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奧運冠軍約瑟林承認違反八條協議上的規則,包括在沒有通知代表團團長的情況下外出,以及未經隊醫事先同意而服用藥物。根據2021年東運會准則,約瑟林將被罰款1萬元和給予有條件警告。若他未來再被奧理會發現服用新加坡法律禁止的任何藥物或違反任何准則,兩年內將被禁止參加所有大型賽事。
我國三名泳將約瑟林、林香杞和張正偉在海外參加運動會時違反新加坡全國奧理會的協議,經由調查後有關當局對這三名運動員給予罰款處罰。其中約瑟林將被罰款1萬元,林香杞和張正偉將分別罰款2800元和3200元。
全國奧理會已結束他們對約瑟林、林香杞和張正偉在2019年和2021年東南亞運動會,以及2022年共和聯邦運動會的調查,他們星期一(10月31日)通過電郵公布結果。
此外,奧理會已發放“大賽獎金計劃”的獎金給約瑟林、林香杞和張正偉,他們在今年東運會和共運會都有出色表現,約瑟林在東運會男子100米蝶泳實現五連冠,張正偉則在共運會男子50米蝶泳斬獲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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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香杞和張正偉均違反兩條協議,根據2019年東運會所簽署的協議,兩人分別罰款2800元和3200元。奧理會將把這些罰款捐贈給新加坡奧林匹克基金會(Singapore Olympic Foundation),以支持本地運動員和體育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