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2
新年第一天
小布祝大家元旦快樂
新的一年
又有一大批新規開始實施
浙江進一步完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全面啓動城鄉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動……1月起,看看這些新規將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浙江進一步完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保障體系
爲不斷提升校車安全管理水平,切實保障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近日,浙江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小學生交通安全保障體系的意見》。《意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月1日起,申請用于接送小學生、幼兒的車輛,應當是符合國家專用校車技術規範的專用校車,其他類型車輛不予校車許可。未取得校車許可,或者許可期限屆滿的,不得從事校車服務。依法積極穩妥推進淘汰用于接送小學生、幼兒的非專用校車工作,通過更換專用校車、優化公交線路、開行專線公交等方式保證學生上下學有車坐、坐上安全車。
浙江全面啓動城鄉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動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財政廳、省醫療保障局正式印發《浙江省城鄉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動實施方案》,並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優化城鄉居民健康體檢制度,推動衛生服務更加普惠共享。
2022年起整合統一農民健康體檢和城鎮居民健康體檢的項目內容、體檢頻次和補助經費,實行城鄉同質同標的免費健康體檢制度。
浙江這個群體的兩項補貼,有新規定
爲進一步提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管理服務水平,浙江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和省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印發《浙江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實施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殘疾人兩項補貼實現全省通辦,申請人不再受戶籍地限制,可通過“浙裏辦”App、浙江省政務服務網或省內任意鄉鎮(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請。浙江省戶籍殘疾人在外省的,可向當地鄉鎮(街道)受理窗口提出申請,采取異地代收代辦方式,由戶籍地負責審批和發放。
浙江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
爲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工作,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戶籍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申請審核審批等程序,參照《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民發〔2012〕220號)有關規定執行。
浙江養老服務補貼制度有新變化
爲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強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線職能,浙江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印發《浙江省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施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養老服務補貼指對具有本省戶籍低收入家庭的60周歲以上失能、失智及生活能夠自理的高齡(80周歲以上)老年人,經過評估,采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爲他們接受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或入住養老機構提供支持的一項社會福利。
關乎醫保政策,浙江7部門聯合發文
浙江省醫療保障局、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衛生健康委、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7部門聯合印發《浙江省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促進共同富裕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意見》,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浙江通過優化調整醫保扶貧政策,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致貧返貧長效機制,逐步實現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常態化保障。圍繞解決城鄉居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醫療保障問題,加快補齊民生短板,在堅持醫保制度普惠性保障功能的同時,增強對困難群衆基礎性、托底性保障。
浙江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等12部門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幹意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意見》明確,浙江鼓勵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深化醫養簽約合作,不斷推進城鄉醫療資源共享,著力緩解高齡、失能等老年人以及海島、偏遠鄉村留守老人看病難問題。
《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實施
《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浙江省在全國範圍內率先出台的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省級地方性法規。
《條例》明確了綜合行政執法的內涵,即按照整體政府理念,以數字化改革爲牽引,通過優化配置執法職責、整合精簡執法隊伍、下沉執法權限和力量、創新執法方式,開展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的行政執法活動。
浙江進一步調整公證機構執業區域
浙江省司法廳印發《關于進一步調整公證機構執業區域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學曆、學位、駕駛證和納稅狀況公證實行“跨省通辦”及曾用名、親屬關系公證實行“長三角通辦”的基礎上,進一步調整公證機構執業區域。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生效
11月2日,《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保管機構東盟秘書處發布通知,宣布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越南等6個東盟成員國和中國、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等4個非東盟成員國已向東盟秘書長正式提交核准書,達到協定生效門檻。根據協定規定,RCEP于2022年1月1日對上述十國開始生效。
2021年版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再縮減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分別發布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進一步縮減至31條、27條,主要變化:
進一步深化制造業開放。汽車制造領域,取消乘用車制造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及兩家以下生産同類整車産品的合資企業的限制。廣播電視設備制造領域,取消外商投資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及關鍵件生産的限制,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管理。本次修訂,實現了自貿試驗區負面清單制造業條目清零。
自貿試驗區探索放寬服務業准入。市場調查領域,除廣播電視收聽、收視調查須由中方控股外,取消外資准入限制。社會調查領域,允許外商投資社會調查,但要求中方股比不低于67%,法人代表應當具有中國國籍。
提高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精准度。
優化外資准入負面清單管理。
2022年暫免征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
爲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財政部印發《關于2022年暫免征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的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暫免征收加工貿易企業內銷稅款緩稅利息。
該政策的出台,有利于做好跨周期調節,助企纾困特別是扶持中小微企業,保訂單、穩預期,積極應對當前外貿面臨不確定不穩定不平衡因素,促進外貿平穩發展。
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調整
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通知,2022年1月1日起,我國對954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
對新型抗癌藥氯化鐳注射液實施零關稅,降低顱內取栓支架、人造關節等部分醫療産品的進口關稅。
降低部分消費品的進口關稅,包括鲑魚、鳕魚等優質水産品,嬰兒服裝,洗碗機,滑雪用具等。
對超過100年的油畫等藝術品實施零關稅。
對可提高車輛燃油效率、減少尾氣排放的汽油機顆粒捕集器、汽車用電子節氣門,以及可用于土壤修複的泥煤,降低進口關稅。
