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是發展的第一動力。記者4月28日獲悉,近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青島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新的政策立足新的發展需求,以推進高質量發展爲導向,對原有扶持政策進行賦能升級。
在新政策中明確規定了對獲得中國專利獎、山東省專利獎,實施企業專利導航,入選山東省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納入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國家地理標志産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構建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組合(專利池),重大專利糾紛訴訟勝訴,投保知識産權保險,專利權質押融資貸款等知識産權發展事項分別給予5至50萬元資助,最高獎補100萬元。
這是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省支持八大發展戰略財政政策加快重點産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的具體措施,是支持知識産權創造、保護、運用、服務和管理的具體體現,爲創建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增強了政策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政策中,重點突出了高價值專利培育,提高專利創造質量。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和激勵,引導優勢産業和骨幹龍頭企業構建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組合來聚焦我市智慧家居、軌道交通、高端裝備制造等領域培育一批高價值專利,引導推進高價值發明專利保持持續增長,提高我市産業發展的核心競爭力。
同時著力促進專利轉化運用,推動高校院所專利資源和創新要素向企業流動,推進專利權質押保險貸款“青島模式”,進一步做強做大,服務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新和創業。支持企業海外專利布局和風險防控,推出知識海外侵權責任險資助和海外風險防控項目來幫助企業提升國家市場競爭力和應對海外侵權風險的防控能力,擴大我市企業海外有同族專利權的發明專利規模。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加強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解讀政策,抓好政策的落實、落細、落地,充分發揮政策引導作用,做好財政扶持資金的績效考核,用心用情用力爲企業的發展保駕護航,助力高質量發展。
關于《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
實施規程》的政策解讀
2022年4月18日,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青島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青市監字〔2022〕58號),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和依據
爲推進知識産權強市創建,知識産權扶持政策已經納入市政府《關于貫徹落實省支持八大發展戰略財政政策加快重點産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青政字〔2021〕21號)並印發。政策中對獲得中國專利獎、山東省專利獎,實施企業專利導航,入選山東省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納入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國家地理標志産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構建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組合(專利池),重大專利糾紛訴訟勝訴,投保知識産權保險,專利權質押保險貸款等的創新主體分別給予5至50萬元資助,最高獎補100萬元。爲貫徹落實市政府的要求,支持知識産權創造、保護、運用、服務和管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制定了《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
二、主要內容
《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共四章二十二條,設總則,補助對象、條件、標准和申報材料,監督管理和附則,逐項規定了知識産權補助資金的使用方向、部門職責,補助對象、條件、標准和申報材料要求,以及監督管理等工作。
三、相關內容解讀
(一)適用範圍
《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明確知識産權補助資金適用範圍,包括獲得中國專利獎、山東省專利獎,實施企業專利導航,入選山東省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納入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國家地理標志産品保護示範區建設,構建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組合(專利池),重大專利糾紛訴訟勝訴,投保知識産權保險,專利權質押保險貸款等的創新主體分別給予資助。
(二)申報條件和標准
《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要求知識産權補助資金的申報條件和標准:
1.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申請,年度取得國外(G20成員國、新加坡及歐洲專利局)授權職務發明專利10件以上(含10件)的給予15至30萬元補助。對同一發明創造在多個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權的,最多資助5個國家。對年度取得授權國防專利10件以上(含10件)的給予5至30萬元補助。
2.年度擇優遴選不超過20個專利導航項目, 每項給予30萬元資助。對獲批省級專利導航項目,每項給予30萬元資助。專利導航項目資助,優先選擇通過《知識産權管理規範》國家標准的企業(高等學校、科研組織),以及國家級、省級知識産權示範、優勢企業(園區)。
3.擇優對重點産業領域企業主導構建關鍵核心技術專利組合(專利池)按每項專利組合給予20至100萬元補助,一類資助每年不超過3項,二類資助每年不超過5項,三類資助每年不超過10項。
4.對以專利權質押保險貸款額度不超過500萬元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給予每年60%的保險費資助,最高8萬元;給予實際年貸款利息的50%貼息資助(以萬元計,不足1萬元的不予資助),最高50萬元;對未按照規定歸還的逾期貸款利息、加息和罰息,不予貼息。同一企業享受資助最多不超過三年。
5.支持企業應對專利糾紛維權,對在國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專利糾紛訴訟案件中獲得勝訴的,在重大涉外專利訴訟糾紛案件中獲得勝訴的,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0%分別給予最高5萬元、10萬元資助。同一企業年度專利維權援助資助額度最高20萬元。按影響程度國內專利糾紛維權每年資助企業不超過50家,涉外專利糾紛維權每年資助企業不超過10家。
6.支持企業投保已向市知識産權主管部門備案的知識産權海外侵權責任險、專利執行險、專利被侵權損失險産品保險,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給予資助(以萬元計,不足1萬元的不予資助),同一企業最高支持20萬元。同一件專利同一險種只資助一次。
7.對獲得中國專利獎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每項10至5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山東省專利獎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山東省專利獎勵辦法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100號)確定的標准予以獎勵。省政府已經給予獎勵的,不重複獎勵。
8.入選山東省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項目的,給予每項最高30萬元獎勵;對我市納入國家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國家地理標志産品保護示範區建設的承擔主體進行補助,每項最高50萬元。
9.培育一批競爭力強、能夠引領産業發展的高價值專利,構建優質知識産權底層資産,在知識産權已確權並能産生穩定現金流的前提下,試點開展知識産權證券化工作,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知識産權證券化試點單位獎勵。
同時,《實施規程》明確指出不享受資助獎勵的申報主體情形。
(三)相關要求
《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強調,受扶持的單位,應加強扶持資金管理,規範使用資金,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確保發揮最大效益。申請資金的單位和個人,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據。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騙取資金等行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知識産權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規程》爲《關于貫徹落實省支持八大發展戰略財政政策加快重點産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政策》(青政發〔2021〕21號)的配套文件,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來源:半島都市報、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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