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展開兩天突擊行動 10人代步工具被充公!!
在剛過去的星期一和星期二,新加坡展開爲期兩天的突擊行動。在後港四道、文禮大道和湖畔路取締違例的個人代步工具和電動腳踏車的使用者。共有10人在取締行動中,因爲電動滑板車或電動腳踏車過重或尺寸不符合標准而被充公。
其中一輛巨型的個人代步工具重達64公斤,遠遠超出當局規定的20公斤。陸路交通管理局旗下的活躍通勤執法小組將繼續同交警合作,取締違例的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活躍通勤法這個月生效,陸路交通管理局賦予更大權力,可沒收任何不符合標准的電動滑板車和電動腳踏車,同時也能向超速的使用者當場開罰單。當局提醒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照顧個人和其他路人的安全。
與此同時,活躍通勤法令正式後生效。陸路交通管理局展開突擊行動,取締不符合標准的個人代步工具和超速騎士。在兩個多小時的行動中,八輛個人代步工具和一輛電動腳踏車被充公。
陸路交通管理局的執法人員傍晚在義順7道附近展開突擊行動。他們使用測速槍,檢測有沒有騎士超速。在兩個多小時的行動中,沒有騎士超速。不過一輛電動腳踏車沒有注冊被充公。另外八輛電動滑板車因爲超重,不符合當局設定的20公斤最高重量也被充公。
這名電動滑板車違例使用者說:“我知道是不及格的,因爲我買這個車的時候已經是28公斤,已經遠遠超過了LTA所需要的。如果他要捉你,你的28公斤一定中。”活躍通勤法令去年初在國會三讀通過,今年5月1日正式生效。在新法令下,陸路交通管理局賦予更大的權力,可在場向違例者開罰單或充公不符合標准的個人代步工具。活躍通勤執法小組經理蘇偉強表示:“活躍通勤法令的主要功能是保障所有公路使用者的利益和安全,尤其是路人。在人行道上你會看到很多老人和小孩,他們需要獲得保障。活躍通勤法令就能做到這點。”在新條例下,所有腳踏車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必須遵守車速限制。在人行道的時速不可超過每小時15公裏,在腳踏車道和共用道騎行則不可超過每小時25公裏。違例者可面對罰款和坐牢。
這項條款無論是對行人還是騎士的安全都是好的,希望大家多多多注意,配合法規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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