降低高純石墨配件、高速動車使用的高壓電纜、燃料電池用膜電極組件和雙極板等關鍵零部件的進口關稅,降低可可豆、植物精油、動物毛皮等食品加工、日化、皮革制造行業所需原材料的進口關稅。
降低國內短缺的黃鐵礦、純氯化鉀等資源産品的進口關稅。
2022年1月1日起,根據國內産業發展和供需情況變化,在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範圍內,提高部分商品進出口關稅。其中,對部分氨基酸、鉛酸蓄電池零件、明膠、豬肉、間甲酚等取消進口暫定稅率,恢複執行最惠國稅率;爲促進相關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提高磷、粗銅的出口關稅。
新版《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有這些變化
教育部頒布新修訂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規定普通話一級甲等須經國家測試機構認定,一級乙等及以下由省級測試機構認定,並將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頒發機構由省級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統一變更爲國家測試機構,增強了專業測試的統一性、權威性。
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明確家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爲根本任務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于2022年1月1日起實施。
其中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負責實施家庭教育;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承擔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用正確思想、方法和行爲教育未成年人養成良好思想、品行和習慣;家庭教育以立德樹人爲根本任務;教育未成年人愛黨、愛國、愛人民、愛集體、愛社會主義,培養家國情懷;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家庭教育工作專項規劃,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和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施行
人社部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制定出台《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明確,用人單位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准,或者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爲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支付工資,逾期未支付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序,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等有關責任人員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按照規定公開並共享至同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管理辦法》規定,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期限爲三年。列入期間償還拖欠工資的,自改正之日起滿6個月,且作出守信承諾,可申請提前移出。
這些地區統一使用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在部分地區啓用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1年8月1日起,河北等15個省(區、市)及前期開展試點的北京等4個省(市)准予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延續注冊的,不再發放紙質注冊證書或加貼防僞貼;聘用單位基本信息修改的,不再加貼防僞貼;因紙質注冊證書遺失、汙損或個人信息修改等需重新發放注冊證書的,不再補發或更換紙質注冊證書。自2022年1月1日起,上述省(區、市)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注冊單位所在地爲河北等15個省(區、市)的一級建造師,其注冊專業有效期已過期的,應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注冊專業仍在有效期內的,應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注冊專業有效期屆滿且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冊專業失效。
納稅人符合這些條件之一,可申請納稅信用修複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納稅信用評價與修複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這些條件之一的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納稅信用修複:
(一)破産企業或其管理人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已依法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並糾正相關納稅信用失信行爲的。
(二)因確定爲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納稅信用直接判爲D級的納稅人,失信主體信息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爲記錄的。
(三)由納稅信用D級納稅人的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納稅信用關聯評價爲D級的納稅人,申請前連續6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爲記錄的。
(四)因其他失信行爲納稅信用直接判爲D級的納稅人,已糾正納稅信用失信行爲、履行稅收法律責任,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爲記錄的。
(五)因上一年度納稅信用直接判爲D級,本年度納稅信用保留爲D級的納稅人,已糾正納稅信用失信行爲、履行稅收法律責任或失信主體信息已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規定不予公布或停止公布,申請前連續12個月沒有新增納稅信用失信行爲記錄的。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施行,加強個人信息保護
爲推進征信法治建設、加強個人信息保護,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征信業務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對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提供和使用等征信業務的各個環節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信用信息采集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得過度采集;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並明確告知信息主體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征信機構要對信息來源、信息質量、信息安全、信息主體授權等進行必要的審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當的目的,並取得信息主體的明確同意授權,不得濫用,等等。
化妝品生産經營監管有新規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化妝品生産經營監督管理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規定,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應當依法建立化妝品生産質量管理體系,履行産品不良反應監測、風險控制、産品召回等義務,對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産活動的人員應當每年接受健康檢查。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有礙化妝品質量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産活動。化妝品的名稱、成分、功效等標簽標注的事項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以及虛假或者引人誤解、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違反法律法規的內容。普通化妝品不得宣稱特殊化妝品相關功效。
《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施行
國家藥監局發布《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除標簽要求以外,其他關于兒童化妝品的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了兒童化妝品定義,即“適用于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
《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執行
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高耗能行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提出,對擬建、在建項目,應對照能效標杆水平建設實施,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標杆水平。對能效低于本行業基准水平的存量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提高生産運行能效,堅決依法依規淘汰落後産能、落後工藝、落後産品。對需開展技術改造的項目,各地要明確改造升級和淘汰時限(一般不超過3年)以及年度改造淘汰計劃,在規定時限內將能效改造升級到基准水平以上,力爭達到能效標杆水平;對于不能按期改造完畢的項目進行淘汰。
部分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