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1、《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指南》正式發布
2、中國作家協會2022年“著作權保護與開發主題月”啓動
3、《商標與商號法律制度沖突問題研究報告》發布
4、國家知識産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准改革試點及持續深化第一批改革試點的通知
5、2021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白皮書正式發布
6、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于強化知識産權協同保護的意見
7、餐飲行業商標注冊申請與使用指引(試行)發布
8、《2021年印度知識産權數據報告》發布
9、新加坡駁回“Prosecco”葡萄酒地理標志注冊
國內資訊
1、《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指南》正式發布
近日,國家知識産權局知識産權保護司發布《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從企業的戰略及組織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産品及研發管理、生産及供應鏈管理、法務與知識産權管理等方面出發,闡述在企業運行各環節、各階段如何開展知識産權保護工作,爲企業提供知識産權風險防控、高效應對糾紛等方面策略建議,旨在推動從意識培養、機制建設、實務操作等方面切實提升我國企業知識産權保護能力和水平。
2、中國作家協會2022年“著作權保護與開發主題月”啓動
4月26日是世界知識産權日,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護辦公室于2022年4月啓動“著作權保護與開發主題月”活動,主要包括10項內容:
(1)開展優秀文學作品衍生轉化重點推介活動;
(2)舉辦全國文學作品著作權保護與開發平台正式運營啓動儀式;
(3)舉辦優秀作品影視改編簽約儀式;
(4)舉辦著作權普法講座;
(5)舉辦著作權開發論壇;
(6)舉辦著作權普法公開課;
(7)發布《文學作品改編爲影視作品協議常見條款解讀》;
(8)采取打擊盜版維權行動,加大糾紛調解力度;
(9)開展著作權法律知識問答活動;
(10)開展形式多樣的著作權法保護與開發宣傳活動。
3、《商標與商號法律制度沖突問題研究報告》發布
近日,北京陽光知識産權與法律發展基金會對外發布《商標與商號法律制度沖突問題研究報告》。該《報告》是目前針對商標與字號法律制度沖突問題進行的比較系統、全面的研究成果,具有極高的實踐價值。
商標與商號的權利沖突是知識産權領域發生的諸多權利沖突中最爲突出的現象之一。該《報告》分爲五大部分,涵蓋調研課題研究背景、商標與商號法律制度沖突問題現狀、沖突成因分析以及對策及建議等內容。
4、國家知識産權局辦公室關于開展第二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准改革試點及持續深化第一批改革試點的通知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實提高地理標志保護和管理能力,結合前期改革試點實踐經驗,國家知識産權局將組織開展第二批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准改革試點及持續深化第一批改革試點工作,試點時間爲三年。
試點地區立足實際並充分依托已有工作基礎,探索建立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准及注銷工作體系,制定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准和注銷工作規範,加強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監督管理,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工作模式,爲地理標志保護工作提供有效支撐。
5、2021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白皮書正式發布
近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2021年中國知識産權發展狀況發布會,《二〇二一年中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以下簡稱“白皮書”)正式發布。白皮書顯示,2021年,我國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建設、審批登記、文化建設、國際合作等方面均取得積極進展。
自1998年起,我國已連續20多年編制發布知識産權保護狀況白皮書,向國內外各界介紹我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
6、最高人民檢察院 國家知識産權局關于強化知識産權協同保護的意見
4月2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國家知識産權局共商強化知識産權協同保護,會簽《關于強化知識産權協同保護的意見》》(下稱《意見》),推動構建“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工作格局。
《意見》共九部分17條,主要從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業務支撐、加大辦案協作力度、加強人才交流培訓、深化研究合作、加強宣傳配合和國際合作、建立獎懲機制等方面,就整合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資源,強化協同保護力度,優化協作配合機制等提出具體措施。《意見》的出台,對進一步深化執法司法協作配合,健全完善行刑銜接機制,推動構建知識産權協同保護體系,提升知識産權司法行政綜合保護質效具有重要意義。
7、餐飲行業商標注冊申請與使用指引(試行)發布
爲普及商標法律知識,針對近期出現的有關餐飲行業商標注冊申請和使用環節出現的問題,重點就常見的誤認、缺乏顯著特征以及含地名標志等問題作出細化解釋和說明,引導相關市場主體規範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合理行使商標專用權,維護公平公正的餐飲行業市場秩序,國家知識産權局根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商標審查審理指南》,結合餐飲行業特點,制定《餐飲行業商標注冊申請與使用指引》(試行),下稱《指引》(試行)。
《指引》(試行)所稱餐飲行業相關商品或服務主要涉及《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中第二十九類、第三十類、第三十一類、第三十二類、第三十三類、第四十類、第四十三類等中與餐飲相關的商品或服務項目。
涉外資訊
1、《2021年印度知識産權數據報告》發布
印度律所BananaIP根據印度知識産權局網站上公開的信息制作並發布了《2021年印度知識産權數據報告》,涵蓋專利、商標、外觀設計、版權和地理標志方面的數據。
總體而言,知識産權申請量和注冊量在2021年增長顯著。商標注冊處在2021年共受理申請449264件,較2020年受理申請量增加了約13.78%。地理標志申請數量穩步增加,申請量爲76件,2021年注冊了33件;2021年版權申請數量爲28385件,較上一年增長了29.71%。
2、新加坡駁回“Prosecco”葡萄酒地理標志注冊
“Prosecco”(漢譯爲“普洛塞克”)是由一個意大利協會(Consorzio di Tutela della Denominazione di Origine Controllata Prosecco)向新加坡知識産權局(IPOS)提交的地理標志商標注冊申請,以用來專指來自意大利某些地區的葡萄酒。澳大利亞葡萄和葡萄酒公司(AGWI)一個澳大利亞葡萄和葡萄酒生産商的組織,對該申請提出異議。
地理標志用于表示産品的特定地理來源,並且産品因地理來源而擁有某些品質或聲譽。在本案中,申請人試圖注冊“Prosecco”一詞,指代由普羅賽克葡萄制成的白葡萄酒,用于識別意大利東北部特定地區生産的葡萄酒産品。雖然這款酒以意大利的裏雅斯特市的普羅塞克村命名,但自2000年以來,澳大利亞、阿根廷、巴西和羅馬尼亞等其他國家也使用相同的葡萄品種生産該酒。
AGWI基于“該標志包含植物品種普羅賽克葡萄的名稱,可能會讓消費者對該産品的真實來源産生誤解”對“Prosecco”商標提起異議,但不被IPOS接受。AGWI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爲AGWI提供的證據表明普羅賽克葡萄品種在意大利以外的國家已大量種植。因此,法院得出結論,將“Prosecco”注冊爲僅産自意大利某些地區的葡萄酒將有可能誤導消費者,“Prosecco”一詞不能在新加坡注冊爲地理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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