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和O的案件則還在審理中,O已表示要對控狀抗辯,他的案件定明年初舉行審訊。
七名男子涉及“交換”妻子迷奸案,其中四人承認對自己的妻子下藥,再邀其他男子上門強奸枕邊人,或去強奸已失去意識的其他人妻,就爲滿足自己變態的性欲望。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0年至2018年之間,七名本地華族男子被指以下藥灌醉受害人爲手段,多次強奸或協助對方強奸其中四人的妻子或前妻。
兩人也在各自的臥房中偷偷安裝電眼,然後把相關密碼告知其他男子,讓別人能觀賞妻子裸露與夫妻倆做愛的場景。案發期間,兩人的妻子並不曉得發生什麽事,也從未同意與其他男人發生性行爲。K和J私底下討論時,如此形容妻子:“無論她們以爲自己多聰明,最終還是被她的男人玩弄。”
K和J在網上論壇上認識後,K也介紹其他對“換妻”感興趣的男子給J認識。2012年某個晚上,K在妻子的酒裏下藥,並且在妻子失去意識後爲她戴上眼罩,以免她認出有陌生男子在床上。J在接到K的通知後上門,涉嫌強奸昏迷著的人妻,K則在一旁拍下J強奸妻子的照片。
涉案男子年齡介于37歲至53歲,其中一人是公司董事、兩人從事業務發展工作,以及一名送餐員。受害人的年齡則介于41歲至49歲。
庭上也揭露,爲了不讓妻子起疑,其中一名男子被指趁妻子生病時,假裝好意遞上藥物給妻子,但實際上是給妻子服食安眠藥,之後“傳召”同謀到家中犯案。該男子與另一名同謀甚至在自己的臥房內偷偷安裝電眼,讓其他男子通過“直播”觀看交歡過程。
2020年的第一天,J的妻子夜裏無意間看到丈夫的手機,發現他與K的一系列聊天內容,發現兩人有關交換妻子性交和對妻子下藥等話題。妻子也在對話記錄中看到自己被蒙上眼睛和玩弄的猥亵照片。妻子先對J興師問罪,之後上警局報案揭發不道德勾當。
其中四名被告的案件星期一(10月31日)在高庭過堂,他們面對的控狀包括強奸、性侵與非禮。爲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谕令不准公開受害人的名字,以及其他可能泄露她們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爲此,控方在庭上陳述案情時,只以英文字母的代號K、L、M和N稱呼四人。
另三名被告L、M和N曾在不同時候在J的邀請下,上門強奸J的妻子。L和M也對自己的妻子或前妻下藥,再讓其他被告上門犯案。N則是一名單身漢。
控方斥責被告們徹底背叛妻子對他們的信任,要求判他們坐牢介于11年至23年加打鞭。案件擇日下判。
在其余三名涉案男子當中,P已在今年初認罪和被判坐牢三年。P案發時是銷售經理,他在L把自己的妻子下藥灌醉後,非禮和企圖強奸L的妻子。
另一次,J的妻子身體不適,J假裝好心拿藥給妻子服用,但送上的其實是安眠藥。他在妻子昏迷後聯絡K上門犯下強奸案。
根據案情,涉案男子們在網上論壇結識後,相互分享與別人的妻子上床,或目睹妻子與其他男人發生性行爲的幻想。他們會交換彼此性生活的細節與影片,並且相互提供安眠藥,協助對方將妻子灌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