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愛情,是靈魂相配
文丨三毛
認識荷西的時候,他不到十八歲,在一個耶誕節的晚上,我在朋友家裏,他剛好也來向我的一些中國朋友祝賀耶誕節。
西班牙有一個風俗,耶誕夜十二點一過的時候,鄰居們就要向左鄰右舍樓上、樓下一家家的恭賀,並說:“平安。”有一點像我們國人拜年的風俗。
那時荷西剛好從樓上跑下來,我第一眼看見他時,觸電了一般,心想,世界上怎麽會有這麽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做爲他的妻子,在虛榮心上,也該是一種滿足了,那是我對他的第一次印象。
過了不久,我常常去這個朋友家玩,荷西就住在附近,在這棟公寓的後面有一個很大的院子,我們就常常在那裏打棒球,或在下雪的日子裏打雪仗,有時也一齊去逛舊貨市場。
口袋裏沒什麽錢,常常從早上九點逛到下午四點,可能只買了一支鳥羽毛,那時荷西高三,我大學三年級。
表弟來羅!
有一天我在書院宿舍裏讀書,我的西班牙朋友跑來告訴我:“Echo,樓下你的表弟來找你了。”“表弟”在西班牙文裏帶有嘲弄的意思,她們不斷地叫著“表弟來羅!表弟來羅!”我覺得很奇怪,我並沒有表弟,那來的表弟在西班牙呢?
于是我跑到陽台上去看,看到荷西那個孩子,手臂裏抱了幾本書,手中捏著一頂他常戴的法國帽,緊張得好像要捏出水來。
因爲他的年紀很小,不敢進會客室,所以站在書院外的一棵大樹下等我,我看是他,匆匆忙忙地跑下去,到了他面前還有點生氣,推了他一把說:“你怎麽來了?”他不說話,我緊接著問:“你的課不是還沒有上完嗎?”
他答道:“最後兩節不想上了。”
我又問:“你來做什麽?”因爲我總覺得自己比他大了很多,所以總是以一個姊姊的口氣在教訓他。
他在口袋裏掏出了十四塊西幣來(相當于當時的七塊台幣),然後說:“我有十四塊錢,正好夠買兩個人的入場券,我們一起去看電影好嗎?但是要走路去,因爲已經沒有車錢了。”
我看了他一眼。我是一個很敏感的人,覺得這個小孩子有一點不對勁了,但是我還是答應了他,並且建議看附近電影院的電影,這樣就不需要車錢。第二天他又逃課來了,第三天、第四天……
于是樹下那個手裏總是捏著一頂法國帽而不戴上去的小男孩,變成了我們宿舍裏的一個笑話,她們總是喊:“表弟又來羅!”我每次跑下樓去,總要推荷西一把或打他一下,對他說:“以後不要來了,這樣逃課是不行的!”
因爲最後兩節課他總是不上,可是他仍是常常來找我。因爲兩個人都沒錢,就只有在街上走走,有時就到皇宮去看看,撿撿人家垃圾場裏的廢物,還會驚訝地說:“你看看這支鐵釘好漂亮喲!哇!你看看這個……”
漸漸地我覺得這個交往不能再發展下去了,因爲這個男孩子認真了,而他對我是無能爲力的,因爲他大學還沒有念,但老實說我心裏實在是滿喜歡他的。你再等我六年!
