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文彙報
本年度迄今全球藝術市場曝出的最大新聞,莫過于藝術家Beeple的非同質化代幣(NFT)作品《每天——頭5000天》(《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3月中旬以近6934萬美金(折合人民幣4.5億元)在佳士得拍賣成交。這一成交標志著拍賣史上數字藝術作品最高價格紀錄的誕生,同時也使得Beeple成爲全球最貴在世藝術家中的第三名,僅次于美國藝術家傑夫·昆斯和英國藝術家大衛·霍克尼。
最近NFT作品《每天——頭5000天》以折合人民幣4.5億元在佳士得拍賣成交。這是藝術家Beeple從2007年開始的十幾年裏在網上發表的五千件作品的打包,使用NFT技術加密。上圖爲《每天——頭5000天》,左圖爲其局部
將加密藝術NFT作品推向輿論風口浪尖的不止是這一拍賣事件。同樣在上月,紐約布魯克林公園一群藝術家將英國知名塗鴉藝術家班克斯(Banksy)的一幅作品進行現場焚燒,而整個事件過程以NFT的形式記錄出售,最終以近40萬美金線上成交。隨後,英國藝術家達米安·赫斯特高調宣布將進軍NFT藝術品市場;全球首個大型加密藝術展“虛擬生境”在北京UCCA美術館舉辦;德國著名畫廊Nage l-Draxler也將在本月舉辦名爲“頁面路徑”的NFT展覽。難怪紐約著名藝評人Kenny Schachter發聲:“在我長達30年的職業生涯中,我從未見過任何像NFT這樣能夠如此迅速引起波瀾並爆發影響的事件。這說明,如果你忽略這一運動,毫無疑問就是你的損失。”
NFT藝術到底是什麽?它所創造的究竟是昙花一現的炒作事件,還是將顛覆藝術價值體系的曆史性事件?
花4.5億元拍下NFT作品的買家,並未得到一幅可以挂在家中牆上的畫,得到的是該作品的代碼,即版權
NFT全稱爲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是結合區塊鏈技術的一種加密貨幣,其最大的特征是不可分割性和不可更改性。相比于常規的同質化代幣,NFT代幣不可以被分割成更小的貨幣單位(比如1元人民幣可以分割爲100分錢),這也標志著NFT的獨特性,沒有兩個NFT是相同的。同時NFT存在于區塊鏈中,它擁有數字所有權屬性,隨時可以訪問、隨時可被追蹤,同時也是永遠存在、不可更改更不可刪除的。
NFT目前的市場已售價值近3.75億美元,其中近一半的成交量來自最近一個月,如果照此趨勢,全年的總銷售額很可能超過20億美元,甚至有業內專家預期全年市場交易量可能超過200億美元。基于NFT的特殊屬性,它被運用于包括同樣以獨特性著稱的文化産品,如數字藝術、紀念收藏品、娛樂産品等等。
而諸如開頭提到的通過加密貨幣成交的藝術作品,就被稱爲加密藝術。而買家通過拍賣所得的,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物理性的作品,即佳士得的這位買家並沒有得到一幅可以挂在家中牆上的Beeple的繪畫作品,而是該作品的代碼,即版權。同時藏家可以在各國法律規定的框架下根據這一版權去開發相關衍生品。
加密藝術有效助推藝術作品“破圈”,尤其鏈接了科技新貴的圈層,更從邏輯上使“人人都可以成爲收藏家”得以實現
對于藝術家來說,加密藝術是一種新的藝術創作手段,同時藝術家也可通過智能合約形成永久收益分成,在理想狀態下有序化藝術家的收入模式,更爲重要的是加密藝術標志著一個新興藝術市場的崛起。據觀察,加密藝術的購買群體超過80%以上都是最新接觸藝術收藏的人群,即我們通常說的新晉藏家。事實證明,加密藝術確實有效幫助藝術作品“破圈”,尤其鏈接了科技新貴的圈層。
