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位于中國廈門的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發生了合同糾紛,訴至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爲被告的瑞士公司卻提出,依據合同中的一項條款,本案應該由瑞士楚格州法院解決。昨天(13日),上海法院首次發布涉外商事審判域外法查明白皮書(2015-2021),其中提到了這起典型案例。
爲查明瑞士的法律或判例,浦東法院委托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進行域外法查明。根據該中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浦東法院認爲,本案中瑞士公司基于雙方約定而取得單方選擇權,其選擇瑞士楚格州法院處理雙方爭議與法不悖,中國法院對本案無管轄權,遂裁定駁回廈門公司的起訴。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廈門公司的上訴,維持原裁定。
上海是中國對外開放的一扇重要窗口,在與國外頻繁地商貿交流的同時,不可避免會産生一些糾紛。數據顯示,2017年到2021年,上海各級法院共受理涉外商事案件2989起,當事人來自76個國家和地區。在審理涉外商事案件時,如當事人協議選擇某一域外法,或根據沖突法規範確定適用域外法時,就需要通過一定的方式和途徑來查明域外法的內容。
白皮書顯示,上海法院遇到的域外法查明法律類型多樣,相關案例既涉及成文法的查明,也涉及判例查明;既包括實體法查明,也包括程序法查明;既涉及統一部門法典查明,也涉及州級法律查明。此外還存在對一國商業慣例、訴訟費用負擔等具體事項的域外規則查明。從查明案例抽樣選取的調研樣本顯示,對域外成文法查明需求占比68.10%,對判例查明需求占比25.23%,訟費承擔、仲裁等程序性事項查明占比4.7%,對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如《兒童權利公約》等的查明占比1.97%。
在司法實踐中,域外法能否查明、是否得到正確適用,直接影響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的確定,影響案件的最終裁判結果。爲適應更高水平開放需要,切實回應涉外案件商事主體對適用域外法裁判的司法需求,近年來,上海法院積極探索完善域外法查明與適用的體系建設,不斷促進域外法查明專業化,平等保護中外企業,提升我國司法的國際公信力。
除了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域外法查明平台,上海法院還與華東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建立了域外法查明合作機制,協商制定了國內法院首個涉域外法查明的操作規則,具體規定了域外法查明程序,明確委托流程、域外法查明主體、需查明的法律問題、查明期限、專家意見書的出具、域外法專家以專家證人方式出庭參加訴訟、查明費用的負擔等相關事項。
在專業機構的輔助下,上海法官對沖突法規範適用的自主性顯著增強,法律適用能力穩步提升,准確適用域外法的典型案例不斷湧現。如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之間的相關約定以及多個不同的法律關系性質分別查明適用瑞士民法典、新加坡合同法等法律,依法維護了外國公司在華利益。
欄目主編:王海燕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圖片編輯:項建英
來源:作者:王閑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