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發現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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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活12周了,我們無能爲力”。
這一天對于Amelia一家來說無疑是黑暗的。年僅12歲的Amelia生活在澳大利亞珀斯,從2016年1月被查出患有惡性腦腫瘤開始,她就開始了與病魔漫長的抗爭。
化療、放療、免疫治療……3年過去了,惡性腫瘤非但沒有縮小,還長大了。痛苦的保守治療,讓Amelia一家都備受煎熬。
珀斯的醫院以“有癱瘓風險”拒絕了手術治療,而Amelia一家並不願意接受醫生對女兒無情的“死亡判決”。
就在這時,事情忽然有了轉機。悉尼知名的神經外科醫生Charlie Teo(中文名張正賢)給Amelia一家帶去了希望。
手術可以做,但只能在悉尼一家私立醫院進行,並且手術費高達12萬澳幣(約人民幣58萬)。
最終,Amelia的父母在網上籌集到了16萬3千多澳元(約人民幣78萬多),女兒終于有救了。
可就在這時,澳洲主流媒體卻對張正賢醫生提出了質疑:一台手術要12萬澳幣,究竟是斂財還是救人?
01
冒險做手術
是因爲公立醫院無爲?
本只是想治病救人,卻沒曾想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就在最近,張正賢醫生親自作客澳洲電視台節目,回應了主持人Georgie Gardner針鋒相對的質疑。
一台手術要收12萬,這是斂財嗎?
對此,張正賢義正言辭地表示,12萬並不是進了自己的腰包,而是私立醫院的定價。其中,8萬支付給私立醫院,剩下的4萬支付給麻醉師、副刀醫生、助理醫生、護士等,而自己拿到手的只有屈指可數的8000澳幣不到。
而對于媒體的妄加猜測和汙蔑,張正賢只用了“這是對醫生的傷害”來表達自己的無奈。
事實上,除了對張正賢醫生的個人攻擊,許多人也對澳大利亞的公立醫療系統提出了質疑。畢竟,對于一向以免費公共醫療體系爲傲的澳洲來說,12萬澳幣動個手術確實是“天文數字”。
“如果我是一個患癌症的孩子,需要最好的護理,這理所當然應該依賴公共醫療系統”,對此,張正賢也表示出了無奈。
所以,究竟是什麽促使Amelia一家哪怕籌款,也要遠赴悉尼找張正賢做手術呢?
事實上,盡管每年澳洲政府都給公立醫療系統投入幾百億的資金,但公立醫療資源依然緊缺。在這種情況下,有限的資源必然會優先分配給當地病人,更緊急的病人和治愈率更高、風險更小的病人。
而Amelia看病的珀斯公立醫院之所以采取了3年的保守治療,並且給小女孩下了“只能活12周”的“死亡判決”,就是因爲醫院無力承擔手術後帶來的癱瘓風險。
此外,因爲澳大利亞公立醫院是采取就近治療原則,“只能活12周”的Amelia明顯已經等不及悉尼公立醫院的入院許可。
12萬做個手術對于Amelia這樣的普通家庭來說貴嗎?答案是肯定的,據澳媒的報道,爲了給女兒做手術,爲了和死神爭分奪秒地賽跑,Amelia一家除了房子能賣的東西都賣了,走投無路之下只能在網絡上發起了慈善衆籌。
幸運的是,Amelia一家一周就籌集到了15萬澳幣善款。並且,她幸運地遇到了願意爲她做手術“搏命”的張正賢。
而抛開媒體的質疑,讓張正賢更爲困惑的是,爲什麽世界各國都在邀請他去傳授經驗,可唯獨澳大利亞的公立醫院一直對他退避三舍。
“新南威爾士州衛生部告訴我,如果允許我在公共醫療系統中操作那麽多手術,我必然會破壞財政預算。”這或許才是讓張正賢真正無奈之處。
享受免費公立醫療,只能采取保守治療,可如果要做手術,則花費不菲,而這正是西方許多國家醫療系統不得不面對的困境和現實。
02
“如果病人不放棄
我願意給他們希望”
在澳大利亞,張正賢一直是個飽受爭議的人物。
在過去的十多年裏,張正賢做了大大小小上萬台手術。在病人眼裏,他是將一個個宣布不治的絕症病人,從死亡線上拉回來的人。
在國際上,張正賢也因爲接受高風險棘手病例,並且成功拯救曾被判“死刑”的人而備受關注。
