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人謝霆鋒成了網傳中國大陸娛樂圈“限籍令”名單上表態第一人。
謝霆鋒爲宣傳電影《怒火》,在接受中國央視旗下節目《藍羽會客室》訪問時自曝,已經申請退掉加拿大國籍,還說:“我在香港出生,所以我本來就是一個中國人。”
香港藝人謝霆鋒稱,已經申請退掉加拿大國籍。(互聯網)
謝霆鋒還稱,無論是美食、音樂、動作電影也好,自認“有責任把咱們祖國這麽好的東西傳播給全世界”。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41歲的謝霆鋒出生于香港,1987年7歲時就隨父母移居加拿大。2014年與中國大陸歌手王菲舊情複熾後,可能是受愛情熏陶,普通話說得越來越正。他的演藝事業重心也逐步轉向中國大陸,不但主持美食真人秀節目《鋒味》,所主演的影片《怒火》也在大陸賣破11億人民幣。
謝霆鋒關于國籍的表態在新浪微博上了熱搜榜,網民有贊有彈。
挺鋒者形容他“愛國又滿滿正能量”,退出加拿大國籍的行爲是“一個很好的表率”,要給他點贊,而且他多年前寫過一首宣揚民族精神的勵志歌曲《黃種人》,可見他“一直有一顆中國心”。
吐槽者則認爲,謝霆鋒是投機主義,主要是爲了賺人民幣,“限籍令一出來就趕緊改回了國籍還好意思吹愛國”,“現在才退,早些年幹什麽去了?”,自曝退出加拿大國籍是出于“想賺錢,就要符合身份”的現實考量。
也有網民爲謝霆鋒打抱不平,認爲持加拿大籍是“曆史遺留的問題”,他是1997年香港回歸前擁有雙重國籍的港人,只是退籍,不是換籍,沒有見風使舵之嫌。
關于港人持雙重國籍的問題,早在今年1月北京不滿英國放寬港人移居英國的時候,香港行政會議成員、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就在其撰寫的文章中表示,基于曆史原因,北京一直對港人持雙重國籍“只眼開只眼閉”。她認爲,北京是時候考慮嚴格執行中國國籍法第九條,即禁止港人擁有雙重國籍。
謝霆鋒接受中國央視節目訪問時說,自己本來就是一個中國人。(中國電影報道微博)
“限籍令”從何而來?
“限籍令”的真實性至今難以證實,中國官方並未發布白紙黑字的“限籍令”,但有關明星藝人的國籍問題時不時都會成爲輿論熱議的話題。
早在去年2月,中國媒體就報道稱,按照中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工作部署,在總局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司指導下,中國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協會聯合央視網、芒果TV、騰訊視頻、優酷、愛奇藝、搜狐、哔哩哔哩、西瓜視頻、快手、秒拍等視聽節目網站制訂了《網絡綜藝節目內容審核標准細則》,並于去年2月21日發布。
《細則》提出,綜藝節目的主創及出鏡人員,不得選用因醜聞劣迹、違法犯罪等行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藝人;不得出現選用外國國籍或港澳台籍人士不當的情況。
(互聯網截圖)
好些媒體當時聚焦討論這個規定的第四點:“選用外國國籍或港澳台籍人士不當的”,並將之稱爲“限籍令”。短短16個字,在輿論圈激起千層浪,有媒體還以迪士尼真人電影《花木蘭》爲例稱,參與演出的華人面孔當中,真正擁有中國國籍的只有甄子丹一人。
不過,有輿論當時也解讀稱,雖然所謂“限籍令”讓擁有外國國籍的藝人被翻出,但如果沒有劣迹或犯罪行爲等,原則上應該不會受到影響,只不過規定的解釋權在官方,到底會不會影響外國籍或港台藝人尚不確定。
一年多後,隨著中國官方近日來不斷加大整治娛樂圈及“飯圈”亂象的力度,“限籍令”的舊聞又被翻炒,而且越炒越熱,還傳出不同版本的名單。
據報道,最初的版本有劉亦菲、潘玮柏、王力宏、張鐵林、謝霆鋒、趙又廷、李連傑等七人,在名單上還標注了他們目前擁有的外國國籍。近日網上又出現一份新名單,人數增爲九人,多了韋唯和孫燕姿兩人。
孫燕姿是地地道道新加坡人,她和王力宏的經紀公司都已否認傳言。據報道,王力宏最近還爲中國大陸上映的好萊塢電影《失控玩家》改編《蓋世英雄》成爲該片中文主題曲,並配合該片宣傳,同時,他有幾項代言廣告在大陸熱播。被點名的藝人,他們目前在大陸網絡上的各類表演節目視頻及文字信息,也未出現被下架或刪除等現象。
王力宏的經紀公司否認有關“限籍令”傳聞。(王力宏面簿)
“限籍令”是爲防逃稅?
