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市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媒體和社會公衆發布南京破産法庭成立兩周年審判白皮書和南京法院破産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發布會上,南京破産法庭庭長王靜介紹了法庭成立兩周年來破産審判相關情況;南京破産法庭副庭長洪彥發布了南京法院破産審判十大典型案例;南京破産法庭副庭長榮豔和法官蔣偉就部分案例進行了詳細解讀。發布會由宣傳處處長栗娟主持。
南京破産審判白皮書
(2020年6月—2022年6月)
南京破産法庭自2020年6月挂牌以來,充分發揮破産審判職能作用,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兩年來,南京法院累計化解企業債務3400億元、妥善安置職工32500人、盤活土地廠房面積1800萬平方米;國家發改委發布的《中國營商環境報告》中,南京“辦理破産”指標連續兩年獲“標杆”稱號,2020年度“破産收回債務所需時間”爲全國最佳表現;2021年位居全省營商環境評價首位;破産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破産審判專業化建設兩項舉措被國家發改委《優化營商環境百問百答》收錄推廣,破産審判經驗多達20余次被上級法院刊發推廣。南京破産法庭先後被評爲全省法院破産審判先進集體、市“巾帼文明崗”、市十佳政法單位、市高水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先進集體、市“兩爭一在”三大光榮使命先進集體。
△南京破産法庭榮譽照片
01抓牢穩中求進“總基調”,高質量審結重大破産案件
一是立足破産審判主業。兩年來,全市新收破産類案件2923件,同比增長119%,審結2650件,同比增長110%。其中,南京破産法庭新收破産類案件760件,同比增長99%,審結743件,同比增長93%,收結案數量位居全省中院首位。
二是彰顯破産保護價值。兩年來,南京法院運用重整、和解制度審結破産案件35件,引入資金133億元,幫助200余家企業脫困重生,保障了3萬余名員工的就業。南京破産法庭審結的相關案件分別入選最高院發布的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典型案例、全省法院破産典型案例以及南京法院法治護航數字經濟發展十大典型案例。
三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兩年來,南京法院審理債務規模10億級以上案件19件。南京破産法庭穩妥審結“建工系”“雨潤系”“永泰系”等3件百億級以上重大破産重整案件。
02跑出辦理破産“加速度”,高水平服務法治營商環境
一是持續深化繁簡分流機制。兩年來,南京法院適用簡易審程序審結破産類案件442件,破産案件簡易審適用比例達50%,簡易審案件平均結案周期僅爲100天。南京破産法庭適用簡易審程序審結破産類案件133件,破産案件簡易審適用比例達55%。
二是高效推動“僵屍企業”出清。兩年來,南京法院共清理“僵屍企業”317家,南京破産法庭清理“僵屍企業”142家,最快用時57天審結。加強破産法治宣傳,制作流程手冊,提升司法清理規範化,相關工作經驗被評爲市優化營商環境創新優秀案例。
三是積極完善破産重整制度。率先出台重整審判指引,被省法院《商事審判資訊》全文轉發。成功審結13起適用預重整或實質合並的破産案件,其中1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第29批指導性案例。
四是跨境破産取得新突破。南京破産法庭指導管理人通過跨境破産承認與協作方式處置境外資産,該案成爲全國首例新加坡法院認可我國破産主程序及破産管理人身份的案例,入選全省破産審判典型案例。
五是提高破産信息化水平。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南京破産法庭依托網絡智能平台,實現線上業務辦理常態化。出台破産財産網拍指引,實現資産處置效益最大化。兩年來,南京法院通過破産網拍系統拍賣標的超1500件,成交金額達15億元。
03畫好府院聯動“同心圓”,高站位強化破産配套保障
南京破産法庭成立後,建立了全省首個市級層面的破産府院聯動機制,推動區級府院聯動機制全面落地,與相關行政部門就破産程序相關事項辦理先後建立9項府院聯動子機制。
△南京破産府院聯動子機制相關文件
一是便利破産管理人履職。著眼于破産管理人依法管理、處分破産企業財産的法定職責,明確相關部門、金融機構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破産管理人依法履職,多個部門均設立涉破産事項專門窗口,破産管理人持受理裁定書和指定管理人決定書即可完成債務企業基礎資産調查以及財産處置等工作,相關經驗被省法院推廣。
二是優化破産涉稅辦理。與市稅務局出台破産涉稅機制文件,內容被國家稅務總局吸收采納。截至目前,全市稅務部門爲破産企業出具162份清稅文書,核銷死欠金額500.5萬元,完成1114家破産企業的稅收債權申報,合計金額達18.09億元。
三是支持困境企業再生。與各部門共同建立多項機制,實現破産企業納稅信用、工商信用、金融信用修複。暢通企業融資途徑,推動金融機構就重整、和解後企業的融資需求提供支持。
四是破解破産涉不動産難題。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就破産涉不動産處置中管理人履職難、解封難、過戶難等問題建立多項機制,市規自局已配合辦理涉破産企業不動産過戶案件3件,土地出讓金案件2件。
五是化解重大金融風險。針對民營企業出現的債務風險,與市國資委、市金融管理局、市司法局等部門加強會商,各方形成風險化解工作合力,積極推進風險處置。
