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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條例》今日起施行
2. 華爲在瑞典就5G禁令上訴被駁回
3.日本教授起訴英特爾侵犯其FPGA查找表專利
4. 新加坡推出專利授權後複審程序
5. 兩碗熱幹面的“蔡”之爭
6. 假冒“譚鴨血”商標被判刑
7. 抄襲他人婚禮現場布置侵權
8. 國知局確立第一批知産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地區
1.《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條例》今日起施行
7月1日,《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條例》正式施行。這是北京首部知識産權綜合性法規。條例將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知識産權保護,推進知識産權糾紛多元調處,提升知識産權保護的質量和效率。
新施行的《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條例》共七章、五十七條,聚焦知識産權糾紛維權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突出問題,完善了知識産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依法實施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同時充分平衡網絡平台、展會等有關主體權利義務,以有效維護社會公衆利益。
面對越來越複雜、多發的知識産權糾紛,條例明確建立知識産權糾紛訴調對接機制。更快速、高效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平衡經營者之間的利益沖突,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降低運營成本。
條例具有鮮明的首都特色,圍繞“四個中心”,特別是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功能建設,強化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知識産權保護。條例還首創數據和數字貿易知識産權保護專門條款,支持、鼓勵有利于保護創新的知識産權保護體制機制探索;專設了科技金融條款,創新金融投資促進關鍵核心技術研發運用的知識産權新機制。
2. 華爲在瑞典就5G禁令上訴被駁回
6月22日,瑞典斯德哥爾摩行政上訴法院宣布,駁回中國華爲公司的上訴請求,判定瑞典政府“禁止使用華爲5G移動網絡基礎設施”的決定並不違法。
2020年10月,瑞典郵政和電信管理局(PTS)出于所謂的“國家安全”考慮,禁止參與5G頻譜拍賣的企業使用華爲和中興兩家中國公司提供的5G電信網絡設備。華爲就這一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後,瑞典法院一度要求暫緩上述禁令,但隨後還是維持了這一禁令。去年6月斯德哥爾摩地方行政法院駁回華爲相關訴訟,今年1月華爲將PTS上告到斯德哥爾摩行政上訴法院。
斯德哥爾摩行政上訴法院在裁決書中稱,“在5G網絡的核心功能中使用華爲可能會損害瑞典國家安全是一個合理的考慮。”該法院認爲對華爲的禁令不違反瑞典或國際法律。根據最新裁決,瑞典已安裝的華爲5G設備需要在2025年1月1日前拆除。
繼英國2020年夏天對華爲祭出禁令之後,瑞典跟進成爲歐洲第2個國家,也是歐盟第一個明令禁止在5G行動網絡幾乎所有基礎設施中使用華爲産品的國家。
目前看來,這一裁決一方面破壞了華爲在歐洲重新布局的希望,預計華爲在瑞典5G市場商業利益的損失將達到約50億瑞典克朗。另一方面,該裁決可能對雙方經貿關系産生影響。瑞典電信公司愛立信此前表示,法院的裁決“會對包括愛立信在內的瑞典企業和瑞典經濟産生不利影響”。
3. 日本教授起訴英特爾侵犯其FPGA查找表專利
近日,日本的飯田文雄(Masahiro Iida)教授起訴英特爾侵犯其在美國申請的專利(專利號 6,812,737)。該投訴指控英特爾制造、使用和銷售采用自適應邏輯模塊 (ALM) 的現場可編程門陣列 (FPGA) 和片上系統 (SoC) 芯片,這是飯田文雄在 2004 年至 2014 年期間持有的專利。
飯田文雄于 2001 年 6 月 29 日先在日本申請了專利保護,並于 2002 年 6 月 28 日在美國申請了專利,2004年獲得專利。訴狀稱,自 2014 年以來,飯田文雄一直是本專利的唯一所有者。
Altera 和 賽靈思(Xilinx)是 FPGA 市場的兩大巨頭。英特爾在 2015 年以 167 億美元收購了 Altera,並于今年以 540 億美元收購了賽靈思。飯田文雄的投訴與 Altera 在 2004 年推出的使用 ALM 的 Stratix II 系列 FPGA 芯片有關。該公司繼續在其後續的 Stratix 芯片中使用 ALM,包括 Stratix III、Stratix IV、Stratix V 和 Stratix 10,以及其他一些 Arria 和 Cyclone 産品線。收購 Altera 後,英特爾繼續制造和商業化 Stratix、Arria 和 Cyclone 産品線。
