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星報》1月19日報道,29歲英國華裔男子在新加坡因販毒被判入獄後被施以鞭刑。
據悉,該男子叫袁明遠,來自倫敦,前英國公立學校學生。他涉嫌包括販賣毒品在內的7項毒品罪被判處20年監禁。但入獄後,2018年12月初,法官下令對其施以24 * 4英尺藤條的鞭刑,而且是在公共場合實施此刑罰。除此之外,他被鞭打部分必須是裸露的,而且他還會被綁在一個木框上。
在接受采訪時,袁表示自己嚇壞了,請求寬恕。他說:“我很害怕。我從獄友那聽過很多可怕的故事。他們有些人被鞭打過,身上還留有傷疤。在懲罰期間,還出現過因藤條斷了而不得不更換的情況。此外,在鞭打地過程中,會定期更換藤條,以確保每次擊打的力度相同。”
“我正在進行呼吸練習,以幫助緩解疼痛。我只是祈禱我不要中途暈倒,如果暈倒的話我還得再一次受到鞭打。這將是非常痛苦的。”據悉,在接受懲罰前他還不得不服用安眠藥。
有消息稱,此案已經引兩國外交爭端,甚至影響到了兩國長久以來的友好關系。英國外交大臣傑裏米•亨特(Jeremy Hunt)及其他官員都明確表示“強烈反對使用體罰”。此外,亨特上周在訪問新加坡期間向新加坡外交部長維文(Vivian Balakrishnan)提出了這個問題。
據悉,服刑期間,對于嚴重違反獄規的犯人,可由監獄當局判處藤鞭最高12鞭,或由法官判處藤鞭最高24 鞭。對成年犯使用的藤鞭直徑不能超過半英寸,對未成年犯應使用細藤鞭。
相關人士透露,這次的司法體罰是新加坡最高的鞭刑。因爲司法體罰通常由一名受過訓練的鞭刑者執行,且行刑者在行刑過程中會盡可能多地給受罰者制造痛苦,所以這很可能會給他留下終生的創傷。而此案,法官下令施以24 * 4英尺藤條的鞭刑。
記者在采訪時了解到,目前新加坡監獄方每月只允許袁與家人和朋友見面兩次,每次20分鍾。袁的父親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我知道兒子是犯罪了。我知道他必須服刑。但問題是他的刑期太長了。”
“英國政府和英國高級專員公署一直非常支持,他們在聖誕節還給我寄賀卡和禮物。”他補充說。
隨後,袁的父親還表示,他的兒子只賣毒品給那些 “有錢”的朋友,而且被捕後他的兒子積極配合當局調查,因此他希望警方能從輕量刑。
英國外交部發言人表示,“自2016年一名英國男子在新加坡被捕以來,我們的領事人員一直在協助他和他的家人。我們強烈反對在任何情況下使用體罰,例如鞭刑。本月早些時候,外交部長親自向新加坡外交部長提出了這個問題。”
但新加坡方面在不久後的官方旅遊建議中,外交部警告說:“新加坡素來奉行用最嚴厲的執法和最嚴厲的處罰處理毒品問題,甚至可以包括死刑。即使是很小的數量,也可能導致監禁、體罰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