六是加大破産逃廢債打擊力度。與金融機構、公安機關等強化信息共享,聯動金融機構建立逃廢債黑名單聯動制裁機制和風險監測機制。目前已有數起破産案件發現存在惡意逃廢債行爲,相關單位和個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4奏響理論實踐“交響樂”,高格局推動破産專業化發展
南京破産法庭開創性打造“一庭三會”破産審判專業化發展格局,該項機制入選全省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一是全面建設審判隊伍。南京破産法庭在編幹警10名,全部具有碩士以上學曆,並有2名博士,1名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及1名全省審判業務專家。調研成果優異。2件案例分別入選最高法院指導性案例及最高法院公報案例,1件案例入選最高法院發布的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典型案例,多件案例入選全國法院、全省法院破産典型案例、省法院參閱案例,19篇論文發表于《法律適用》《人民司法》等國家級期刊,31篇論文榮獲國家級、省級學術獎項。後備力量快速成長。打造破産法庭“新知講壇”、發揮重特大案件的“熔爐”作用,開展基層青年法官及助理挂職輪訓,做好審判隊伍的“新老”傳幫帶,讓年輕法官在實踐中加速成長。對下指導實效突出。落實員額法官對口指導要求,定期發布條線通報。2021年,基層法院長期未結案清理效果顯著,簡易審適用比例同比增長104%,質效指標提升明顯。
二是有力監督管理人隊伍。南京法院多措並舉,不斷加強對管理人隊伍的監督指導。發揮管理人行業自治作用。與市司法局協同強化破産管理人協會工作機制,保障援助基金持續發揮作用。累計向225件無産可破案件的破産管理人發放援助基金737.73萬元。推動協會建立全國首家破産企業檔案管理中心,指導協會發布全國首個破産管理人行業懲戒規則,落地全國首個破産管理綜合保險。完善管理人動態管理機制。先後兩次增補共40家中介機構擔任破産管理人,與破産案件繁簡分流機制相配套,對在冊管理人進行分級動態管理。加強管理人規範履職監督。就管理人履職、報酬領取等建立專項機制,加強管理人個案履職監督,規範管理人報酬發放。加強破産職業共同體建設。開展同堂培訓,定期與市破産管理人協會舉辦培訓班,提升破産審判隊伍及管理人隊伍的專業化水平。
△南京破産法庭合影
下一步,南京破産法庭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以“一庭三會”專業化發展格局爲依托,持續加大提高破産審判質效的力度,爲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典範城市提供更高質量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南京破産法庭副庭長洪彥發布了南京法院破産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南京法院破産審判十大典型案例
(2020年6月—2022年6月)
永泰科技投資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
實質合並重整案
【關鍵詞】
實質合並重整、財産型信托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運用高效挽救破産企業的典型案例。南京破産法庭合理統籌程序事項,審慎適用實質合並重整,緊扣程序節點,從案件受理到實質合並重整再到重整計劃裁定批准,僅耗時163天,成功化解債務近600億元。本案創新運用財産型信托,在保障有財産擔保債權優先清償的同時,最大程度提升普通債權清償率。整體上,發揮上市板塊與非上市板塊重整協同效應,通過資本市場將底層資産價值充分釋放,共享重整收益,最終實現集團債務風險整體化解,有力維護了廣大中小投資者權益和金融、資本市場穩定。該案入選2021年江蘇法院破産審判典型案例。
江蘇省國際高新技術展示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破産清算轉和解案
【關鍵詞】
中小微企業、預表決、清算轉和解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充分發揮破産制度保護和挽救功能,幫助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典型案例。南京破産法庭積極踐行“科學甄別、依法保護有挽救價值的中小微企業”的政策導向,堅持市場化和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引導債務人與債權人互相理解,共渡難關,和解協議獲得全體債權人一致同意。同時,探索運用預表決規則,在轉入和解程序前,指導管理人向全體債權人征詢對和解協議草案及後續轉入和解程序後表決規則的意見。在全體債權人均同意和解協議草案的情況下,依法聽證轉入和解程序,並根據已通過的表決規則,及時裁定認可和解協議並終止和解程序,高效推進和解程序。本案入選最高法院發布的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業發展典型案例。
江蘇舜天船舶發展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關鍵詞】
跨境破産、破産主程序、管理人身份
【典型意義】
在我國推進“一帶一路”國際合作的大背景下,“引進來”及“走出去”的企業規模進一步擴大,解決跨境破産中的法律沖突與矛盾,促進各國在跨境破産領域的合作,對于依法妥善化解國際投資過程中産生的債權債務問題,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公正營商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本案作爲全國首例新加坡高等法院承認中國破産主程序及管理人身份的案件,起到了促進建立跨境破産司法合作的良好示範效應。這既是南京破産法庭在跨境破産領域的新嘗試,也是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爲“一帶一路”提供司法保障的創新舉措。該案入選2020年江蘇法院破産審判典型案例。
