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帶來了區塊鏈技術,接著産生了以太坊,隨後有更多代幣登場。隨著這個生態系統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加密貨幣被創造出來,這就是ICO熱潮。
越來越多的公司通過ICO融資,並且吸引了更多個人和投資者的興趣。政府和監管機構開始注意到這一點,這些迄今不受監管的投資機會基本上無法爲投資者提供保障。他們大多以白皮書形式承諾基于區塊鏈技術來解決一個特殊的問題。然而,承諾並不總是奏效。
監管機構和政府對ICO往往滿腹狐疑,認爲這些投資機會往往帶有危險的騙局,因此需要進行監管和保障投資者利益。
對ICO項目的監管首先來自全球各國政府,但他們沒有任何先例可以遵循,事實上,各國對整個加密貨幣空間意見分歧,因此監管方式難免分裂。
對許多監管者來說,ICO仍然是一種新的現象,關于如何管理它們的法律和規則仍在制定和推出。事實上,一些政府最近才發表了公開聲明或警告,一些國家積極主動地在ICO上作出了決定——或是肯定性的或是否定性的,還有一些監管機構仍在繼續學習更多ICO背後的技術,以及ICO對他們的公民意味著什麽。
通過新規則進行監管
一些國家迅速跟進ICO,並就如何在其法律邊界內運作做出了決定。有些國家徹底禁止了他們,有些國家則制定具體的規則和法律,讓ICO發行方遵守。
中國
中國對ICO的處置方式最爲引人注目。去年9月,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ICO,當即導致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價格全面走低。該禁令由中國人民銀行實施,針對所有企業和個人,官方要求當時已經完成ICO的項目也實行清退投資。
韓國
雖然曾有傳言,韓國作爲亞洲另一個主要的加密貨幣中心,可能禁止使用加密貨幣。雖然韓國沒有禁止加密貨幣,但韓國官方已經禁止了ICO。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South korea 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解釋了他們的決定,稱旨在保護投資者免受欺詐。
俄羅斯
俄羅斯是另一個對加密貨幣和ICO采取強硬態度的國家。官方對ICO的規定還未最後確定和完成,但克裏姆林宮已經下達了一些命令。這些命令影響到代幣注冊、稅收以及證券法的應用。真正的監管法規將于今年3月出台。
澳大利亞
作爲最先制定真正的ICO規則的國家之一,澳大利亞政策目的是確保ICO合規和保護公民。澳大利亞監管機構在去年9月底做出回應,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制定了相關規定。澳大利亞的做法是,鼓勵創新和發展新的金融業務模式的同時,爲如何在澳大利亞的監管框架內運作制定明確的指導方針。最終,這是對ICO的一個積極框架,與現有的立法框架保持一致,以保護公民免受欺詐或欺騙性的ICO。
直布羅陀
位于西班牙海岸附近的英國小領土已經成爲最新一個制定自己ICO規則的國家之一。直布羅陀政府及其金融服務委員會(GFSC)正在制定法律草案,旨在規範數字代幣的促銷、銷售和分銷。這一草案的關鍵概念之一是引入一個新的“授權贊助商”概念,他們應該“負責確保遵守披露和金融犯罪規則”。
阿布紮比酋長國
根據一項聲明,阿聯酋阿布紮比酋長國最近也宣布了其對ICO的監管計劃,金融服務監管局(FSRA)願意與參與加密貨幣行業的相關機構和個人進行合作。阿布紮比全球市場承認對數字貨幣的需求,稱:“虛擬貨幣雖然不是法定貨幣,但作爲商品和服務的交換媒介,正在全球範圍內獲得吸引力。”
美國
美國因其加密數字貨幣市場的規模以及ICO的快速增長,特別需要來自政府,尤其來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迅速而嚴厲地監管。然而,就像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方法,美國每個州也有不同的方法來處理這個事項。作爲聯邦機構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大多數情況下將ICO視爲有價證券,因此目前並沒有禁令或全面禁止。但如果ICO被認爲是證券,那將需要在SEC注冊並獲得許可。最近在參議院的一次聽證會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進一步暗示了對ICO的更嚴格規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傑伊·克萊頓指出,迄今SEC看到的每一個ICO都被認爲是證券。
