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比追悼會的舉行,全世界的球迷共同送走了我們的青春信仰。而科比去世之後,他的巨額財産的分配工作也將慢慢展開了,大家最關心的想必就是他的財産繼承問題。
科比生前所有財産大約有2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40億之多,包括各種的廣告收入和代言收入,以及其房産、汽車、公司等資産。而科比因爲意外去世,並沒有立下遺囑,所以只能按照當地的法律去執行財産的分配。
而根據美國的法律,這20億美金的財産並不能都得到繼承,因爲美國與我國不同,財産的繼承是全額繼承,沒有額外支出。美國人在繼承父輩的財産時,需要繼承人用被繼承人的財産先行繳納遺産稅,再從繳納了遺産稅後的財産中進行遺産的分配。這個稅種在我國是沒有的,而在美國已經存在了60年左右。美國的遺産稅按照遺産數額的多少分了17個檔次,遺産少的繳稅比例就小,反之則越大。而科比顯然屬于最高檔,需要繳納多達55%的遺産稅,大約10億美元,70億人民幣,簡直是天文數字。美國的稅收制度就是這樣的特色,有錢的多交,沒錢的少交甚至不交,像科比這樣的富人,必然繳納高額稅收,遺産稅就是其中的一種。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傳統,這10億美元並不會以遺産稅的方式扣除,其實很多明星在死前都會承諾將這部分錢捐出去,因爲美國法律規定這些錢用作公益事業之後就不用再繳稅了。遺産稅也是10億美元,捐出去同樣是10億美元,還賺個好名聲,爲國家和社會做了貢獻,顯然後者更讓人容易接受。瓦妮莎將成爲在科比之後的繼承人,想必她會將這10億美元捐出去,用以幫助同樣因爲意外事件而喪生的人的家屬。
而剩下的10億美元,將由科比的妻子瓦妮莎和他的三個女兒繼承,其中瓦妮莎將繼承一般的財産,也就是5億美元,剩下的5億美元,是屬于科比的三個女兒的,按照常理應該是平分,也就是每個女兒拿到1.67億美元左右的遺産。科比的四女兒剛出生沒多久,等于一生下來就成了億萬富翁,不過她卻從小就失去了父親,這是用金錢換不來的。
而對于科比的父母和姐姐,不會從科比的遺産中拿到錢,這是法律的規定,沒有辦法。但是科比的姐姐和科比父母已經各自咨詢了律師,想要對科比的財産能夠分得一筆羹。不過想必瓦妮莎也會拿出一部分錢,來給科比的父母和姐姐,畢竟那是科比的父母,大家不希望科比走後,再因爲財産而出現各種事端,想必這也是科比最不願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