△南京破産法庭副庭長榮豔解讀案例
某電氣集團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
實質合並重整案
【關鍵詞】
企業複工複産、保障職工權益
【典型意義】
本案是人民法院發揮重整制度價值,促進企業複工複産,保障民生,化解社會風險的典型案例。如果簡單采取破産清算方式,將導致涉及1300余名職工的近8000萬元職工債權無法得到保障,近700名員工面臨失業風險。爲妥善保障職工權益,南京破産法庭通過重整程序,整體剝離核心資産確保資産價值最大化,引入投資人投入重整投資款作爲償債資金,同時保留主營業務繼續生産經營。根據合並重整計劃,職工債權得以全額清償,職工權益得以全面保障,近700個就業崗位得以保留,普通債權清償率較破産清算狀態亦得到提升。本案通過最大限度地發揮重整制度價值,較好地實現了企業複工複産,化解了社會穩定風險,保障了民生權益,貫徹落實了保就業、保民生等“六穩”“六保”的政策要求,充分體現了重整在困境企業挽救中的社會功能和效果。
有貨(江蘇)商貿服務有限公司
破産庭外和解系列案
【關鍵詞】
數字經濟平台、庭外和解
【典型意義】
有貨公司被申請破産清算系列案件是適用破産庭外和解,保障數字經濟平台纾困的典型案例。南京破産法庭貫徹新發展理念,發揮司法智慧,分類施策,精准適用破産庭外和解,助力數字經濟市場主體纾困,賦能數字經濟産業平穩健康發展。截止2022年4月底,有貨公司有近120個品牌恢複合作,最高交易額400萬元,曆史債務正在逐步清償中,企業挽救初顯成效。該案入選市法院法治護航數字經濟發展十大典型案例。
△南京破産法庭法官蔣偉解讀案例
江蘇中南科技專修學院破産清算案
【關鍵詞】
民辦學校 破産清算
【典型意義】
民辦學校是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滿足了人民群衆多樣化的教育需求,促進了多元化教育格局的形成。隨著民辦教育規模的擴大,競爭也愈發激烈,一些資金不足、債務負擔重的民辦學校陷入困境,無法繼續提供教育服務。對于此類民辦學校依法及時清理,不僅關乎債權人合法權益的保護,更涉及到學生教育權的維護;反之,如不能及時清理將可能進一步引發諸多不穩定因素,損害債權人及學生的合法權益。該案的及時有效審理,不僅對資不抵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民辦學校及時退出市場具有示範作用,也爲非學曆民辦教育體系健康有序發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江蘇天之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破産和解案
【關鍵詞】
執轉破、破産和解、簡化審
【典型意義】
玄武法院運用和解方式,針對該案債務人股東企業性質的特殊性,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制作用,彙聚各參與方合力,最終促成債務人股東與債權人達成和解,實現了債權人、債務人和債務人股東的三方共贏。同時,在該案審理中,玄武法院適用簡化審理程序,全方位掌握案件審理進程,全時段加強事務進程的督促指導,全流程保障和監督管理人依法履職,最大限度縮短審理周期,有效提升破産審判效率,實現了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充分保護。
南京精之源油脂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關鍵詞】
涉農企業、民生保障
【典型意義】
本案債權人衆多且多爲農民,法律意識不足,因企業破産多次上訪,維穩壓力大;破産企業本身資産少,大多爲農産品,可供分配財産幾乎爲零;債權人人數衆多,會議召開難度大。六合法院在審理該案時,指導管理人及時將農産品物資變現,采取集體授權代表和個人共同參與的模式召開債權人會議、發放案款,並且依法深挖破産企業財産線索,效果明顯,最大限度挽回了債權人損失,依法保障了群衆的合法權益,也減輕了維穩壓力,將矛盾解決在了基層。該案入選江蘇法院破産審判典型案例。
江蘇超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破産清算轉和解案
【關鍵詞】
高新技術企業、簡化審
【典型意義】
本案是民事和解制度在破産清算程序中靈活運用的典型案例,爲推動債務人快速退出市場開辟更多的渠道,更好地以市場化的方式解決債權債務糾紛和企業經營發展問題,較好地實現了法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同時,本案還是破産案件簡化高效審理的典型案例,江北新區法院在精准識別破産案件繁簡類別的基礎上,通過簡化程序性事項,將案件辦理期限縮短至四個半月,高效化解債權債務關系,大大節約了案件參與各方的成本,顯著提高了破産程序的效率。
南京高固食用菌科貿有限公司破産清算案
【關鍵詞】
逃廢債、刑事責任
【典型意義】
南京中院先後與公安、人行等部門聯合出台文件,明確在破産程序中發現債務人企業工作人員或者債務人企業可能存在惡意逃廢債等犯罪行爲的,配合管理人追查財産線索,管理人應當及時移送發現的犯罪線索,從而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擊逃廢債犯罪行爲。本案中,高淳法院指導管理人深入調查,對于債務企業法定代表人利用破産程序逃廢債務,損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爲,及時移送公安機關,有效保證了破産程序的順利推進,對增強企業經營者社會責任起到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