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2019年12月31日,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紅通人員”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賄及其妻子賈斯語受賄、洗錢違法所得沒收申請一案,並于2020年1月3日公開宣判,裁定沒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賈斯語在境內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03892238億元、黃金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亞、塞浦路斯、新加坡、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等國家共計5處房産、250萬歐元國債、50.0028萬美元;對彭旭峰、賈斯語違法所得追繳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單獨或夥同犯罪嫌疑人賈斯語等人,利用彭旭峰擔任長沙市住房與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土地承租、設備采購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有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899258856億元和美元12萬元。2012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賈斯語將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賄所得人民幣4299.603495萬元通過地下錢莊或者借用他人賬戶轉移至境外。彭旭峰、賈斯語分別于2017年3月24日、3月10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
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本案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實施了受賄犯罪、賈斯語實施了受賄、洗錢犯罪,檢察機關申請沒收彭旭峰、賈斯語在境內外的有關財産屬于二人的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産,依法應當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裁定沒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據公開簡曆,彭旭峰生于1966年5月,湖南雙峰人,本科學曆,工程碩士,高級工程師。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彭旭峰的父親在婁底多年爲官,彭旭峰大學畢業後回到家鄉婁底市,後調任湖南省建設廳招投標辦副主任,不久又任長沙市建委副主任。報道稱,到長沙市建委任職不久,彭旭峰就跟第一任妻子離婚,前妻帶著小孩去了加拿大定居。
2010年,據長沙市委組織部公示信息顯示,彭旭峰以建委副主任身份兼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董事長,兩年後卸任長沙市建委副主任職務,繼續擔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董事長。2015年,彭旭峰又擔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黨委書記,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肩挑”。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彭旭峰任職長沙軌道交通集團董事長期間,正是長沙地鐵從起步到高速發展時期,市區多條地鐵同時開工。“彭旭峰隨便關照一下誰,誰就可能成爲千萬甚至億萬富翁,每天登門拜訪、約飯局的人絡繹不絕,辦公室門外經常排起長龍。”
2017年2月,據紅網消息,湖南省委組織部發布幹部任前公示,其中,彭旭峰擬任湖南基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2017年,彭旭峰卸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董事長時,曾在當時的幹部任免會議上表示:“長沙軌道已成爲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成爲我永生難忘的地方……2010年8月16日,我從市住建委來到長沙軌道工作,一轉眼就是6年多時間了。2300多個與大家共同奮戰的日日夜夜,從紅花坡到杜花路,從‘地鐵元年’到‘換乘時代’,從地鐵建設到地鐵運營,從企業文化到經營開發,一幕一幕仿佛就在昨天。”
2017年3月17日,據《長沙晚報》報道,彭旭峰已履新湖南基礎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就在履新後不久,彭旭峰于2017年3月24日外逃至澳大利亞,後逃往美國。
當時,有媒體報道彭旭峰“失聯”,並已安排家人出國。報道稱,有人告發他插手長沙地鐵工程,彭旭峰得知後畏罪潛逃。
2017年5月,國際刑警組織對彭旭峰及其妻子賈斯語發布紅色通報。
2018年6月6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發布《關于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曝光了50名涉嫌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的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其中包括彭旭峰。公告顯示:彭旭峰身份證號碼430104196605214019,涉嫌受賄、洗錢罪。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涉案人員中,除了彭旭峰的妻子,還有他的弟弟彭耀峰。
據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至2017年,彭耀峰夥同其兄彭旭峰,利用彭旭峰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承攬工程、承租土地、設備采購等事項上謀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1892.79978萬元,彭耀峰還按照彭旭峰的安排,通過其實際控制的他人銀行賬戶,將彭旭峰受賄所得人民幣3889.8856萬元分別兌換成美元、歐元、澳元轉移至境外,其行爲分別觸犯受賄罪、洗錢罪。經法庭審理,彭耀峰表示認罪,悔罪。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湖南省嶽陽縣人民法院作出的《嚴實行賄、串通投標一審刑事判決書》,揭露了彭旭峰及其弟彭耀峰共同受賄的部分犯罪事實。
據判決書顯示:法院查明,被告人嚴實(彭耀峰以前婁底單位同事)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與湖南賽能機電公司程某、樊某、楊某合作,想承攬長沙軌道一號線機電安裝項目。爲得到彭旭峰的關照,嚴實找到彭旭峰的弟弟彭耀峰,要彭耀峰向彭旭峰以及該公司合約部部長陳某打招呼,爲其承攬工程提供幫助,並承諾給予中標價6.5%的好處費。
通過彭旭峰、陳某的幫助,嚴實等人挂靠的兩家公司分別中標了長沙地鐵一號線機電安裝項目01標段、06標段,中標項目金額分別爲1.1億余元和7500余萬元。2015年5月至2016年年底,嚴實分6次送給彭耀峰人民幣共計1000萬元,分3次送給陳某人民幣共計5萬元。2015年下半年,嚴實再次向彭耀峰求援,讓其向彭旭峰打招呼,順利中得地面“四小件”工程項目,中標價3700余萬元。
此後,彭耀峰向嚴實索要好處費200萬元。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嚴實分4次送給彭耀峰人民幣共計175萬元。彭耀峰的證言透露,其收受嚴實賄賂的事實都主動告訴了其兄彭旭峰,彭旭峰均知情,二人商議收受財物一人一半,由彭旭峰對被告人嚴實等人獲得工程項目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