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環球時報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據新加坡《聯合早報》25日報道,新加坡一名43歲公司董事使用互惠綠色通道入境馬來西亞新山後,爲了不想強制隔離14天而以100林吉特(1林吉特約合1.6元人民幣)賄賂馬來西亞移民局官員,遭馬來西亞反貪汙委員會逮捕。這是馬新兩國于8月實施綠色互惠通道政策以來,首個遭舉報行賄的個案。
新山所在的柔佛州反貪汙委員會25日發布聲明稱,該嫌犯24日下午3時50分在反貪會辦公室被捕。聲明表示,嫌犯持有互惠綠色通道許可證,但根據規定,以這種方式入境馬來西亞後,必須在酒店隔離滿14天。嫌犯爲了免去14天隔離而賄賂官員。聲明說,柔佛州反貪會援引2009年反貪汙法令的“企圖賄賂”條文調查此案。嫌犯一旦罪名成立,將面臨賄款五倍或1萬林吉特罰款,或監禁不超過20年。
新馬兩國8月17日開始實施周期性通勤安排和互惠綠色通道措施,讓符合條件者往來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