基于區塊鏈的技術和線上虛擬交易平台的特征,加密藝術擁有了“去中間商”屬性,即它不再依靠畫廊等第三方機構,而是可以實現藝術家與藏家的直接對接。這無疑是對傳統藝術市場體系的一次威脅,從此藏家便不再需要畫廊作爲銷售平台,當然加密藝術的數字化屬性,更無須畫廊提供諸如運輸、維護和保險等配套服務。另一方面,加密藝術更促使了作品的真僞鑒別、交易信息公開化程度,並大幅度增速交易頻率,但這是否意味著可以根除藝術市場的內幕交易,還有待商榷。
更爲重要的是,以NFT爲代表的區塊鏈技術的數字代幣,尊崇了一種去中心化和平等化的價值觀體系,或者我們可以類比安迪·沃霍爾在20世紀說的“人人都可以成爲藝術家”,NFT藝術從邏輯上使“人人都可以成爲收藏家”得以實現。
買家的高調現身讓人斷言這只是披著“藝術”外衣的投資客行爲,然而藝術的概念從來就是無限延展的
近日,花費近4.5億元人民幣拍賣購得加密藝術作品《每天——頭5000天》的匿名藏家終于現身,這兩位買家Metakovan和Twobadour在他們發布的公開聲明中高調宣布將計劃建立一個虛擬博物館,用以展示Beeple創紀錄的數字藝術作品,同時也將啓動獎學金計劃,在全球範圍內尋找堅信加密藝術價值的五位NFT藝術家,每人都能獲得10萬美元的津貼。
同時他們在聲明中談及了自己購買作品的動機是向藝術圈精英階層所營造的嚴格階層化進行挑戰。如果說通過這一聲明看到的是一種鼓舞人心的宣言,那讓我們來通過這兩位買家的真實身份和交易過程,來看看這一行爲背後所承載的另一層面的投資屬性。
Metakovan和Twobadour實爲新加坡加密貨幣投資公司Metapurse的創始人,自2016年底他們就開始了數字收藏,當時更多的是虛擬房地産,隨後他們開始NFT領域各種資産類型的投資。而他們兩人的公司更創立了一種可以用于對數字藝術進行資産分割的B20(全稱The Beeple 20)代幣。而就在佳士得拍賣結束後,NFT開始被激烈討論,超高成交價格也使得這一藝術拍賣紀錄發酵爲社會事件。伴隨著兩位買家身份的曝光,B20代幣的價格暴漲,可以說他們通過這一系列的資本操作手段,讓自己和自己的公司一躍成爲全球藝術圈和金融圈範圍的引領者,迅速積累了社會資源,當然也轉換爲了經濟資源。對他們來說,這一加密藝術交易行爲不僅讓他們購得了一串代碼、一個版權,更讓他們“購得”了名聲。而藝術家Beeple近日接受《紐約客》的采訪時表示,自己已經把早前銷售NFT所得全部換成了美元,即金融術語所稱“全部套現並離場”,數著自己賬戶裏套現的巨額美金,Beeple坦言:“說實話,我絕對認爲NFT價格是一個泡沫”,但這並不影響他將繼續進行加密藝術的創作。
從事件的最開始就不斷有人質疑NFT到底算不算藝術,Beeple的作品在嚴肅藝評人的眼中被認爲不具備任何美學屬性,更有觀點指出也許不應該稱它們爲“加密藝術”,它們只是一個象征貨幣的“加密圖片”;兩位買家的高調現身也讓人斷言這只是披著“藝術”外衣的投資客行爲。
然而,當我們判斷一件作品是否屬于藝術時,是否該先思考到底什麽是藝術,藝術就是具備美學屬性的作品嗎?藝術就該完全與經濟和投資行爲割裂嗎?如果藝術,尤其是當代藝術,本身的概念就是無限延展的,那爲何我們要從上述維度去質疑NFT是否屬于藝術?而加密藝術的更大價值在于,它試圖通過區塊鏈的技術邏輯完整構建一個全新自洽的藝術生態系統,從而指向對傳統藝術交易體系的批判。無論加密藝術是否會實現對藝術系統的顛覆,相信它會和同樣在出現之初備受爭議的波普藝術、潮流藝術一樣被書寫進當代藝術史,並繼續成爲近年來藝術市場的頭部話題。(金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