根據現行法規調整
目前許多國家都已經承認ICO是需要被監管機構審查的東西。有些國家在探索應對框架時已經采取行動來讓政策跟進。因爲ICO在資金籌集、作爲證券、獲取資本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政府努力把它們放進現有法規。
加拿大
去年8月,加拿大證券管理局(CSA)發表聲明稱,ICO將會歸入證券管理法,但它也呼籲先把通證確定爲證券。本質上講,這是一個呼籲,要求那些想要啓動ICO的機構,在推進之前和證券管理局溝通,讓他們以個案爲基礎來處理。“任何打算通過ICO籌集資金的企業,都應該考慮是否涉及證券問題。”企業應該聯系當地的證券監管機構。
德國
德國是另一個尚未對ICO進行直接監管的國家,但強調任何新的代幣發行都將遵守現有的立法,包括《銀行法》、《投資法案》、《證券交易法》、《支付服務監管法案》和《招股書》。他們甚至還警告說ICO有風險。
“由于缺乏法律要求和透明規則,消費者在核實令牌供應商的身份、信譽以及對所提供的投資進行了解和評估時,都需要風險自擔。這個過程也不能保證個人數據將按照德國標准進行保護。”
新加坡
考慮到中國和其他一些遠東國家的立場,新加坡被認爲是ICO和加密貨幣的潛在堡壘,迄今已經發行過一些ICO。官方目前的做法是對ICO給予指導,同時逐步明確自己立場。去年11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 MAS)提供了一份ICO指南,說明在現行的證券法下,這些代幣應該如何處理。
關于ICO,新加坡官方的最新說法是,不會禁止,他們不覺得有任何風險。MAS一直在密切研究這些發展和潛在的風險,新加坡副總理說:“到目前爲止,還沒有強有力的理由禁止在這裏進行加密貨幣交易。”
歐盟
在歐盟內部,總體而言,目前焦點是使ICO與當前法律相一致,允許ICO在聯盟內運作,只要他們堅持反洗錢/了解你的客戶(AML / KYC)政策。然而,就像許多國家一樣,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 Authority)宣稱ICO對投資者來說是高風險的。
僅僅發出警告
當對ICO進行問訊時,大部分國家都會以“保持謹慎的”姿態做出回應,這通常是監管機構的第一反應,他們承認需要更多地了解ICO在其境內的運作方式。
可以理解的是,他們期待ICO在現行法律範圍內運作,如果官方決定將其歸類爲有價證券,那ICO需要遵守相應規定。有一些國家采取了自由放任的立場,實際上只是提供一個警告或建議來處理ICO。大多數情況下,這種自由之上主義的方法似乎是監管出台前的一個合適起點。
日本
當日本在2016年宣布比特幣爲合法貨幣時,這是一個巨大步驟,讓比特幣合法化。然而,關于ICO日本沒有采取任何重大步驟來控制或規範。日本對ICO市場采取了觀望態度,僅僅發布了對投資者的警告。金融服務機構也承認,他們正在關注這一監管的國際趨勢。
馬來西亞 去年9月,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發布了新聞稿,要求投資者在了解ICO時保持清醒,馬來西亞監管機構還警告投資者:“要注意ICO計劃的潛在風險。”
中國台灣
在台灣,“金融管理委員會”(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主席顧立雄(Wellington Koo)在去年10月發表了一份關于ICO、區塊鏈和Fintech的聲明,但這不是一個警告,而是一個積極姿態。顧立雄表示,台灣政府打算支持ICO、區塊鏈技術和加密貨幣的開發和采用,並以合法的方式予以應對。
英國
英國允許ICO運營,但希望它們自身能遵守現有金融法律法規。此外,官方發布了嚴厲的警告。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金融行爲監管局警告稱,ICO不受監管,可能存在欺詐行爲,而投資者可能面對的是ICO發行人提供“不平衡、不完整或有誤導性的”文件。(核財經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