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太陽報》8月19日報道,現年31歲的英國華裔男性袁明遠(音)在新加坡因販毒入獄,服刑期間被施以最高刑罰——行鞭刑24次。
英國外交部多次高度譴責了這起暴力毆打事件,此案已引發英國和新加坡之間外交爭端,甚至影響到了兩國長久以來的友好關系。
據悉,英國華裔袁明遠出生于英國倫敦,父親是一名來自中國的營銷顧問,母親是一名出生于新加坡的營銷高管,現年31歲的袁明遠長相帥氣,曾經是英國公立學校品學兼優的高材生。
據新加坡當地報道,早在2016年袁明遠在新加坡因藏匿和販賣毒品被捕,他的罪行包括販賣69克大麻、持有60克大麻,以及販運15克冰毒。
2018年7月18日,袁明遠認罪,由于涉毒數量小于500克,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並被處以24次鞭刑——這是新加坡最高級別的鞭刑,極有可能會給當事人留下終生的創傷。
2018年12月初,獄警毫無預兆地將在樟宜監獄服刑的袁明遠帶出牢房,脫光衣服後將他綁在一個大木架上實施藤條鞭刑,獄警用4英尺長的藤條整整鞭打了袁明遠24次。
2019年1月,時任英國外交部長的亨特(Jeremy Hunt)在新加坡外交部長訪英期間對此案提出譴責,明確表示“強烈反對使用體罰”。英國國際發展部前任部長普裏蒂·帕特爾(Priti Patel)等官員也公開對此案表示高度譴責。
英國駐新加坡高級專員公署表示:“英國強烈反對在任何情況下使用體罰,並強烈譴責在袁明遠一案中使用體罰。”袁明遠的姐姐在接受《每日郵報》采訪時也表示:“他(袁明遠)已經深刻的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理應受到懲罰。我們知道新加坡和英國不同,有不同的法律,我們也尊重不同國家的法律,但是,20年的監禁懲罰難道還不夠嗎?”
新加坡法律對涉毒零容忍,制裁很嚴厲,進、出口多于15克的海洛因,或制毒之人,若經定罪均判處死刑(絞刑);即便未獲判死刑,也會被判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者,還會強制性判處鞭刑。
但是國際人權組織普遍認爲,新加坡鞭刑違反了國際法和《聯合國反酷刑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