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7歲的新加坡女孩,因爲頑皮偷東西,半年被爸爸抽鞭打了三次,臉上留下了疤痕,手臂上的鞭痕更是化膿了,這樣的教育方式你們能接受嗎?
據說,女孩生活在單親家庭,爸爸和媽媽婚姻破裂之後,爸爸帶著她從外國回來新加坡,父兼母職地將她撫養長大。曾經,爸爸還請求奶奶幫忙照顧,可是由于奶奶當時有工作,不想改變生活方式,于是就拒絕了。沒想到,女孩上了小一的時候,卻頑皮偷竊,試過偷錢、偷文具,結果被爸爸發現之後,便是一頓鞭打。
學校的老師曾經發現過貓膩,便找女孩的爸爸溝通,希望他下手不要那麽重,可是孩子的爸爸不聽,之後女孩身上仍然出現新的鞭痕,因爲他覺得,這是他在管教女兒的職責。
如今,兒童保護處憑著竹腳婦幼醫院提供的驗傷報告以及對女孩進行的訪談,成功申請到兒童保護令,禁止女孩的爸爸在沒有其他大人在場情況下和女兒見面。而他的母親,爲了不忍心看到孫女被送到寄養家庭,便辭掉了工作,幫忙照顧孫女。
身患糖尿病,沒有收入,靠著親戚的救濟還有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援助金生活的安替,還一度被兒子誤會,以爲她在拆散他的家庭,關系鬧得很僵。
事實上, 當寶寶做錯事情的時候,要怎麽教育小孩子呢?
一般家長在家裏對孩子進行行爲指導和批評教育都是隨心所欲的:孩子放學不專心做作業,而是直奔電視機或電腦,家長就開始進行珍惜時間的教育;孩子和同學吵架,老師通知家長,家長就進行友誼教育、紀律教育……這是一種教育的誤區,效果低下,不能有效地解決孩子的問題。
教育與批評孩子最好在家中。一家人可以在一周選擇一個時間坐在一起,開誠布公地交流。父母可以借此機會提出對孩子的要求,孩子也可以對父母提出意見。在平等交流之後,孩子如果認識到錯誤,父母可以督促孩子自己訂出改正錯誤的計劃表。孩子普遍自尊心很強,他對于自己寫下的計劃是會認真對待的。
教育與監護孩子雖是父母的權利,但並不意味著你可以隨時隨地、隨心所欲地批評孩子。有些時間父母不應該批評教育孩子。
一是早上出門時。一日之計在于晨,父母要幫助孩子懷著愉快的心情迎接新的一天的到來,溫馨地與孩子道別,而不是讓孩子從早上開始就受氣。
二是一起吃飯時。很多父母平時不抽時間陪孩子,只有吃飯時專心面對孩子,看到孩子有什麽問題,或者突然想到孩子有什麽問題,就開始教育孩子。這樣會影響孩子的食欲,破壞本來甯靜的家庭時光,讓孩子覺得和父母吃飯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嚴重影響他的身心健康。
三是父母脾氣變壞時。父母脾氣已經很壞,很容易一張嘴就罵人,結果傷了孩子,也損害了自己做父母的慈愛形象。此時,一定要息怒,等自己心平氣和後再開口。
四是發生直接沖突時。孩子說好晚上8點回來,結果10點才回來。父母早已窩了一肚子火,這時如果開口,必然發生直接的沖突。倒不如把事情壓後,等第二天再聽孩子解釋。而且,父母表現了寬容與大度,會讓孩子自覺地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古人對批評教育孩子的時機也很講究,他們認爲,年幼和地位卑微的人有過錯的時候,不應該責備。清人陳繼儒認爲“卑幼有過,慎其所以責讓之者”。他認爲以下七種情形不宜批評孩子:
第一,“對衆不責”,即不要在衆人面前責備孩子。
第二,“愧悔不責”,即慚愧後悔不責備孩子。
第三,“暮夜不責”,即夜晚不責備孩子。
第四,“正飲食不責”,即吃飯時不責備孩子。
第五,“正歡慶不責”,即正在歡慶時不責備孩子。
第六,“正悲憂不責”,即正在憂傷時不責備孩子。
第七,“疾病不責”,即正在患病時不責備孩子。
父母如果能在合適的時間與合適地方采用合適的方法教育批評孩子,孩子易接受,批評的效果自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