探測之下F35簡直就和一個移動的靶子一樣晃眼。
所以日本的F35便只能夠使用遠程導彈對我國進行轟炸了,可是現在日本並沒有遠程導彈,這是在和平條約中明令禁止的事項,如果想要的話那還得美國偷偷摸摸給日本提供一批才行。但是這問題又來了,有了遠程導彈之後你得把它運出去才能發射啊,當日本用F35把它運到海上的時候,我國在海邊上停著的幾十艘驅逐艦和護衛艦可不是吃素的,第一時間就能把你打下來,到時候你還怎麽發射?而且美國也不敢給日本提供大量的遠程導彈,只敢提供一小部分,當日本使用這部分導彈對我國發起打擊的時候怕不是要再次上演“偷襲珍珠港”的事件,沒有取得想要的效果不說,自己反倒是吃了兩發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