根據該文件,英特爾可能從這些産品中受益匪淺,其高達 80% 的年收入來自銷售使用 ALM 的 FPGA 和 SoC。該文件估計,六年(2016 年第三季度至 2022 年第三季度)被指控産品的銷售額至少爲 115 億美元。
飯田文雄教授的律師就專利侵權向英特爾總法律顧問發送了一封經過認證的信函。英特爾至少侵犯了該專利的權利要求 1。盡管有原告的通知,但英特爾仍在沒有獲得 Iida 許可的情況下繼續制造和銷售被指控的 FPGA 芯片。
飯田文雄希望得到與合理的專利權使用費相等或更高的金錢補償,他還要求法院給予他最高三倍于陪審團裁定的英特爾侵權賠償以及相關律師費。
目前案件尚在審理中,我們將繼續跟進。
4. 新加坡推出專利授權後複審程序
近日,新加坡推出專利授權後複審程序。
請求人可基于以下一個或多個理由提出授權後複審請求:1.新穎性、創造性或不可專利性問題;2.充分性問題;3.在專利說明書中披露的內容超出了所提交的申請的範圍,或者在一項申請(例如分案申請)中披露的內容超出了先前申請中披露的內容;4.在專利授予後對專利進行了修改,由此導致專利說明書披露了超出所提交申請範圍的額外內容,或者擴大了專利的保護範圍;5.對說明書披露的所提交申請之外的其他事項進行了修改;6.對專利說明書或專利申請的說明書進行了不應被允許的修改;7.雙重專利問題。
根據該項程序,任何人都可以對已授予的專利提出複審請求。該請求可以由專利所有人自己提出,也可以由第三方提出,還可以以代理的名義提交請求以對實際請求人的身份進行保密。該程序是單方面的,這意味著一旦請求提出,只有專利所有人參與到專利程序中來,請求人除了有機會糾正請求中的某些形式問題之外,不會起到其他的作用。不過,如果專利所有人在程序進行過程中作出修改,第三方(包括請求人)則有機會對修改提出質疑。當然,如果請求是由專利所有人自己提出的,那麽請求人將作爲專利所有人參與到程序中。
新的程序爲挑戰新加坡已授權專利提供了一種成本相對較低的方式。此前,在新加坡對專利提出質疑的唯一方法就是提交撤銷請求。新加坡的撤銷程序通常涉及專家證據,因此所需要的費用往往十分高昂。然而,對于專利所有人來說,新的程序也可能會帶來新的挑戰,因爲回應授權後複審程序中提出的異議的時間相對短暫,進行修改的機會也十分有限。
新加坡的專利制度在過去的10年中不斷地發展變化。2014年以前,新加坡使用的是自我評估制度,根據該制度,無需對專利申請進行審查即可獲得專利。2014年後,新加坡實施了肯定性審查授予機制,所有專利申請都必須接受審查,但其中一種審查選擇是所謂的“外國途徑”,即允許基于外國司法管轄區對專利申請的肯定性審查結果授予專利,這包括國際可專利性初步報告(IPRP)。2020年1月,新加坡對新的申請關閉了“外國途徑”,直至目前,所有新提交的專利申請都必須在新加坡接受實質性審查。
5. 兩碗熱幹面的“蔡”之爭
提起武漢這座城市,一碗碗熱氣騰騰的熱幹面應該是最具煙火氣的代表。“蔡林記”作爲武漢熱幹面的品牌,也被廣大消費者所熟知。然而,有一家叫做“蔡林記創始人”的飯館就常常開在“蔡林記”的隔壁,二者因此糾紛不斷。
案件背景
“蔡林記”是一家以熱幹面爲經營特色的老字號面館,蔡明緯先生一直在蔡林記熱幹面館從業直到退休。後來,蔡林記熱幹面館改制爲武漢蔡林記商貿有限公司,並將“蔡林記”商標一並過戶,“蔡林記”商標從此與蔡明緯家族已無實際關聯。
蔡林記公司將熱幹面制作技藝結合現代人的食味需求不斷創新,先後被評爲中國名小吃、最佳漢味小吃等稱號。2011年,其申報的“蔡林記熱幹面制作技藝”還入選了“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並于同年獲得 “武漢老字號”稱號。
糾紛緣起
2013年,蔡明緯先生的兒子,蔡漢文先生以配方和技術入股參與設立了湖北鼎金耀餐飲公司。2013年起,鼎金耀公司開始大量使用並申請注冊了“蔡明緯老蔡林記及圖”“蔡明緯 蔡林記創始人及圖”等一系列商標,並用作招牌字號,廣泛開設飯館,同樣經營熱幹面等特色餐飲服務,還在其店內海報、餐具上大量使用了“蔡林記創始人”字樣,甚至將門店就開設在“蔡林記”熱幹面的隔壁。
蔡林記公司認爲,對于消費者特別是外地遊客來說,鼎金耀公司的行爲造成了混淆和誤認,不但影響到“蔡林記”各門店的正常經營,也損害了“蔡林記”多年經營積累的商譽。隨後,蔡林記公司針對鼎金耀公司的一系列商標向國家知識産權局提出了無效宣告的請求。
鼎金耀公司主張,其注冊的商標是由蔡明緯先生的頭像及“蔡林記創始人”組成,其中,“蔡林記”三個字只是用來修飾“創始人”,主要爲了表明蔡明緯先生的身份,而且蔡明緯先生是蔡林記的創始人,這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其注冊的商標不會導致公衆的誤認。
國家知識産權局和第三人蔡林記公司則認爲:訴爭商標完整包含了蔡林記公司在先注冊並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蔡林記”商標,而且突出顯示“蔡林記創始人”這幾個字,在商標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似的情況下,勢必會讓消費者誤認爲“蔡林記創始人”和“蔡林記”之間存在某種特定關系,從而造成混淆。
