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新加坡政府通過了一項解決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現象的法案。法案規定,共享單車運營商必須要申請執照並且控制車輛規模,共享單車使用者在三次亂停車後將不允許再租借。
資深運輸國務大臣林品敏在衆議院會上說,無樁共享單車帶來的便利,已經被亂停車的行爲破壞了。
“共享單車運營商爲了爭奪市場份額,快速地擴大車隊的規模,加劇了停車亂象。”
在短短的一年內,新加坡6家共享單車運營商投放的自行車已經超過了10萬輛。
林品敏在法案的第二次聽證會上表示:“不負責任的使用者經常將自行車放在指定停車區域之外。”
根據新法案,共享單車運營商必須向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申請執照,並支付執照費。
林品敏表示,LTA會采取“更加保守的做法”,根據運營商對停車的管理以及確保其自行車得到充分利用的能力等因素,限制每家運營商可以投放的自行車數量。
LTA還制定了行業標准,包括使用地理圍欄技術,和確定運營商清理非法停放自行車的時間期限。地理圍欄技術創建了一個虛擬邊界,當自行車進入或離開這一個區域會發出警報。
如果運營商不遵守規定,對他們的處罰包括減少自行車規模,每次違規罰款10萬新幣,或吊銷執照。
共享單車使用者如果在一年內有三次以上的非法停車紀錄,將暫時失去租借自行車的資格,至于不能使用的時間有多長,林品敏並沒有說明。
據林品敏介紹,共享單車運營商也會分享不良用戶的信息和自行車的位置,這樣LTA 可以更有效地解決非法停車。
七位國會議員和一位議員候選人都在議會上發言支持這項法案。
LTA 此前曾表示將在今年年中開始接受共享單車執照申請,並在年底之前頒發執照。
新的許可制度一旦啓動,現有的運營商將被允許繼續運營兩個月,直到申請窗口關閉。
如果他們提交了申請,可以繼續運營直到LTA公布其申請結果。
(來源:亞太日報)
/ 編譯:劉丹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