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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A節條文”保留與否已經是新加坡當下最熱議的話題之一,連4G領導人副總理黃循財都爲此發聲,足見該條文在新加坡被民衆的重視程度!
新加坡基督教組織呼籲保留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並認爲該條文是“諸多社會和道德考量的指標”,廢除它只會令女同、男同、雙性和變性者(LGBT)群體的活動更加激進。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規定,無論是在公共或私人場合,男性與同性進行嚴重猥亵行爲皆屬違法,可被判監禁最長兩年。
這一條文是在英殖民地時期從印度刑事法典引入的,距今已有百多年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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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就第377A節條文相關的辯論加劇,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上個月就表示,政府正在探討如何處置第377A節條文,同時考慮如何保護婚姻的法律地位,防止任何人入禀法庭挑戰婚姻的合法性。
(圖:來源自網絡)
新加坡五旬靈恩基督教聯盟(簡稱APCCS)發布的聲明表示,新加坡必須保留第377A節條文,直到爲社會多個脆弱的領域制定充分的保障措施。
APCCS表示,目前的法律,除了不強制執法、對同性戀者不構成刑事罪的威脅,還同時爲公共道德提供必要的保障,並且成爲反對LGBT群體追求同性戀正常化等其他訴求的堡壘。廢除這項法律,將促進LGBT群體把不能容忍的意識形態強加于新加坡社會。
該聯盟對政府爲保障婚姻所做的努力表示肯定,並敦促未來最好的做法,就是在新加坡憲法中將“婚姻”定義爲“男女結合”。
新加坡目前對婚姻的法律立場是,根據《婦女憲章》第12條的規定,婚姻是由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組成的;同性婚姻被視爲無效。
(圖:來源自網絡)
APCCS說:“我們必須積極和主動地維護兒童的純真,他們在一個日益‘性化’的環境下成長,他們所接觸的思想需要更多成熟度才能應付。”
不過,該聯盟同時表示,雖然它們告誡不要在新加坡把同性戀正常化,但它們能對同性戀者發揮同理心,並且回和對方接觸。
另一方面,天主教新加坡教區總主教表示,廢除377A節條文與否是政府要做的決定,只要天主教徒的權益得到保護,教會對這個問題采取中立的立場。
多數人並不認爲LGBT的存在是一個問題。這個群體可以過自己的生活,而天主教徒也不願意把他們看作是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