法院審理
本案訴爭商標的文字部分完整包含了“蔡林記”商標的文字,而且從含義上來說,“蔡林記創始人”的表述,也容易被理解爲“蔡林記”最初的創辦者。
在案證據能夠證明,在先注冊的“蔡林記”商標經過持續使用宣傳,在熱幹面商品及餐飲服務上具有了較高的知名度,在後申請注冊的訴爭商標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容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服務來源産生混淆誤認。
對于鼎金耀公司提出的蔡漢文先生作爲蔡明緯之子,就有權使用訴爭商標的主張,也缺乏法律依據。綜上,法院判決駁回了原告鼎金耀公司的訴訟請求。
老字號是我國重要的商業資源和珍貴的文化遺産。老字號糾紛常常有複雜的曆史背景,既有老字號相關家族成員之間的內部紛爭,也有像“蔡林記創始人”這種老字號相關家族成員與老字號後續經營者之間的糾紛。因此,明確權利主體,厘清權利邊界,才能爲老字號擺脫桎梏,重煥生機。
6. 假冒“譚鴨血”商標被判刑
近日,成都市錦江區檢察院披露了一則商標假冒案的案件結果,方某爲謀取非法利益,假冒“譚鴨血”商標以非法經營,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譚鴨血”作爲知名的四川火鍋品牌,被大衆熟知。2018年12月,四川至膳品牌管理公司獲得了“譚鴨血”注冊商標,後以獨占使用許可的方式授權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長期使用。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將該注冊商標改變字體、標注拼音並添加“老火鍋”通用名稱後用于其生産的火鍋底料、油料包裝袋(箱、桶)上。
2020年5月以來,方某爲謀取非法利益,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按照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對“譚鴨血”注冊商標的使用方式用于其委托他人及自己生産的火鍋底料、油料外包裝(箱、桶)上,假冒四川譚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火鍋底料、油料並向天津、江蘇、上海、河南、安徽等地的譚鴨血火鍋加盟店銷售,非法經營數額人民幣263210元。
2021年11月29日,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方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隨後方某提出上訴,2022年3月1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法院認爲,上訴人方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非法經營數額263210元,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爲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原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清楚,定罪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雖然對于侵權商品的銷售數量表述有誤,但對非法經營數額的認定正確,且量刑適當。
四川火鍋市場競爭激烈,企業運營品牌本就困難,但品牌糾紛、山寨仿冒、搶注商標等案例不勝枚舉。小龍坎經曆3年上訴才讓山寨店下線,川西壩子2年起訴了36家山寨店……商標維權路難走,不得不逼得許多餐飲企業打假、維權。
本次案件的成功辦理對整個四川火鍋行業都具有非同尋常的意義,爲四川火鍋行業的知識産權保護起到了榜樣性的作用,營造良好的市場經營環境。
7. 抄襲他人婚禮現場布置侵權
擁有一場童話般的婚禮是每一對新人的夢想,新郎包某爲了給新娘廖某舉辦一場浪漫難忘的婚禮,特意找婚慶公司將自己的創意加入到了婚禮布置中。但是,不久後夫婦倆發現自己的婚禮創意布置竟被其他新人使用,遂以人格權受到侵犯爲由將某婚禮策劃館訴至法院。
案件背景
包某和廖某是一對新人。2021年4月,二人委托某婚禮策劃館提供婚慶服務,並支付了婚禮場地布置費3.5萬元。爲了給妻子一個刻骨銘心的婚禮,包某十分用心,對婚禮現場布置更是親力親爲,融入了很多個人創意。2021年10月,婚禮隆重舉行,兩位新人對婚禮現場效果都十分滿意。
不曾想,幾天後,夫婦竟在同一酒店的同一宴會廳發現另一對新人使用了與自己相同的婚禮布置。得聞自己的婚宴場景布置以5000元低價賣給了某婚慶傳媒文化公司,而該婚慶傳媒公司又以2.7萬元價格向其他新人出售,夫婦倆非常生氣,遂與某婚禮策劃館交涉。溝通無果後,夫婦倆將某婚禮策劃館告上了法庭。
法庭審理
在庭審中,某婚禮策劃館認爲,其已經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無不妥之處。