台灣蘋果新聞網今天報道稱,有關限籍令傳聞可能與官方對非中國大陸籍大咖藝人進行“查稅”有關。
據報道,一位不具名、長期在大陸真人秀節目組工作的台灣經紀人稱,各大節目組收到一份傳聞名單。據傳,是當局要對非中國大陸籍大咖藝人進行“查稅”,非大陸籍藝人還有境外稅務問題更複雜,而多數藝人用工作室節稅,當局從指標大咖下手,全面清查稅務。
這位不具名台灣經紀人還稱,此時對非中國大陸籍藝人嚴查稅務,可能和北京提倡“共同富裕”政策有關,大咖藝人收入極高,和一般受薪階級差距過大,非中國大陸籍藝人又牽涉到中國和其他大國如美國等政治角力,中國日前頒布命令,要查個人和企業帳戶,是否有未報稅等情形,也可能是這波查稅重點。
報道也說,官方可能先將這批藝人列爲觀察對象,尤其大咖藝人有工作室節稅,官方近日應會從頭到尾清查一遍,許多非中國大陸籍藝人都謹慎面對,沒被點名的藝人,近期盡量低調行事,以免受到當局關注。
大咖藝人用工作室節稅?
今年4月,中國藝人鄭爽因“陰陽合同”、涉嫌偷逃稅,關于明星工作室如何成爲“避稅神器”的話題就引發關注。
中國女星鄭爽今年8月因偷稅漏稅被罰近3億人民幣。因稅務問題,她也被曝賺取1.6億元天價片酬。(互聯網)
據《北京商報》報道,一名不願具名的從業者稱,藝人在進行演藝活動時,如果是通過經紀公司以發工資等形式,或個人名義接戲獲得勞務報酬,根據目前的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居民個人工資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超過96萬元時,預扣率爲45%,若是走勞務報酬,超過5萬元的部分預扣率則爲40%。由于明星的報酬相對較高,意味著相關部分有一半要用來繳稅,但若是設立工作室就不一樣了。
該不具名從業者說,如果是走工作室,不僅稅率有所降低,也不會以演員個人收入進行計算,而是變成相應的經營所得,再加上目前不少地區爲了吸引企業入駐,會對相關工作室提供優惠政策,降低稅率或是以獎勵形式將部分納稅返還,使得繳納的稅額更低。
報道還說,業內還出現通過工作室以及多家關聯公司進行一系列聯動而進一步避稅的情況,如將片酬打入工作室後,經由專業人士的操作,將該筆錢款以理財或者投資的名義轉入到該藝人成立的某家公司,隨後再轉入到該藝人參股的另一家公司,以實現最低的稅點。
至于放棄中國籍、加入外國籍是否便于節稅,《法制晚報》2008年報道否認這一說。該報道稱,從北京豐台地稅局了解到,加入外國國籍的中國演員在中國取得的演出報酬,還是應該按照中國的勞務報酬所得稅的稅率來向中國繳納個稅,並且不享受任何優惠政策,計算方式和稅率等同于中國籍演員。
中國娛樂圈和飯圈近來震蕩不斷,時不時被拿來熱炒的“限籍令”是否真的封殺外籍藝人,仍有待觀察,網傳的封殺名單至今也無法證實,至于是否與防偷逃稅、節稅等有關,也尚不明確。
如果單純只因國籍問題而封殺藝人,當中又不涉違法失德、政治立場不正確言行,那這種“身份政治”的推行恐不利演藝圈該有的多元性發展。但不可否認的是,知名藝人在中國娛樂圈可賺取普通民衆一輩子都賺不到的天價報酬,若涉偷逃稅就不僅觸法,還牽涉到關乎收入分配、社會公平正義、共同富裕等大問題,成爲官方整治行動的一部分也就不足爲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