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韓國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去世,終年78歲。李健熙被視爲三星崛起的締造者,他爲三星留下的企業發展遺産以及他去世後的遺産繼承問題瞬時成爲各方關注焦點。對于三星繼承人或將繳納10萬億韓元遺産稅瞬間引起了熱議。
10萬億韓元的遺産稅備受矚目
韓國的遺産稅率是多少
韓國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
2020年,李健熙以920億元人民幣財富名列《胡潤全球百強企業家》第97位,位居韓國富豪榜榜首。據報道,李健熙名下的三星集團旗下企業股份總市值超過18萬億韓元(約合160億美元)。
韓國媒體《中央日報》稱,根據現行法律,贈與金額超過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800萬元)時,需按照最高稅率(50%)支付贈與稅,加上針對最大股東持股征收的附加稅(20%),總稅率大約在60%左右。韓國商界推算認爲,李健熙的繼承人李在镕等人需要繳納10萬億韓元(約合592.5億元人民幣)以上繼承稅。
李健熙的兒子李在镕
報道還稱,繼承人可能會選擇分期支付,首期繳納六分之一稅款,剩余金額按照1.8%的利息分五年還清。由于納稅額規模龐大,難以完全使用現金支付,專家預測,繼承人可能會以手中的股權爲擔保進行貸款,或通過出售部分股份完成納稅。
在此事件之前,韓國已經出現了曆史上金額最高的一筆遺産稅。2018年韓國第四大企業LG集團新任會長具光谟繼承了其已故父親具本茂所持有的8.8%LG集團股權之後,需要在五年內累計支付超7000億韓元(約合43億元人民幣)的遺産稅。
韓國的高額遺産稅在世界都是有名的。韓國的遺産稅制采用總遺産稅制,即以遺産總額爲計稅依據計算並繳納遺産稅,所有繼承人根據繼承遺産的份額或得到財産的占有比例分擔納稅義務。
遺産稅起源于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
最初用于籌措戰爭經費
遺産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後所遺留的財産爲征稅對象,向遺産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征收的稅。理論上講,遺産稅如果征收得當,對于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産稅常和贈與稅聯系在一起設立和征收。但是,爲了吸引投資和資金流入,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沒有設立遺産稅或者廢除遺産稅。
遺産稅最早産生于4000多年前的古埃及,出于籌措軍費的需要,埃及法老胡夫開征了遺産稅。近代遺産稅始征于1598年的荷蘭,其後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美國等國相繼開征了遺産稅。近代各國開征遺産稅的主要目的也是爲了籌措戰爭經費,戰後即停征。
直到20世紀,遺産稅才逐步成爲一個固定的稅種。主要目的也轉變爲調節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而取得財政收入的作用卻大大的削弱了。
近幾十年,在許多國家和地區,遺産稅都已紛紛停征。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意大利、新加坡都相繼停征了遺産稅。
100多個國家均有遺産稅
日本最高稅率可達55%
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開征了遺産稅,但是各國具體執行的遺産稅制度有較大差別。總體來看,遺産稅制度大體可以分爲三種類型。
美國聯邦遺産稅率
總遺産稅制,是對財産所有人去世後遺留的財産總額綜合進行課征的稅制。表現形式是“先稅後分”,有起征點,一般采用超額累進稅率。比如美國,按征收的級別不同,分爲聯邦遺産稅和州遺産稅。2020年遺産稅免征稅額爲1158萬美元/人,夫妻共同免稅額2316萬美元。聯邦遺産稅實行12級超額累進稅率,18%~40%。此外英國(最高40%)也實行該遺産稅制。
日本遺産稅率
分遺産稅制,又稱繼承稅制,是對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産份額分別進行課征的稅制,形式上表現爲“先分後稅”,多采用超額累進稅率。比如日本,2015年起,降低了遺産稅起征點,從5000萬日元+10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降爲3000萬日元+6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增加了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從6級改爲8級,最高稅率由50%提升到55%。此外,法國(最高45%)、德國(最高50%)、等國家也實行分遺産稅制。
總分遺産稅制,也稱混合遺産稅,是將前面兩種稅制相結合的一種遺産稅制,對被繼承人的遺産先征收總遺産稅,再對繼承人所得的繼承份額征收分遺産稅,表現形式是“先總稅後分稅”。意大利曾經實行過總分遺産稅制,于2001年取消。該國征稅的方法是,先按照遺産總額征收一道遺産稅,再對配偶、直系親屬以外的其他繼承人按照不同的親屬關系征收一道繼承稅。共有8級超額累進稅率,最高達33%。目前,伊朗仍實行此稅制。
中國繳納遺産稅的第一人
主動申報納稅
1938年,第一屆國民參政會舉行,圖爲與會者合影。會議決議促請政府從速完成遺産稅立法。
目前,中國尚未征收遺産稅。
上世紀40年代遺産稅曾登上中國曆史舞台,1938年10月,國民政府公布《遺産稅暫行條例》,1939年12月底又發布《遺産稅暫行條例施行條例》。1940年4月,行政院發布訓令,決定自當年7月1日起在全國開征遺産稅。不過,遺産稅開征的第一年,實際稅收只有1900元,與國民政府遺産稅收入預算200萬元的目標相比,不足預算千分之一。
1946年,遺産稅完成立法程序。當年4月16日,《遺産稅法》公布,即日起施行。較之前,此次遺産稅法的主要修改之處在于:基本免稅額從不足10萬元提高到不足100萬元;免稅和扣除項目提高到不足1000萬元;17級超額累進稅率改爲18級,最低邊際稅率爲1%,最高邊際稅率提高到60%。
1940—1948年遺産稅征收情況統計表
據1940年8月26日《中央日報》報道,前廣西大學校長馬君武之子馬保之是中國繳納遺産稅的第一人。他在其父去世後不到1個月,就自動到廣西直接稅辦事處桂林分處申報繳納了遺産稅。
但因曆史原因,遺産稅法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施行未久,又逢戰事,遺産稅法終淪爲一紙空文,淡出曆史。
其實,就我國遺産稅是否開征問題,2017年,財政部公布了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0107號(財稅金融類018號)提案答複的函,明確表示我國目前並未開征遺産稅,也從未發布遺産稅相關條例或條例草案。
財政部稱,從近年來遺産和贈與稅的國際發展趨勢看,征收遺産和贈與稅在調節貧富差距的同時,可能會對一國的經濟特別是國外資本流入和國內資本流出産生一定的影響,是否征收遺産和贈與稅已逐步成爲國家、地區間稅收競爭、吸引投資的一項重要內容。部分開征遺産和贈與稅的國家和地區近年來出現了取消或弱化該稅種的趨勢。
至于中國是否公開征收遺産稅,財政部仍在繼續跟蹤國際上遺産稅的發展趨勢,進一步研究遺産稅有關問題。
封面新聞 胡麗蘋 綜合澎湃新聞、中國經濟網、上海稅務微信公衆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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