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比特幣(BitCoin)熱潮日益爲社會所關注。隨著加密貨幣形式的虛擬貨幣能用于購買商品並能與真實貨幣兌換,因此,比特幣的使用趨向得到不斷增加。
>>2009年1月3日,比特幣橫空出世,當時其價值還未被挖掘。在2010年的時候,1美元可以買下1300枚比特幣,然而時間進入2017年之後,比特幣一夜之間崛起成爲現象級話題:從突破1000美元開始,一度站穩2萬美元。
什麽是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不依靠特定的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産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衆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數據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爲。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制造比特幣來人爲操控幣值。
比特幣是一種網絡虛擬貨幣,數量有限,跟騰訊公司的Q幣類似,但是可以用來套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
>>你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的物品,比如網絡遊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你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是非常有限的,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東盟國家對比特幣持何種態度?
正所謂彼之毒藥,吾之蜜糖;彼之敝草,吾之珍寶。因互聯網應運而生的比特幣,自2009年誕生以來,世界各國對它的存在所持的態度始終褒貶不一,東南亞國家亦如此。
泰國:合法(監管態度不明確)。
泰國中央銀行在2013年7月31日召開的會議上通過了比特幣在泰國是非法的規定。由此,泰國成爲全球範圍內第一個封殺比特幣的國家。2016年,泰國央行表示比特幣使用和交易不違法,但對其風險做了警告。
印度尼西亞:合法(不幹預監管)。
印度尼西亞銀行沒有明確的對比特幣使用的監管或禁止條例。
馬來西亞:合法(監管態度不明確)。
馬來西亞國家銀行(BNM)對比特幣系統的看法目前還沒有定論。2013年11月4日,BNM與國內的比特幣支持者碰面,深入了解了比特幣,但當時沒有表態。
2014年1月6日,BNM發布了一條公告,表明馬來西亞不承認比特幣爲法定貨幣。中央銀行不會監管比特幣交易,但使用者應小心規避風險。
菲律賓:合法(積極監管)。
2014年3月6日,菲律賓中央銀行(BSP)發布了一條公告指出比特幣交易的和使用的風險;2017年2月,根據944號通告,BSP正式將菲律賓比特幣交易所當做彙款公司進行監管,並將比特幣作爲合法支付方式。
新加坡:合法(積極監管)。
2013年9月22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對比特幣的使用風險作出警告;2013年12月,MAS公告“金管局將不會涉入交易所比特幣交易”。
2014年1月,新加坡國稅局發布了一系列征稅指南,比特幣如果被作爲支付方式,則按易貨兌換征稅。處理比特幣外彙交易的企業將根據比特幣銷售量征稅。
越南:合法(監管態度不明確)。
在越南進行比特幣交易不受法律的監管和限制。兩大越南比特幣市場VBTC和比特幣越南都不受限制;2016年12月,政府證實于2017年12月拿出使用比特幣的法律框架。
比特幣這一加密貨幣的價值如同坐過山車一般,在瘋狂地上漲後,又會瘋狂地下跌。2018年2月底,原本價值已經跌落谷底的比特幣卻在半月內價值上漲,直逼1.2萬美元大關。
比特幣24小時漲跌幅
然而好景不長,比特幣再一次拉開了暴跌的序幕。據界面新聞報道,3月18日,主流數字貨幣經曆了一輪集體大跌。其中,比特幣最低跌至7350美元 , 在24小時內跌近8%。
比特幣的暴漲暴跌會給東盟國家帶來哪些風險?
一般來說,某種投資品大跌說明短期內上漲過多溢價過大,這樣的論調更符合市場規律。除了市場規律,比特幣其特殊的屬性也讓其多了一些風險。
比特幣雖具備數字屬性,但不具備黃金的高流動、低風險、穩價值和難以操控的屬性。
>>據某些媒體報道,目前仍在發酵的勒索病毒事件也說明比特幣給某些犯罪活動提供了支付上的便利。
>>再往大的方面來說,比特幣還具備“換彙”功能,透過比特幣,人們可以將本國資金帶出境,爲洗錢提供了便利。
>>同時相關部門制定數字貨幣政策並不能看成是對比特幣的一種利好,相反在嚴格的監管之下有可能會將一些實力雄厚的投資者擋在市場之外,對比特幣價格也會構成負面影響。
德國聯邦金融監督管理局主席胡費爾德對比特幣走勢曾給予“密切關注”:“這些交易是具有高度投機性的,可能會造成全面損失。暴漲過後將會出現異常痛苦的輸家。”
還有有分析人士表示,如果加密貨幣成爲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可能引發下一場金融危機。
從比特幣近段時間的暴漲和暴跌來看,由于穩定性欠佳,所以要想將其作爲一種世界承認的主流貨幣會變得更加困難,至少在相當長的時間裏它還只能是一種投資品,所以還想著投資比特幣的投資者還得謹慎行事。
來源:華爾街見聞、好幣網、經濟日報等
綜合整理:黃乙司
編輯:黃乙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