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爲八歲女兒聘請數學教師,但兼職補習教師兩度上門授課時暴力對待女童,包括拳打和彈打女童手臂,還用力抓著女童的頭部往前推。
庭上播放的兩段電眼畫面顯示,被告多番對女童怒吼,有一次大聲斥責她“已經一小時了,現在才第一題,還有很多題,你可以快點嗎?”坐在一旁的女童看起來非常無助,只敢小聲回應。
被告求情時稱,他教書12年來從未出手打人,他事發時因爲無法控制脾氣才會這麽做,目前已不打算再教書,也不會再犯,懇請法官不要判他坐牢。
3月18日上午10時許,被告和女童單獨在房間內上課時,被告見女童做錯數學題頓時失去耐心,當場破口大罵,用手指彈打她的手臂三次,還拳打女童手臂兩次,甚至用力抓著她的頭部往前推,嚇得女童放聲大哭。
當天傍晚6時,女童向父親傾訴只要沒做好功課,被告就會拳打她,打得她手臂疼痛。父親原以爲女兒小題大做,但決定在女兒下一次補習時,多加留意。
根據案情,女童的父親在一家補習中心的網站上看到被告的名字後,今年1月聘請被告教女兒數學。被告每周兩次到女童家,在其中一個房間內爲女童補習數學。
被告張添豪兩度因八歲女童做錯數學題失去耐心,不僅破口大罵,還拳打和彈打女童手臂,甚至用力抓著女童的頭部往前推。
當時房門關上,但被告的一舉一動被房間內的電眼拍下。
四天後,被告再度上門教補習,結果又在女童答錯時發怒,不僅彈打她手臂和敲她頭四次,還拍打她的手,以及拳打她手臂兩次,最後更抓著女童的頭部往前推。
控方指出,被告的體型比女童來得強壯,卻對弱小的孩子動粗,而且他身爲補習教師卻因爲女童做錯題目就體罰她,顯然背棄家長和學生的信任,籲請法官判被告短期監禁,以示懲戒。
案展11月2日下判。
被告張添豪(譯音,57歲)案發時是一名兼職數學補習教師,他事後被控兩項蓄意傷人的控狀。他星期一(10月17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女童嚇得大哭,手臂也留下淤青。當時在家的父親聽到被告怒吼聲後,趕緊查看電眼,驚見女兒遭被告拳打,氣得立即沖入房間制止,當場開除被告,隔天到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