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將材料賣得差不多了,都不夠錢還債,因此盜用公司的名義買更多食材變賣,從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10月7日之間轉賣了價值15萬3234元的肉類。期間,他還私吞了一筆用來買雞蛋的1200元。
上任不久後,被告說他不夠人手,替公司聘請了三名廚師。但是,支付薪水時,公司稱擔心被告聘請的人不合乎人力部的規定,因此沒給薪水,要他先用每月零花錢付薪水。然而,零花錢每月只有2000元,除了用來請人,還得用來買食材。三名廚師的薪水每月高達6000元,被告因此自掏腰包墊付。
根據案情,被告是在2019年11月成爲金田家拉面館(Kanada-Ya)新加坡的助理經理,除了負責管理及聘請中央廚房裏的員工,也負責管理食材貨倉。
被告欠了一屁股債,因此從2020年7月開始將倉庫裏多余的食材變賣。
被告陳漢文(譯音,50歲)星期四(10月20日)早上承認兩項失信及無照開車的罪名,其余兩項交由法官考慮後被判坐牢一年半又兩周,以及吊銷各級駕照兩年。
被告後來遭公司辭退,找到負責送貨的新工作。但是,他沒有執照,無照開貨車時出了車禍被捉。
然而,被告不夠錢,因此向阿窿借錢,打算等公司將款項發下來後再償還。不過,公司直到2019年12月31日才雇用了承包商來處理薪水的事情,承包商每周都會將一筆錢給被告,但不足以償還阿窿。
爲拿回自掏腰包聘請員工的錢,助理經理偷偷賣掉拉面店的15萬元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