法院認爲,被告某婚禮策劃館並未侵犯原告的人格權,但婚禮現場布置有原告的付出和設想,如將舞台設置成別出心裁的造型等。某婚禮策劃館未經許可擅自將婚禮現場布置給某傳媒公司使用,顯然不妥。法院酌情判令被告某婚禮策劃館支付原告2000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案件探討
該案雖塵埃落定,但也引發了業界對婚禮策劃創意的思考。有觀點認爲,我國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不保護創意,所以婚禮策劃布置的創意不構成作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也有觀點認爲,創意設計者對其婚禮舞台的設計理念或想法屬于思想範疇,但其設計想法已經外化于思想被創意者以婚禮現場布置的方式展現出來,已經完成了表達過程,應當受到著作權法保護。那麽,婚禮策劃創意究竟能否構成作品?如何規避侵權風險?
本案原告因爲婚禮現場創意布置被出售而提出人格權之訴,確屬不當,因爲人格權侵權主要是指行爲人由于過錯使得他人的姓名、肖像、隱私、名譽等人格權益受到傷害的行爲,該案中的某婚禮策劃館將婚禮現場布置出售給某婚慶傳媒公司,並未侵犯其人格權,而是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
婚禮舞台設計與綜藝節目中的舞美設計比較類似,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綜藝節目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綜藝節目中的節目文字腳本、舞美設計、音樂等構成作品的,可以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因此婚禮的現場舞台設計如果確實具有顯著的獨創性,其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據。此外,我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中的模型作品與《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下稱《伯爾尼公約》)的模型作品並不完全一致,婚禮現場布置或舞台設計屬于《伯爾尼公約》中的立體外觀設計,雖不完全滿足我國著作權法中模型作品的要求,但是其可版權性有國際法依據。
婚禮策劃方在婚禮策劃的過程中,最好先有能夠明確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策劃方案的文字腳本、婚禮舞台的平面外觀設計或三維立體外觀設計的圖形作品。如果婚姻當事人或者其親屬參與了婚禮方案的策劃,最好通過合同約定其策劃方案、現場布置外觀設計的權利歸屬,避免糾紛。另外,婚禮策劃方還可以尋求商業秘密法或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
婚慶公司只有尊重著作權,緊繃著作權保護這根弦,婚禮儀式才能更浪漫難忘。
8. 國知局確立第一批知産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地區
近期,國家知識産權局推動開展知識産權糾紛快速處理試點工作。各地方積極申報,58個省、市、縣提出試點需求,國家知識産權局對申報方案進行認真評審,確定北京、天津、吉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山東、四川;南京、蘇州、常州、甯波、濟南、煙台、濰坊、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佛山、珠海、三亞、昆明;義烏、紹興市柯橋、晉江等9省16市3縣爲第一批試點地區。
知識産權試點工作將充分利用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中心“一站式”綜合保護平台,集聚多方知識産權資源,推動完善行政保護、司法保護、社會共治等渠道協同保護機制。加強維權援助工作力度,促進糾紛前端化解,強化部門溝通協作,規範順暢銜接程序,促進糾紛解決流程簡化、優化、快速化,推動調解、仲裁等多元力量參與。切實提升糾紛處理速度和質量,發揮知識産權“全鏈條”保護效能,爲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助力創新創業提供支撐保障。
下一步,國家知識産權局將加大支持指導力度,督促指導試點工作開展,出實招、出成效,形成更多可複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增強市場主體創新投入信心,支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來源:網 絡
編輯:李欣欣
審核:中國知識産權律師網 (www.ciplawye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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