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也指出,第一起事件後,中心還特意安排一名老師照看小朋友,爲安撫蔡女士,她也在27日晚上聯系教育部及幼兒培育署調查,相信會查清楚。
“我們立即反饋,但對方卻說女兒在中心沒有跌倒或出意外,老師也看到傷勢,還以爲是家裏弄的舊傷。我們認爲事態嚴重,決定報警。”
隔天,蔡女士和女傭爲女兒洗澡時,發現女兒的額頭、大腿內側及下巴出現淤青,尤其是大腿內側的淤青,疑是用手指掐出來。
“若真的被虐待,應該是哭著出來,但我們都交給當局調查。”
蔡女士(35歲,銷售員)和丈夫黃先生(45歲,自由業者)告訴《新明日報》記者,女兒于10月3日到阿裕尼連路上段的一家學前中心上課,怎料不到兩周就接獲學校通知,指老師爲女兒更換尿片時,發現大腿處有一處傷痕,對方稱或是女兒自己抓傷。
到了26日下午,夫妻倆再度接到中心通知,指女兒跌倒撞到下巴,咬傷舌頭。“他們的說辭有出入,令我們開始心生疑慮。”
20個月大女童被送到學前教育中心,短短一個月內,額頭、大腿內側和下巴多處出現淤青,父母報警追究,中心負責人說,將交當局調查。
負責人透露,相關小朋友的班級共有五名學生,分別由兩名老師照看,而老師都擁有超過10年的教學經驗。
針對父母質疑傷勢是在沒有電眼的廁所內留下,她表示理解他們的顧慮,但廁所外面走廊的電眼顯示,黃羿華出來時情緒穩定,沒有任何哭鬧。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2年10月31日的《新明日報》。
警方受詢時證實接獲報案。
對此,學前教育中心負責人(46歲)受訪時說,蔡女士期間因不滿老師抱女兒的方式,曾表明要退學,但事後她繼續讓女兒正常上學,老師確實注意到小朋友的手臂上有些抓痕和淤青,老師自然以爲是家中受傷的。
兩名老師都擁有逾10年教學經驗
負責人解釋,她之後調閱了電眼畫面,沒看到小朋友撞到額頭或是大腿內側的畫面。另外,她也指出,下巴淤青很可能是前一天留下,當時小朋友跌倒咬傷舌頭時,曾撞到下巴,但針對其他淤傷,則不清楚理由。
“我們看過她自己撓癢,但絕對不會那麽大的傷痕,加上我每兩三天就替她修剪指甲,但由于是第一次,我們也沒有多加追究。”