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教常識百問之第八十五問?
85、爲什麽說儒教是貫穿華夏曆史的宗教?
答:中國本土宗教是在中華文明的曆史上逐漸形成的。以儒教而論,最遲在商周時期(約公元前15~前8世紀)的文獻,如甲骨蔔辭、青銅銘文,以及《尚書》《儀禮》等原始儒教經典中,就能發現華夏文明中自古就有崇奉“天”或“上帝”爲最高神的宗教信念,以及相應的祭祀禮儀、政治體制、道德觀念和社會習俗。殷商時期,這一宗教還是比較原始的“祭祀-占蔔”型宗教(巫教)。西周初,儒教崇奉的先王(文王、周公等)將這個宗教發展成爲倫理型宗教,確立了以“尊天、敬德、保民”爲綱領的宗法性政治倫理和禮樂體制。周王室的祖先被尊爲天神,其子孫則被奉爲“天子”,因獲得“天命”而統治天下。自西周和秦漢以來,華夏曆代王朝的統治者登基執政,都必須先行祭天、祭祖之禮,以宣示其君權神授的合法性。“宗廟社稷”因此而成爲指稱合法政權的代名詞。具體操作這個宗教祭祀禮儀及道德教化的人屬于王官和儒士階層。古書雲:“儒,相禮者也”,又稱儒者爲“師”,就是說儒士原本是操作祭祀禮儀和道德教化的專家。後來又成爲輔助天子和侯王執行政務的各級官員或備選生員。據《周禮》記載:西周的官僚機構“六官”中,已有管理宗教祭祀活動的“春官”。直至明清時代,仍將管理祭祀事務和儒、釋、道三教的禮部列爲朝廷六部之首。由此可見,華夏不僅自古以來就有宗教,而且是高度政教合一、全民信教的國家。尊奉天帝(神主),效忠天子(國主),祭祖孝親,是華夏傳統宗教的根本信條。秦漢以來的國家祭祀制度(公祭天地山川和祭孔等)、以神道之名施行道德教化和考選官吏的教學體制(如察舉和科舉制),幾乎全民上下共同遵行的宗祠祭祖活動,是支撐這個華夏宗法性宗教(即儒教)的根本制度。因此,儒教絕不僅是一種信神的觀念和思想學說,它也是一整套涵括國家治理和倫理教化的實踐體制。它是形塑華夏文明傳統的實質性的宗教,是安頓中國人身心和思想信仰的精神家園。沒有這個偉大的宗教,華夏民族將無以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華夏人民的文化自信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關于華夏主體宗教的名稱,古人有稱爲“巫教”者,有稱爲“禮教”者,有稱爲“孔教”或“聖教”者。最常見的還是稱作“儒教”。當代也有學者(如牟鍾鑒)稱之爲“中國國家宗教”或“宗法性倫理宗教”。但有意思的是,自古以來實際操作著這個祭祀禮儀和道德教化活動的王官和儒士階層,其中多數人拒絕承認儒教是一種“宗教”。漢語中的“宗教”一詞,原意是指儒教的宗祠祭祀和道德教化體制。明清時期又被用來指稱中國化佛教的兩大門派(宗門即禅宗,教門即淨土宗)。後來有人借用此詞對譯西語“Religion”(基督宗教及閃族系宗教),並引申爲泛指非西方文明的其他宗教。在中國官方文獻中,將儒教之外的釋、道、耶、穆等教門歸並爲“宗教”,始于清末宣統年間劉錦藻主編的《清朝續文獻通考》。該書中將儒教稱作“聖教”(聖人孔子創立的國教),認爲道教和那些域外傳入的宗教,根本沒有資格與中國的聖教比肩而立。
這種儒家官僚文人鄙視宗教的“儒教非宗教”觀念,或許與儒學傳統上對天神信仰的“虛如性”有關。春秋時期的儒教聖人孔子,對殷周宗教所尊奉的天神或上帝,抱有一種似信非信的實用態度。《論語》所謂“夫子不言〔心〕性與天道”“子不語怪力亂神”“夫子敬鬼神而遠之”“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雲雲。這些話語表明孔子對天神或上帝的實在性和靈異性,抱持既不否認也不言說的態度,而更注重假借神的名義來對世人實施道德教化。《易傳》所說“聖人以神道設教”,就是這個意思。這種默認天神“如在”,可敬畏而不可言說的信念,奠定了後世儒教兼具宗教性和世俗性的人文特征。