有一日,天已經很冷了,我們沒有地方去,把橫在街上的板凳,搬到地下車的出風口,當地下車經過的時候一陣熱風吹出來,就是我們的暖氣。兩個人就凍在那個板凳上像乞丐一樣。這時我對荷西說,“你從今天起不要來找我了。”
我爲什麽會跟他說這種話呢?因爲他坐在我的旁邊很認真的跟我說:“再等我六年,讓我四年念大學,二年服兵役,六年以後我們可以結婚了,我一生的想望就是有一個很小的公寓,裏面有一個像你這樣的太太,然後我去賺錢養活你,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夢想。”
他又說:“在我自己的家裏得不到家庭的溫暖。”我聽到他這個夢想的時候,突然有一股要流淚的沖動,我跟他說:“荷西,你才十八歲,我比你大很多,希望你不要再做這個夢了。
從今天起,不要再來找我,如果你又站在那個樹下的話,我也不會再出來了,因爲六年的時間實在太長了,我不知道我會去哪裏,我也不會等你六年。你要聽我的話,不可以來纏我,你來纏的話,我是會怕的。”
他楞了一下,問:“這陣子來,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麽?”我說:“你沒有做錯什麽,我跟你講這些話,是因爲你實在太好了,我不願意再跟你交往下去。”
接著,我站起來,他也跟著站起來,一齊走到馬德裏皇宮的一個公園裏,園裏有個小坡,我跟他說:“我站在這裏看你走,這是最後一次看你,你永遠不要再回來了。”
他說:“我站這裏看你走好了。”我說:“不!不!不!我站在這裏看你走,而且你要聽我的話喲,永遠不可以再回來了。”
那時候我很怕他再來纏我,我就說:“你也不要來纏我,從現在開始,我要跟我班上的男同學出去,不能再跟你出去了。”
這麽一講自己又緊張起來,因爲我害怕傷害到個初戀的年輕人,通常初戀的人感情總是脆弱的。
他就說:“好吧!我不會再來纏你,你也不要把我當作一個小孩子,因爲我們這幾個星期來的交往,你始終把我當作一個孩子,你說‘你不要再來纏我了’,我心裏也想過,除非你自己願意,我永遠不會來纏你。”
Echo再見!
講完那段話,天已經很晚了,他開始慢慢地跑起來,一面跑一面回頭,一面回頭,臉上還挂著笑,口中喊著:“Echo再見!Echo再見!”
我站在那裏看他,馬德裏是很少下雪的,但就在那個夜裏,天下起了雪來。
荷西在那片大草坡上跑著,一手揮著法國帽,仍然頻頻地回頭,我站在那裏看荷西漸漸的消失在黑茫茫的夜色與皚皚的雪花裏,那時我幾乎忍不住喊叫起來:“荷西!你回來吧!”
可是我沒有說。以後每當我看紅樓夢寶玉出家的那一幕,總會想到荷西十八歲那年在那空曠的雪地裏,怎麽樣跑著、叫著我的名字:“Echo再見!Echo再見!”
他跑了以後,果然沒有再來找過我,也沒有來纏過我。我跟別的同學出去的時候,在街上常會碰見他,他看見我總是用西班牙的禮節握住我的雙手,親吻我的臉,然後說:“你好!”我也說:“荷西!你好,這是我的男朋友××人。”他就会跟别人握握手。
他留了胡子,長大了!
這樣一別,別了六年,我學業告了一個段落,離開西班牙,回到了台灣。在台灣時,來了一位西班牙的朋友,他說:“你還記不記得那個Jose呀!”
我說:“記得呀!”他說:“噢!他現在不同了,留了胡子,也長大了。”“真的!”
他又說:“我這裏有一封他寫給你的信還有一張照片,你想不想看?”
我驚訝的說:“好呀!”因爲我心裏仍在挂念著他,但那位朋友說:“他說如果你已經把他給忘了,就不要看這封信了。”
我答道:“天曉得,我沒有忘記過這個人,只是我覺得他年紀比我小,既然他認真了,就不要傷害他。”
我從那個朋友手中接過那封信,一張照片從中掉落出來,照片上是一個留了大胡子穿著一條泳褲在海裏抓魚的年輕人,我立刻就說:“這是希臘神話裏的海神嘛!”
打開了信,信上寫著:“過了這麽多年,也許你已經忘記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訴你一個秘密,在我十八歲那個下雪的晚上,你告訴我,你不再見我了,你知道那個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淚,想要自殺?
這麽多年來,你還記得我嗎?我和你約的期限是六年。”
就是這樣的一封信,我沒有給他回信,把那封信放在一邊,跟那個朋友說:“你告訴他我收到了這封信,請代我謝謝他。”
半年以後,我在感情上遇到了一些波折,離開台灣,又回到了西班牙。荷西,我回來了!
當時荷西在服最後的一個月兵役,荷西的妹妹老是要我寫信給荷西,我說:“我已經不會西班牙文了,怎麽寫呢?”
