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國知識産權局及相關知識産權組織陸續發布了針對疫情期間知識産權工作的臨時政策,現將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印度、日本6個亞洲國家出台的政策彙總如下以供參考。
韓國
韓國知識産權局2020年3月30日發布關于因「冠狀病毒19」的影響而依職權延長指定期限的第2020-76號公告 :
因國內外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19(冠狀病毒19)」的擴散等,考慮到關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的申請人等可能無法遵守專利廳長等根據法令所指定的期限,在[鏈接]中列舉的指定期限在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29日爲止的期限內到期的情況下,根據「專利法」第15條第2款(包括遵照「實用新型法」第3條規定的情況)、「外觀設計保護法」第17條第2款、「商標法」第17條第2款的規定,依職權將其期限職權延長到2020年4月30日爲止。
[參考事項]
1.在專利法等中規定的法定期限、當事者之間有可能發生糾紛的期間等不包括在本次的依職權延長對象中。關于專利等相關手續期限,請務必在[鏈接]目錄中確認依職權延長的期限。
2.即便延長了期限,但對于在指定的期限內提出了意見書、修改文件等的申請,即便不提出期限縮短申請,也爲了防止不必要的期限延遲,會進行相關專利等手續。
菲律賓
菲律賓知識産權局2020年3月26日發布第2020-008號通函,主要規定如下:
1.菲律賓知識産權局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4日暫停辦公。到期日在2020年3月16日至4月14日期間的案件期限順延45個自然日後,包括答複、文件提交、異議、繳費期限等;
2.2020年3月16日至4月14日期間,可以通過菲律賓知識産權局電子系統提交專利、實用新型、工業設計和商標申請,但審查工作會延後至工作恢複,在此期間不接收紙件申請且無法提供開具注冊證明服務;
3.菲律賓知識産權局所有已排期的聽證、調解等安排暫時擱置。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知識産權局于2020年3月18日至4月14日關閉,所有2020年4月1日到期的時限都延長至2020年4月15日,新申請仍可以通過電子系統提交。
新加坡
疫情期間,新加坡知識産權局在線網站IP2SG和移動應用IPOS Go可正常提供知識産權檢索、遞交和申請等服務,如上述方式遇到問題,也可通過郵件遞交。
新加坡知識産權局網站將于2020年4月4日晚10點至4月5日早6點進行維護。期間用戶服務可能受到影響。
印度
印度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總局(CGPDTM) 2020年3月25日發布:
2020年3月23日至4月14日通過視頻會議形式舉行的聽證已經全部取消,後續安排請關注網站進一步通知。
日本
日本特許廳目前還沒有發布任何與新型冠狀病毒相關的期限延長及權利回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