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專家受訪時告訴《聯合早報》,市面上目前有超過2萬種加密貨幣,較常見的是比特幣或以太幣。由于越來越多商家,包括政府都考慮接受加密貨幣,導致加密貨幣的熱度持續上升。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10月20日通過書面答複議員楊益財(拉丁馬士區)的詢問時透露,警察部隊在2019年一共接獲125起加密貨幣詐騙案相關的報案,這個數目在2020年翻倍至397起,去年更達到631起。
金管局在文告中說,加密貨幣在更廣泛的數碼資産生態環境扮演支持性角色,要禁止是不可行的。爲了降低消費者投資交易加密貨幣面對的風險,金管局會要求數碼付款代幣(digital payment token,簡稱DPT)服務商確保適當經營,披露足夠風險資訊。
爲了加強打擊加密貨幣相關騙案,警察部隊已在2018年成立加密貨幣小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正在就加強監管加密貨幣,征求業者及公衆的反饋。
尚穆根說,警方成立的加密貨幣小組,將觀察和留意加密貨幣的發展,並加強調查類似案件和扣押加密貨幣的能力。警方同時將繼續加強防範信息的宣導。
Check Point Software Technologies網絡安全工程主管(亞太區及日本)加爾汀尼爾(Gary Gardiner)受訪時說,加密貨幣詐騙和一般金融詐騙相同,往往都是用高利潤來引誘受害者交出資金。
加密貨幣的發明本來就是爲了避免交易被追查,加上缺乏強而有力的監管,因此遭遇詐騙後,受害者往往很難找到騙子。網安專家指出,加密貨幣詐騙和一般金融詐騙相同,往往都是用高利潤來引誘受害者交出資金。
尚穆根在書面答複中透露,由于多數涉及加密貨幣騙案的都是人在海外的騙子,因此我國執法機構能做的很有限。
金管局:禁止加密貨幣不可行
此外,金融管理局自2017年起就開始警惕公衆,由于加密貨幣價格容易劇烈波動,因此應該謹慎投資加密貨幣。
我們是否能偵破這些案件,要看海外執法機構的合作,也要看他們是否能追查到這些騙子。當資金被轉賬到海外後,想要取回就會更困難。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
金管局星期三(10月26日)發布咨詢書,提出針對穩定幣發行和中介機構的監管措施。當中包括本地加密貨幣業者接下來得爲散戶投資者進行風險測驗,不允許散戶杠杆交易,也不能提供免費加密貨幣這類獎勵吸引散戶。
有關穩定幣和加密貨幣交易的監管措施會被納入《付款服務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公衆可在12月21日前提出反饋。
利用“名人效應”、運用釣魚手法或以“金字塔投資”爲餌,是本地三種常見的加密貨幣詐騙方式。
尚穆根:涉案騙子多在海外我國執法機構鞭長莫及
“現階段缺乏有效的監管,因此面向消費者的加密貨幣戶頭很容易成爲網絡罪犯的目標。目前受害者除了報案外,別無他法,而且要追討損失也不容易。”
“我們是否能偵破這些案件,要看海外執法機構的合作,也要看他們是否能追查到這些騙子。當資金被轉賬到海外後,想要取回就會更困難。”
而加密貨幣的發明本來就是爲了避免交易被追查,加上缺乏強而有力的監管,因此遭遇詐騙後,受害者往往很難找到騙子。
隨著加密貨幣近幾年來大行其道,不法之徒也“看准機會”幹案,與加密貨幣相關的詐騙案從2019年的125起,猛增至2021年的63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