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韓國法院以破壞工會合法活動罪名,判處三星電子董事長李尚勳一年半有期徒刑。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18日報道,李尚勳與其他約25名被告被控破壞三星電子服務公司外包公司工人發起的工會活動。三星電子服務公司屬三星電子旗下,負責維修業務。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對于2013年三星電子服務公司工會的活動,三星集團前精英策略辦公室設法采取一連串策略手段,阻礙工會運作。
三星多位主管與員工不同程度涉入案情。據報道,他們搜集工會成員的敏感資訊,以此說服他們離開工會,造成擁有活躍工會的外包公司倒閉,也拖延勞工與管理階層之間的協商。
三星電子表示:“關于公司過去對于工會活動的看法與了解,未符合社會期待,我們虛心接受。”
據路透社18日報道,首爾大學教授Park Sang-in表示:“此前韓國司法系統對被定罪的商人判決從寬,這(一判決)是韓國司法系統有所變化的又一個信號。”他還表示,三星集團的新任領導人李在镕需要“建立符合全球標准的勞資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