而另一方面,也有很多人覺得張正賢給癌症患者的只是“虛假的希望”……
曾經,張正賢也是一個用事實和數據說話的醫生,他會以所謂的“生存質量”對病人做出評估。
直到他碰到Fiona,一位患腦瘤7年,希望通過手術把腫瘤切除的病人。
“我可以幫你手術,但是你仍然會坐在輪椅上,我所做的一切,只不過是拖延了你的死亡,並非延續你的生命……”張正賢不解地問。
而Fiona當時很憤怒地回答:“我有兩個青春期的女兒,生命質量對我而言就是在女兒需要的時候,我能夠在她們身邊。”
面對一個生命,不同的診斷結論,可能會讓醫生扮演不同的角色:上帝或死神。
而就是Fiona的一席話,點醒了張正賢。在生命面前,談經驗,談指標,談概率,都是蒼白無力的。他真正能做的其實就是尊重病人對于生命的選擇權。
“當你看到他們對生命依然充滿希望時,我們的職責是保護並灌溉這生命的希望,而不是粗暴的將其扼殺,將你所理解的‘生存質量’強加于病人。”
就這樣,張正賢成爲一次次跳出來,變成拯救被判“死刑”病人的“醫學怪人”。
而全世界各地本已絕望的病人,也因此慕名而來,決定爲了活下去做最後一搏。
這其中,有30歲的澳大利亞鋼琴家Aaron McMillan,他在2001年被查出患有腦腫瘤。張正賢爲他做了腦手術,成功切除了腫瘤。不幸的是,兩年後腫瘤再次複發,Aaron于2007年去世。
同樣,澳大利亞的Sarah 2007年被診斷出多形性膠質腦瘤。因爲腫瘤太大,她已經被醫院告知可以“寫遺囑了”。然而,Sarah不願意放棄,她找到了張正賢。張正賢給了Sarah希望,最終手術很成功,Sarah如今仍然健康地活著。
從新加坡來澳洲求醫的女孩珍妮弗,在兩歲時被確診惡性腦瘤,輾轉全球7家腦瘤中心,她都被告知:不可手術。
就在看了珍妮弗的片子後,張正賢對珍妮弗的母親說:“有99%的可能是,同行醫生的診斷完全正確,就算我做手術的話,結果也可能是糟糕的,但片子中有一點異樣的東西,我可以試一試。”
最終,張正賢通過手術取出了整個瘤體,結果卻大大出乎意料:珍妮弗的腫瘤是個良性瘤。如今,珍妮弗已經痊愈。
“如果患者不願意放棄,我願意努力延長患者的生命。”面對同行的質疑,張正賢總是堅持己見。而或許正是當年Fiona的一席話,讓他始終願意做那個放手一搏的人。
03
究竟是要“活”
還是“有尊嚴的死”?
張正賢曾在美國工作了十年,他解釋這是因爲自己在澳大利亞“名聲不好”。
2012年,澳大利亞在全國範圍內評選“誰是澳人最信賴的人?”結果,張正賢高居榜首。
可是就是這樣一份“殊榮”,也並未讓他躲過同行的排擠。
張正賢想要病人“活著”,可更多的醫生希望的是病人“有尊嚴的死”。他“拆其他醫生台”、“壞行規”的做法惹惱了同行、權威和上層管理機構。
澳洲神經外科學會會長曾打電話給張正賢,直言不諱地說:“不要再收同行醫生已經診斷爲不治,或不可手術的病人。”
“即便這意味著讓本來有希望延長生命的病人死亡?”張正賢問。
而會長的回答很強硬:“對,即便如此,他們大多數人最終都會死。”
孰是孰非?這並非一個簡單的命題。
近年來,不動手術、不進加護病房,不插管的“尊嚴死”被越來越多地談及和看重。
而另一方面,許多病人也在身患絕症時被隱瞞實情,連基本的知情權、決定權都沒有,稀裏糊塗地被治療,甚至稀裏糊塗地死去。
所以,面對死亡,究竟應該誰來做主?
張正賢的回答始終是:“病人有權緊握生命的希望,哪怕它只是一點微光,病人也有權知道。”
所以,哪怕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張正賢也堅持認爲,如果病人和家人希望多活一個月,哪怕是一天,一個小時,醫生也不應該以“最終都要死”來否定病人求生的意願。
總會有病人,希望有那麽一個醫生,能爲他們做點什麽,他們也願意用生命去搏一搏,萬一奇迹出現呢?
有病人曾對張正賢這樣說:“我希望今生不用去見你,但我希望每個身患腦癌的絕症病人都有機會遇見你。”
生命是寶貴的
活著是令人向往的
努力地活著或有尊嚴地死去
都是不應該被剝奪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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