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王卓一
當地時間7月27日有新加坡媒體報道稱,新加坡延長了被罷免的斯裏蘭卡前總統戈塔巴雅·拉賈帕克薩的短期居留簽證。
此前一天,斯裏蘭卡政府發言人班杜拉·古納瓦德納透露,戈塔巴雅有意回國。反對黨回應稱,如果他回國,將以貪汙罪和戰爭罪對其提出指控。
7月27日,斯裏蘭卡議會召開會議,延長該國緊急狀態一個月。最近幾日,斯裏蘭卡警方逮捕抗議者的行動也在持續進行。
無處可去才回國?
7月13日,戈塔巴雅逃離斯裏蘭卡,經由馬爾代夫前往新加坡。
據新加坡《海峽時報》7月27日報道,新加坡方面已將戈塔巴雅原本有效期爲14天的短期居留簽證再延長14天,准許其停留至8月11日。
7月26日,斯裏蘭卡政府發言人班杜拉·古納瓦德納向媒體表示,戈塔巴雅希望返回斯裏蘭卡。
據《海峽時報》報道,26日有記者向班杜拉提問時指出,總部位于南非的非營利組織“國際真相與正義計劃”向新加坡總檢察長提出刑事訴訟,要求以涉嫌戰爭罪逮捕戈塔巴雅。班杜拉回應稱,戈塔巴雅“不是在新加坡躲藏”,預計他會回國。新加坡官方此前也表示,戈塔巴雅進入新加坡系出于“私人探訪”的目的,並不是尋求政治避難。
法新社在報道中分析認爲,戈塔巴雅希望返回斯裏蘭卡的決定,部分緣于他無處可去。一直有人權組織和律師在幕後向各國政府施壓,要求他們不要接納戈塔巴雅。由于戈塔巴雅曾擁有美國國籍,其兒子和孫子目前也居住在美國,戈塔巴雅曾傾向將美國作爲其流亡的最終目的地,但美國大使館也拒絕給他發放簽證。
反對黨:回國就起訴
在班杜拉透露戈塔巴雅的回國意願後,有關戈塔巴雅本周就將回國的傳言在斯裏蘭卡甚囂塵上。《海峽時報》報道認爲,如果戈塔巴雅返回斯裏蘭卡,將面臨貪汙和戰爭罪指控,還將掀起新一波抗議浪潮。
據悉,斯裏蘭卡反對黨統一人民力量(SJB),以及人民解放陣線(JVP)等馬克思主義政黨均已表示,倘若戈塔巴雅回國,就對其提起腐敗指控。此外,泰米爾全國聯盟認爲,2009年時任國防部常務秘書的戈塔巴雅在軍事鎮壓泰米爾分離主義武裝猛虎組織的過程中犯下了戰爭罪,要求因此對其進行審判。
《海峽時報》的報道援引分析人士觀點認爲,深受斯裏蘭卡危機之害的斯裏蘭卡普通民衆也不會歡迎戈塔巴雅。一名要求匿名的政治分析人士說,如果戈塔巴雅回國的話,“在斯裏蘭卡境內保護其安全將會很艱難”。
“我們的立場很清楚,必須將戈塔巴雅繩之以法,必須迫使其家族償還他們所貪汙的財産。”自今年4月以來就參與抗議活動的查米拉·德杜瓦格(Chameera Dedduwage)說道。
鑒于斯裏蘭卡各界提交了不同的請願書,要求追究導致該國經濟崩潰者的責任,斯裏蘭卡最高法院7月27日向戈塔巴雅發出通知,敦促其在8月1日前爲此提交陳述。《衛報》稱,這似乎表明了一旦戈塔巴雅回國,將會面臨什麽樣的境況。
加大鎮壓,抗議活動有所減少
斯裏蘭卡議會7月27日召開會議,批准斯全國實施緊急狀態,這事實上延長了7月18日起實行的緊急狀態。
7月17日,時任臨時總統維克拉馬辛哈簽發公報宣布,該國自7月18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緊急狀態。根據斯裏蘭卡法律,有關緊急狀態的公告要在14天內獲得議會批准,如不獲批准,將取消緊急狀態。據法新社報道,一名議員表示,延長後的緊急狀態將實施一個月,之後需要再次獲得批准才能延長。
緊急狀態允許軍隊逮捕並扣留嫌疑人,總統也可以制定淩駕于現有法律之上的法規,來應對動亂。
另據印度報業托拉斯7月27日報道,斯裏蘭卡新總理迪內什·古納瓦德納當天在對議會發表演講時表示,政府願意聽取抗議者的訴求,但譴責“恐怖主義行爲”。迪內什說,“恐怖主義”是對民主政治的最大威脅,議會也不應支持此類行爲。
最近幾日,斯裏蘭卡警方加大了對抗議者的鎮壓力度。據法新社7月27日報道,斯裏蘭卡警方當天表示,他們逮捕了領導推翻總統的示威活動的桑達魯萬(Kusal Sandaruwan)和普什皮卡(Weranga Pushpika),並指控其非法集會。
警方還公布了14名被通緝的嫌疑人的照片,他們涉嫌在7月9日對維克拉馬辛哈住宅進行縱火。
7月26日,警方還在斯裏蘭卡的主要機場逮捕了准備飛往阿聯酋迪拜的學生領袖阿裏(Dhaniz Ali)。
7月25日,即斯裏蘭卡新內閣宣誓就職前幾個小時,根據維克拉馬辛哈的命令,安全部隊突襲了科倫坡海邊靠近總統府的加勒菲斯綠地(Galle Face Green)抗議者營地,追捕並毆打抗議者,造成50多人受傷。
據印度報業托拉斯報道,此次突襲行動招致廣泛譴責,外國駐斯大使也紛紛提出批評。
抗議者德杜瓦格(Chameera Dedduwage)覺得,此次突襲針對的似乎是抗議活動中的“著名人物”:“但他們不理解的是,我們從來沒有,也不需要(抗議)領導人。鎮壓唯一能夠達到的就是延緩下一波抗議。”
但據《海峽時報》報道,7月20日斯裏蘭卡議會選舉維克拉馬辛哈爲總統以來,抗議活動總體有所減少。抗議者表示,大多數斯裏蘭卡人目前已經疲倦,並且感到害怕。
責任編輯:張無爲 圖片編輯:金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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