然後她強迫將信封寫好,聲明只要我填裏面的字,于是我寫了一封英文的信到營區去,說:“荷西!我回來了,我是Echo,我在××地址。”
結果那封信傳遍營裏,卻沒有一個人懂英文,急得荷西來信說,不知道我說些什麽,所以不能回信給我,他剪了很多潛水者的漫畫寄給我,並且指出其中一個說:“這就是我。”
我沒有回信,結果荷西就從南部打長途電話來了:“我二十三日要回馬德裏,你等我噢!”
到了二十三日我完全忘了這件事,與另一個同學跑到一個小城去玩,當我回家時,同室的女友告訴我有個男孩打了十幾個電話找我,我想來想去,怎麽樣也想不起會是那個男孩找我。
正在那時我接到我的女友——一位太太的電話,說是有件很要緊的事與我商量,要我坐計程車去她那兒。
我趕忙乘計程車趕到她家,她把我接進客廳,要我閉上眼睛,我不知她要玩什麽把戲忙將拳頭握緊,把手擺在背後,生怕她在我手上放小動物嚇我。
當我閉上眼睛,聽到有一個腳步聲向我走來,接著就聽到那位太太說她要出去了,但要我仍閉著眼睛。
突然,背後一雙手臂將我擁抱了起來,我打了個寒顫,眼睛一張開就看到荷西站在我眼前,我興奮得尖叫起來,那天我正巧穿著一條曳地長裙,他穿的是一件棗紅色的套頭毛衣。
他攬著我兜圈子,長裙飛了起來,我尖叫著不停地捶打著他,又忍不住捧住他的臉親他。
站在客廳外的人,都開懷大笑著,因爲大家都知道,我和荷西雖不是男女朋友,感情卻好得很。
在我說要與荷西永別後的第六年,命運又將我帶回到了他的身旁。
你是不是還想結婚?
在馬德裏的一個下午,荷西邀請我到他的家去。到了他的房間,正是黃昏的時候,他說:“你看牆上!”我擡頭一看,整面牆上都貼滿了我發了黃的放大黑白照片,照片上,剪短發的我正印在百葉窗透過來的一道道的光紋下。
看了那一張張照片,我沉默了很久,問荷西:“我從來沒有寄照片給你,這些照片是哪裏來的?”
他說:“在徐伯伯的家裏。你常常寄照片來,他們看過了就把它擺在紙盒裏,我去他們家玩的時候,就把他們的照片偷來,拿到相館去做底片放大,然後再把原來的照片偷偷地放回盒子裏。”
我問:“你們家裏的人出出進進怎麽說?”“他們就說我發神經病了,那個人已經不見了,還貼著她的照片發癡。”
我又問:“這些照片怎麽都黃了?”他說:“是嘛!太陽要曬它,我也沒辦法,我就把百葉窗放下,可是百葉窗有條紋,還是會曬到。”
說的時候,一副歉疚的表情,我順手將牆上一張照片取下來,牆上一塊白色的印子。我轉身問荷西:“你是不是還想結婚?”
這時輪到他呆住了,仿佛我是個幽靈似的。他呆望著我,望了很久,我說:“你不是說六年嗎?我現在站在你的面前了。”我突然忍不住哭了起來,又說:“還是不要好了,不要了。”
他忙問“爲什麽?怎麽不要?”那時我的新愁舊恨突然都湧了出來,我對他說:“你那時爲什麽不要我?如果那時候你堅持要我的話,我還是一個好好的人,今天回來,心已經碎了。”
他說:“碎的心,可以用膠水把它黏起來。”我說:“黏過後,還是有縫的。”他就把我的手拉向他的胸口說:“這邊還有一顆,是黃金做的,把你那顆拿過來,我們交換一下吧!”
七個月後我們結婚了。
我只是感覺冥冥中都有安排,感謝上帝,給了我六年這麽美滿的生活。
我曾經在書上說過:“在結婚以前我沒有瘋狂的戀愛過,但在我結婚的時候,我卻有這麽大的信心,把我的手交在他的手裏,後來我發覺我的決定是對的。”
如果他繼續活下去,我仍要說我對這個婚姻永遠不後悔。
所以我認爲年齡、經濟、國籍,甚至于學識都不是擇偶的條件,固然對一般人來說這些條件當然都是重要的,但是我認爲最重要的,還是彼此的品格和心靈,這才是我們所要講求的所謂“門當戶對”的東西……
↓↓爲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