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給了所有人一次改變房貸的機會!
哪些房貸合同需要調整重簽?
選擇固定利率,還是一年一變?
舉個例子,隔壁老王去年買了房,他的房貸利率是5.88%,他選擇了固定利率,意味著未來30年都是5.88%。
2019年8月17日,央行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廢除傳統的基准利率,確立LPR爲事實上的貸款基准利率,並于每月20日公布最新的LPR,各家銀行在此基礎上進行加點,從而形成自己對客戶的實際執行利率。
如果A房貸合同期限是30年,剩余期限是10年,原合同約定的利率爲在5年期以上貸款基准利率4.9%上浮20%,也就是執行利率4.9%×(1+20%)=5.88%。
根據央行12月28日的公告,房貸“加點”是不能商量的,加點是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與2019年12月發布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
新合同中,每個人的加點是不同的,如果你原來房貸是上浮,加點值是正值,上浮比例越大,加點值就越大。
2月20日,央行公布的最新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爲,1年期4.05%,下調10個基點,5年期以上爲4.75%,下調5個基點。
5年期LPR利率下調5個基點,意味著房貸利率也下調5個基點。
也就是說,如果央行在2016年8月降息25個基點,借款人的月供並不是從9月份就開始下降了,而是要等到2017年1月1日。
變的房貸合同中,重定價周期和重定價日可以和銀行商量,但是重定價周期最短爲一年。
意味著,如果你在3月5日與銀行進行了貸款合同變更,確定的重定價日爲3月10日,重定價周期爲一年。那麽,到了每年的3月10日,如果央行公布的最近一次的LPR下調了,那麽你的房貸執行利率也會下調。
那麽按照“2020年利率水平不變”的原則,你的利率計算方式將變爲“LPR-0.39%”,即固定加點值爲負39個基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