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枕河
全球叫車軟件巨頭Uber日前宣布,其與東南亞打車應用公司Grab達成協議,將東南亞打車業務出售給Grab。接下來Grab將陸續收購所有Uber東南亞業務,包括外賣服務UberEats。
Grab公司全稱爲“Grab Taxi Holdings Pte Ltd”,是東南亞規模最大的共享出行平台,創立于2012年,總部設立于新加坡。起初,Grab與當地出租車公司和司機合作爲顧客提供叫車服務,是與傳統體系從業者互利共生的模式。但隨著市場逐漸擴大,其在東南亞各地陸續開創了嘟嘟車、摩托車叫車服務。與Uber不同,Grab可以使用現金支付,更受當地人歡迎。
在深耕出行服務的同時,Grab還推廣自家的支付業務GrabPay。Grab針對商務人士推出了GrabCar+,在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區推出拼車服務GranHitch,同時推出企業打車服務GrabforWork,可以說,Grab在東南亞已形成非常強大的影響力。2016年Grab在F輪融資中獲得軟銀7.5億美元的資金,期間也陸續得到來自老虎全球管理基金、紀源資本等大型基金和機構的投資。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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