馮友蘭先生的《中國哲學史》所說,中國哲學思想有“天人合一”的特征,但儒教經書中“天”的含義是混沌複合的。它至少有三重意思,即客觀實在的自然之天,抽象的義理法則之天(道),最高的神即天帝或上帝。這個概念與西方文化中將上帝與自然、造物主與被造物截然分離的情形是根本不同的。因此,17世紀歐洲著名神學家萊布尼茨,稱中國人信仰的宗教(儒教)是一種“自然神學”。既然“天”的含義混沌複雜,人們對天的诠釋就有了靈活性。例如漢儒董仲舒提出的天人感應論,宣稱“天不變道亦不變”,強調天神的至上性、恒常性和靈異性(當然也未完全否認其自然性),漢代的官方儒學因此更近似宗教神學。宋明以來的新儒學(理學或心學),則更多強調天的義理性和自然性,創造了近似西方哲學的本體論思想體系。宋儒周敦頤、張載、朱熹等人的新儒學,主張太虛有理有氣,理與氣一動一靜,循環往複,自然生成此世間的一切事物和法則。他們所說的太虛、理、氣,都是兼具虛無性與實在性的概念。新儒家學說雖然吸收了釋、道二教的許多信念和修持功夫,但極度排斥釋、道二教的宗教性信仰,斥之爲“異端外道”。因此,新儒學被明代來華的耶稣會士龍華民指斥爲“徹底的無神論”。但無論“自然神學”還是“無神論”之說,都有西方神學家對中國本土宗教信念的誤解。
其實儒教作爲一種兼具神聖性與義理性、亦宗教亦人文的思想學說,在其漫長的曆史發展中是有變化的,不同時代儒教的宗教性和世俗性或強或弱。殷周時期的“儒教”(天帝教)是宗教性最強的信仰,其天命神學與列國時代的古希臘宗教和古猶太教沒有實質的差異。春秋戰國是中國“哲學突破”、理性上升的時代。當時孔子、孟子、荀子等人改良天帝信仰和王官之學而創立的儒家學說,其宗教性沉降而倫理性增長,近似古希臘蘇格拉底的哲學思想。漢代董仲舒之後的儒教官方經學強調天神的至上性和靈異性,因此漢學更近似宗教神學。而宋元明清的新儒學則是中國思想史上宗教性最少而哲理性最強的思想體系。
近代以來,中國思想界受西方基督宗教和世俗化思潮的雙重影響,儒學內部發生了分化。部分官僚文人(如康有爲)爲了變法圖強、“保種保教”,試圖將儒教改良爲類似西方宗教的國教。至今在中國港澳台地區和東南亞國家(如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的華人社會中,“孔教”還是一種有人信奉的合法宗教。但是總體來看,近代從西方傳入中國的思想文化,是以世俗化爲特征的“科學與民主”思想占著上風。因此無論是受歐陸和俄國影響的社會主義派還是受英美影響的自由主義派的中國知識分子,大多反對將儒學宗教化,也不承認儒教是一種宗教。他們的觀點與明清理學家的儒教非宗教觀相同,但前者基于儒教高尚神聖而否定其爲宗教,後者則意圖貶損乃至顛覆以儒教爲主的中國傳統文化。當支撐著官方儒教的國家祭祀制度和科舉教育及選官制度,在20世紀初的政治革命進程中徹底崩潰後,儒教作爲一種兼具宗教性和世俗性的官方意識形態,一種高度政教合一的中國特色的“准宗教”,也就不可避免地隨著帝國政體的覆滅而走向了衰亡。
現代新中國成立以來,儒教沒有被確定爲國家承認的合法宗教,並且一直受到蘇聯傳來的“戰鬥無神論”的猛烈沖擊。直至改革開放獲得成功後的今天,已成爲“文化遊魂”的儒教才迎來些許複蘇的春意。這一時期關于儒教是不是一種宗教的爭議在中國學術界——尤其是宗教學界——時起時伏。除任繼愈先生及其弟子們主張儒教是宗教之外,大多數中國學者仍然堅持儒教非教說。最近數年,中共中央提出了傳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倡議。儒家書院在各地紛紛恢複,儒學教育和學術研究引起中國社會的關注。其中有部分研究儒教的學者又撿起康有爲儒學國教化的主張,試圖讓儒教重回廟堂。但是他們的願望是不可能實現的。儒學是不是一種宗教在學術界可以繼續討論,但儒教複興的關鍵是現代化的宗教化,尤其不能國教化。這是因爲在現代性法治社會中,即使儒教被某些公民視同宗教,它也只能是某些公民個人的信仰,而不能被奉爲國家的宗教性意識形態和政教體制。“政教分離”是現代性憲政國家的基本原則,宗法制時代已經永久消失了。走下行路線更靠譜,也更行得通,才能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