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7月14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將于本月16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並已于14日向立法會提交關于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特區政府發言人指出,條例草案將于本月21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
據特區政府新聞處14日消息,條例草案旨在打擊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行爲,通過將“起底”行爲訂爲刑事罪行,以及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法定權力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涉及“起底”內容。條例草案同時賦予私隱專員權力就“起底”個案進行刑事調查和檢控,以加強對“起底”個案的執法力度。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共處理超過5800宗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起底”投訴個案,情況十分猖獗及惡劣。社會強烈要求特區政府把“起底”行爲定爲刑事罪行並加強執法以杜絕有關行爲。在法庭就“起底”個案的裁決中,亦指出在網絡世界遙距地進行的“起底”行爲影響深遠,會對社會、受害人及其家人構成實質的滋擾、騷擾及焦慮;而“起底”行爲亦會令社會出現寒蟬效應,令不少人因爲害怕被“起底”而未能公開表達自己的意見。特區政府有必要盡早立法針對性地打擊“起底”行爲,以保障市民大衆的個人資料私隱安全。
發言人指出,目前,其他司法管轄區亦有訂立針對發布目標人士身份資料以滋擾有關人士的罪行。特區政府在草擬條例草案過程中,已參考如新加坡、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地的相關法律,並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以制定切實可行的條文。
發言人重申,是次修例只涉及打擊惡意“起底”行爲和賦予私隱公署適當執法權力,罪行範圍界定清晰、具針對性且目標明確。修訂條例打擊的對象是發布“起底”信息並有意圖或罔顧會否對資料當事人造成傷害的“起底”人士。
發言人又強調,條例草案在保障私隱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合理平衡,市民大衆在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中所獲得保障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及資訊流通以至合法的新聞活動等皆不會受到影響。
對于電子平台而言,發言人表示,條例草案要求這些服務提供者執行停止披露通知,以盡早把涉及侵犯個人資料的“起底”內容移除,目的是避免進一步散播有關個人資料,減少對受害人的傷害,而非針對任何服務提供者。至于較早前,亞洲互聯網聯盟去信私隱公署對條例草案所表達的關注,該聯盟已經澄清目前其成員並無任何意圖就其業務撤離香港。私隱專員已向該聯盟闡述條例草案的目的和相關範圍。該聯盟亦認同“起底”是一個嚴重問題,需要打擊“起底”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而聯盟亦澄清目前其成員並無任何意圖就其業務撤離香港。雙方並同意日後繼續加強溝通,令業界更清楚了解條例草案的目的及相關內容,以釋除疑慮。
發言人補充指出,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盡快通過條例草案。(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